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晓鸣股份 股票代码:300967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Ningxia Xiaoming Agriculture & Animal Husbandry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发行人”、“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 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 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 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3 (二)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8,750.6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457.5849 万股,占总股数的 23.7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 性不足的风险。 (三)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 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 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 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禽类疫病的风险 禽类疫病是制约家禽养殖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也是家禽养殖业中公认的重大 风险。随着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发展,国内蛋鸡行业疫病防控将面临更 大的挑战。重大疫病一旦出现并大面积传播,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 影响。公司业务面临的疫病主要包括禽流感、新城疫、马立克氏病等。 禽类疫病给公司带来的损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自有蛋种鸡在养 殖过程中若发生疾病,将导致自有鸡群的整体健康状况和生产性能大幅下降,病 死鸡出现率增加,给公司直接带来经济损失;2、家禽养殖行业若爆发大规模疫 病,将导致公司自有蛋鸡受疫病感染的风险增大,公司在疫苗接种、紧急免疫隔 离带建设等防疫措施上的投入提高,进而导致公司经营成本提高;3、行业内重 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将会影响公众对禽产品的需求量,一方面消费者对禽类疾病 4 可能引发的人体生命安全问题过于担心,导致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消费心理恐慌, 降低相关产品的需求量,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另一方面养殖户担心遭受疫病风 险,影响其饲养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二)价格波动风险 1、原料价格的波动风险 公司建有单独的饲料加工厂。饲料原料中玉米、豆粕所占比重较大,玉米和 豆粕的价格受国家农产品政策、国内与国际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气候、自 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且公司所处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提高商品销售价格 从而向下游产业转移成本的能力有限。一旦玉米和豆粕市场价格大幅上升,一方 面将会导致公司单位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另一方面,我国蛋鸡“小规模、大群体”的产业现状,使得市场上的多数蛋 鸡饲养者抗风险能力较差,玉米、豆粕价格若出现大幅上升,将压缩下游养殖户 的利润空间,降低其养殖的积极性,进而减少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的波动风险 中国的鸡蛋消费市场巨大,但市场价格受到宏观经济、季节、突发的疫病和 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为频繁。首先,我国大多数蛋鸡养殖经营 者的抗风险能力弱,市场预判能力不足,往往根据鸡蛋当前的市场行情决定补栏 或空栏。长期来看,这种滞后的市场行为直接导致鸡蛋价格周期性地发生较大幅 度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商品代雏鸡的销售价格。其次,如果潜在竞争者进入市 场或者现有竞争对手扩大产能,将导致整个市场供给大量增加,在一定时间内会 使公司商品代雏鸡价格下跌。最后,如果消费者对鸡蛋的偏好下降或者鸡蛋的替 代品供给增加,市场对鸡蛋的需求下降,将使下游行业对公司商品代雏鸡的需求 下降,进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跌。 (三)对国外蛋种鸡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优质原种鸡种源主要控制于欧美少数几家育种公司手中,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市场认可度,公司引种扩繁的品种均从国外进口;经过长期 稳定的合作,公司与美国海兰国际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将其作为重要的 5 祖代蛋种鸡供应商,在祖代蛋种鸡引种方面对该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虽 然国外其他育种公司的罗曼系列、伊莎系列以及其他品种在国内同样具有一定的 市场认可度,并且公司已就个别品类进行了推广尝试,但公司已经与美国海兰国 际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旦美国海兰国际公司由于疫病或其他原因减少 或停止输出祖代蛋种鸡,仍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现金交易和第三方回款风险 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结算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但是由于公司客户以中小规 模养殖场(户)为主,受限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经营的规范性,存在部分客 户和销售回款方不一致的情形及少量现金交易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过程中第三方回款和现金交易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项目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例 银行收款 27,564.10 98.13% 55,645.19 103.16% 37,908.22 98.81% 27,804.03 98.11% 非三方 27,554.50 98.10% 50,631.65 93.86% 30,362.17 79.14% 21,898.08 77.27% 三方 9.60 0.03% 5,013.54 9.29% 7,546.05 19.67% 5,905.95 20.84% 现金交易 1.25 0.00% 96.38 0.18% 219.97 0.57% 434.11 1.53% 其他 4.73 0.02% 53.38 0.10% 82.36 0.21% 17.21 0.06% 注:回款金额依据银行流水统计,与营业收入存在差异。其他为支付宝、微信等新型付 款方式。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第三方回款和现金交易现象的存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销售回款、现金管理内部控制的执行难度,从而增加公司业 务或财务损失的风险。 (五)新冠疫情引起的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一方面,全国多地相继采取了封村封路、设置关卡等措施,使得公司雏鸡运输不 畅,出现了客户退单、推迟进鸡计划等情况,由于雏鸡产品无法长期储存,公司 对无法完成销售的雏鸡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另 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学校延迟开学,工厂延迟开工,节庆、旅游和会议等社会 6 集中性活动取消,导致鸡蛋消费需求和市场价格的下降,公司下游客户养殖蛋鸡 的积极性受挫,进而影响了公司雏鸡的销售。 尽管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并复工复产,但 2020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仍然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截至目前,国 内疫情虽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在全球范围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消费市场受疫情 影响表现低迷,如果未来新冠疫情卷土重来,或者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将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7-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23%、22.19%和 38.48%,各 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增长较快,特别是公司商品代雏鸡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6.07%、22.93%、42.84%,毛利率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行业周期和非洲猪瘟对 于产品价格的双重影响。2020 年 1-6 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行业周期下行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为 32.06%,一旦未来行业周期加剧波动、动物疫病或 者如疫情等突发情况发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会进一步下降,进而导致公 司业绩下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阿拉善 种鸡养殖场建设项目、闽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蛋鸡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 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疫病防控体系不完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 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宏观经济波动、 消费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产品 的市场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随之增加,将 导致相关折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 (八)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养 殖基地项目、阿拉善种鸡养殖场建设项目、闽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和蛋鸡产业研 究院建设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 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 会导致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公司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8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613 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80 号)同意。本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晓鸣股份”,证券代码为“300967”; 其中 44,575,84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9 (三)股票简称:晓鸣股份 (四)股票代码:30096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7,506,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7,0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4,575,849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2,930,151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无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序号 发行前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限售期限 1 魏晓明 79,96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2,58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银川辰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 13,60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合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4 5,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司 5 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4,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 6 2,877,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肥市泽森东和投资咨询中心(有 7 1,921,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限合伙) 8 钱冬梅 1,3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王学强 1,12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石玉鑫 1,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 杜建峰 1,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2 戴德海 495,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3 马朝松 45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4 林少茂 42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5 韩霖 4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6 拓明晶 32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7 朱万前 2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8 申晓奕 22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9 周观平 2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20 马庆芸 2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1 韩晓锋 2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2 朱秀春 2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3 闫艳春 2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4 广州谢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5 林冬敏 14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6 宫志强 1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7 