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事先获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拟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
资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宇、周波
2022 年 1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签字页)
周 宇 周 波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