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鲍磊、李浩、 郭登舟,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 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鲍 磊 郭登舟 李 浩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