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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兵)2021-04-27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
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
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
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IPO申报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确认公司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
度审计机构及IPO申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0年1-3月关联交易以及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
确认公司2020年1-3月关联交易以及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同意公司
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液晶显示器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入园协议>并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2次会议:

    A、参加了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B、参加了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
同意公司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液晶显示器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入园
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会议:

    A、参加了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
确认公司三年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三年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IPO申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B、参加了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确
认公司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年1-3月关联交易以及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C、参加了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
确认公司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
议。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即2020年3月20日举行的第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事项
       1、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文兵
                                                         2021 年 4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