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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英
力”)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3 号)同意注册,安徽英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5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424,0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0,835,548.24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214,451.7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05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重庆英力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投资金额
      二期厂区新建 PC 精密结构件
 1                                   20,060.00   19,775.00   24 个月   英力电子
      建设项目

 2    PC 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      12,080.00   12,080.00   24 个月   重庆英力

      一期厂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3    及相关零组件生产线智能化        4,553.00    4,553.00   24 个月   英力电子

      改造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7.00    4,337.00   24 个月   英力电子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      英力电子

             合计                    53,030.00   52,745.00     —         —
     注:上述项目中,“PC 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
庆英力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572103646W;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龙庆路 11 号;

     5、法人代表:戴明;

     6、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0 日;

     7、经营范围: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 3C 消费类电子产品塑胶机构零部件和
金属机构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塑胶产品的表面处理;金属件表面
处理及阳极氧化处理;模具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英力 100%的股权;

    9、重庆英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总资产                               35,781.06             39,299.37
净资产                               16,177.20             18,536.05
营业收入                             14,427.05             33,004.38
净利润                               1,526.32               3,885.18
    注: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向重庆英力投入
12,080 万元募集资金,其中,以增资方式投入 9,000 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 3,080
万元,用于实施“PC 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借款利率为 0,期限为 3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重庆英力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
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重庆英力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向重庆英力增资完成后,
重庆英力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重庆英力仍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英力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及重庆英力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
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增资及提供借款方式向重庆英
力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重庆英
力将及时按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证募
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
增资及借款方式向重庆英力投入募集资金 9,000 万元、3080 万元,用于实施“PC
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
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
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向重庆英力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以募集资金向重庆英力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重庆英力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