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8-11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线上线下
股票代码:3009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2035(集中办公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线
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一、股份变动方式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5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5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说明 ........................ 5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线上线下 指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简投资 指 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第 15 号准则》 指
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4WQ1DB0X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2035(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江晓)
注册资本:980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6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7-06-21 至 2027-06-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冯超秋 2000 20.4061% 有限合伙人
2 邓海雄 2000 20.4061% 有限合伙人
3 广东光辉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0.4061% 有限合伙人
4 陈双庆 800 8.1624% 有限合伙人
5 郑灿标 500 5.1015% 有限合伙人
6 张坤 500 5.1015% 有限合伙人
7 黄柳青 400 4.0812% 有限合伙人
8 杨孟衡 300 3.0609% 有限合伙人
9 刘焜 260 2.6528% 有限合伙人
10 姚坚秋 240 2.4487% 有限合伙人
11 辛瑛 210 2.1426% 有限合伙人
12 符康 200 2.0406% 有限合伙人
2
13 付程 120 1.2244% 有限合伙人
14 郑克东 100 1.0203% 有限合伙人
15 许培贤 100 1.0203% 有限合伙人
16 黄彬彬 40 0.4081% 有限合伙人
17 范楚君 15 0.1531% 有限合伙人
18 严霖 15 0.1531% 有限合伙人
19 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 1 0.0102% 普通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江晓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 79 号 2110 房
长期居住地:中国 广州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在线上线下任职情况: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 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减持完毕。除本次权益
变动及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线上线下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
易简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易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219,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
易简投资在2022年8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9,1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27%,本次减持完成后,易简投资即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1.9019 5.27% 399.9919 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9019 5.27% 399.9919 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注:持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持股变动后持有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非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
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
2、在公司上市 1 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时,至
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易简投资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8
月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2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减持情况和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
报告书前 6 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江晓
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11 日
10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江晓
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11 日
11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 无 锡 市 高 浪 东 路 999 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术股份有限公司 -8-C1-701
股票简称 线上线下 股票代码 3009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名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册地 105 室-32035(集中办公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方式(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 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4,219,019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5.27%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219,1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 0.27%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3,999,919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
1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8 月 11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 □ 否 □ 其他√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线上线下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是否拟于未来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不适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