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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德生)2022-04-1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德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11次,出
席股东大会2次,缺席股东大会2次。具体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11             1             10            0             否              2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0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津
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1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8、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1年
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
 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A、参加了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B、参加了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进行了讨
 论和审议。

     C、参加了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A、参加了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
 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B、参加了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
 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C、参加了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D、参加了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E、参加了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A、参加了2021年4月12日举行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B、参加了2021年7月1日举行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C、参加了2021年7月23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讨论
和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事项
    1、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葛德生
                                                            2022年 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