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国信证券关于线上线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线
上线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5 号)核准,线上线
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00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041.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58.68 万元。上述
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5,120.00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
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35,305,592.45 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另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晶晶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