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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或“公
司”)财务指标的测算及预计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
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
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
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发行,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
持有人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全部完成转股和全部未完成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4,00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等
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
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
的影响;
    5、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954.14 万元和 8,620.56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
-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
(即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者,即 22.82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
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
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
 的行为(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2020     2021 年/2021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2 年 6 月末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转股        全部未转股
总股本(万股)               9,900.00        13,200.00        14,689.81        13,200.00

假设情形 1: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9,954.14         9,954.14         9,954.14         9,954.14
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620.56         8,620.56         8,620.56         8,620.56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0            0.71             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0            0.68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87             0.70            0.62             0.65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87             0.70            0.59             0.59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9,954.14        10,949.55        12,044.51        12,044.51
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620.56         9,482.62        10,430.88        10,430.88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8            0.86             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8            0.82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87             0.77            0.75             0.79
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2020     2021 年/2021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2 年 6 月末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转股        全部未转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87             0.77            0.71             0.71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9,954.14         8,958.72         8,062.85         8,062.85
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620.56         7,758.51         6,982.66         6,982.66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72            0.58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72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87             0.63            0.50             0.53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87             0.63            0.48             0.48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注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测算。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
 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安徽英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
 综合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200 万片 PC 全铣金属精
密结构件项目”、“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延伸拓展公司产品
种类和业务领域。
    通过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并有效提升公司技术水
平和生产能力,并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保持并扩大公司消费电子
精密机构件领域的竞争优势,进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管理团队在精密结构件行业从业多年,对行业发展有着深刻理解,并有
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能够保证本项目顺利有效实施。经过多年的行业经营和
技术积累,公司已在模具开发、注塑/冲压/全铣、自动化组装、检测等工艺环节
以及在新材料应用等专业领域,培养了一支实战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研发
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技术素质较高,梯队架构合理。
此外,公司重视人才,创造了尊重人才、信任与使用人才、吸引与培养人才的良
好环境及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综上,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良好的人才
培养体系,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在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深耕多年,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不
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已在模具开发、注塑/冲压/全铣、自动化组装、检测
等工艺环节以及在新材料应用等专业领域储备了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
技术。公司还通过不断的技术及产品创新,紧密配合下游客户进行精密结构件及
模具的同步设计,系统性的提高了产品设计水平。公司已具备与下游客户共同研
究、确定设计方案和共同制定产品技术标准的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
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英力股份深耕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精密模具服务领域,通过多年行业
经营,与联宝(联想)、仁宝(惠普、宏碁、联想)、纬创(戴尔、惠普、小米、
宏碁)、华勤(小米、荣耀、OPPO、三星、宏碁)等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代工
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于各主流及新兴的笔记本电脑终端应用品牌。
公司通过参与新产品的研发过程,持续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英力股份凭
借其产品的良好品质和专业服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在 2019 年至 2021
年,连续三年被联想集团授予“Perfect Quality”荣誉,公司亦曾获得联宝集
团授予的“质量奖”和“完美品质奖”、戴尔集团授予的“运营卓越奖”等荣誉。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生产的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与公司当
前的客户群体一致。
    综上,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
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坚持技术创新,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
具。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
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成为
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不断加
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加强与国内知名代工厂和笔记本品牌商的技术合作
和共同开发,将更具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向市场,进
一步提高主营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并积极向潜在客户群进行延伸与拓展,
扩大经营规模,树立优质品牌。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运营管理机制,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项
目运作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并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自动化水
平,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
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年产 200 万片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发展公司主
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加强自动化水平,
提升产品品质,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程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
预期收益。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应制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确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如未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上市公
司提出进一步的分红回报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英力股份的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戴明、戴军、
李禹华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英力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
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
    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
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
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