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2-008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解 除限售股份合计 17,175,1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1.47%;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000 万股,首次公开 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2,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 17,175,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000 万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牧银股权 1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银投资”)、深圳市联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联成 恒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成恒健”),共计三名股东,上 述股东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股东合计持有限售股 份 17,175,196 股。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之易简投资、牧银投资、联成恒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易简投资、牧银投资在公司上市 1 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时,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 工作。 2. 公司股东易简投资、牧银投资、联成恒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 17,175,1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1.47%。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3 户。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 限售股份持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是否存在质押 序号 份占公司总股本 有人名称 数(股) 数量(股) /冻结情况 的比例(%) 1 易简投资 8,219,019 8,219,019 10.27 否 2 牧银投资 7,621,167 7,621,167 9.53 否 3 联成恒健 1,335,010 1,335,010 1.67 否 2 合计 17,175,196 17,175,196 21.47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60,000,000 75.00 -17,175,196 42,824,804 53.53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000 75.00 -17,175,196 42,824,804 53.53 二、无限售条件 20,000,000 25.00 17,175,196 37,175,196 46.4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00 - 8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及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