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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力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文海                        联系电话:010-57065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海波                        联系电话:010-57065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2
1、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2、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0、被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11、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
3、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
                                              的重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文海                    李海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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