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5 号)同意,线上线 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5.00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的部分限售股,共计 17,175,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7%,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3 户。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上市流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 1 自上市之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牧银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牧银投资”)和珠海联成恒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 成恒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 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之易简投资、牧银投资、联成恒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东易简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易简投资持有公司 13.70%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①在发行人上市后 1 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在发行人上市 1 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至 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股东牧银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牧银投资持有公司 12.70%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①在发行人上市后 1 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在发行人上市 1 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至 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2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7,175,1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47%。 4、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是否存在质押/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冻结情况 1 易简投资 8,219,019 8,219,019 否 2 牧银投资 7,621,167 7,621,167 否 3 联成恒健 1,335,010 1,335,010 否 合计 17,175,196 17,175,196 -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东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60,000,000 75.00% - 17,175,196 42,824,804 53.53%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20,000,000 25.00% 17,175,196 - 37,175,196 46.4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00% 17,175,196 17,175,196 80,000,000 100.00%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3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谢晶晶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