徐万华 1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8 吴忠红 1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9 张卫红 1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0 马江 1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1 李德琼 8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2 李颖 6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3 上海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4 孔德富 49,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5 周云锋 4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6 陈为强 4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7 陆洋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8 文晓辉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9 王科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0 司俊涛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1 徐海虹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2 王双学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3 张宗辉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4 康林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5 吴建清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6 王玉山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7 徐小兵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8 梁春燕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9 魏强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0 郭磊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1 易酒泉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2 祁保升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3 冯茹娟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 54 董旭东 4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5 付冬青 3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6 林允琴 2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7 韩希民 2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永柏联投新三板成长优选私募证 58 2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券投资基金 59 杨雪峰 2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0 林树焕 2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1 方锳 21,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2 闫少卿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3 孙灵芝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4 蒋鹏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5 刘保安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6 王治安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7 李丁卯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8 李长振 2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9 郑梅仙 1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0 潘建琴 1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1 李凌志 1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2 董广源 1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3 刘志海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4 王休玺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5 王翔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6 林惠盛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7 庄玲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8 徐志晖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9 贠理明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0 王忠贤 1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1 叶海孟 9,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2 王悦晞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3 冷珊珊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4 陈智伟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5 王珏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6 林培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2 87 黄海鹰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8 钱澄宇 8,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9 汤泓 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0 马立山 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1 黎贤兴 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2 陆军 6,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3 庄浩 5,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4 翁辉铭 5,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5 王国平 5,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6 颜盾白 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7 邵希杰 4,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8 梁承亮 3,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9 邱永钟 3,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0 于兆波 3,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1 张明星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2 褚欧成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3 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4 何文刚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5 钱江涛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6 鲁学军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7 徐礼斌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8 闫丰超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9 冼敏杰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0 梁绍联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1 陈飞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2 金通达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3 曾菲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4 赵秀君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5 陈若春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6 陈聪颖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7 陶陈灵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8 李祥政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19 何林 2,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20 郑艳 1,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3 121 张文泓 1,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 2,424,151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 (非交易日顺延) (%) 魏晓明 79,960,000 42.6440 2024 年 4 月 13 日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2,580,000 12.042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银川辰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3,604,000 7.2552 2022 年 4 月 13 日 (有限合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 5,000,000 2.6666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限公司 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4,000,000 2.13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 首次公 2,877,000 1.5344 2022 年 4 月 13 日 企业(有限合伙) 开发行 合肥市泽森东和投资咨询中 前已发 1,921,000 1.0245 2022 年 4 月 13 日 心(有限合伙) 行股份 钱冬梅 1,340,000 0.7146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学强 1,124,000 0.5994 2022 年 4 月 13 日 石玉鑫 1,000,000 0.53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杜建峰 1,000,000 0.53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戴德海 495,000 0.2640 2022 年 4 月 13 日 马朝松 458,000 0.24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少茂 424,000 0.2261 2022 年 4 月 13 日 14 韩霖 400,000 0.21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拓明晶 322,000 0.1717 2022 年 4 月 13 日 朱万前 240,000 0.1280 2022 年 4 月 13 日 申晓奕 224,000 0.1195 2022 年 4 月 13 日 周观平 200,000 0.1067 2022 年 4 月 13 日 马庆芸 200,000 0.1067 2022 年 4 月 13 日 韩晓锋 200,000 0.1067 2022 年 4 月 13 日 朱秀春 200,000 0.1067 2022 年 4 月 13 日 闫艳春 200,000 0.1067 2022 年 4 月 13 日 广州谢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6,000 0.0992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冬敏 144,000 0.0768 2022 年 4 月 13 日 宫志强 120,000 0.0640 2022 年 4 月 13 日 徐万华 100,000 0.05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吴忠红 100,000 0.05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张卫红 100,000 0.05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马江 100,000 0.053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德琼 84,000 0.0448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颖 68,000 0.0363 2022 年 4 月 13 日 上海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0.0320 2022 年 4 月 13 日 孔德富 49,000 0.0261 2022 年 4 月 13 日 周云锋 42,000 0.0224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陈为强 42,000 0.0224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陆洋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文晓辉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科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司俊涛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徐海虹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双学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张宗辉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康林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吴建清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玉山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徐小兵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梁春燕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15 魏强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郭磊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易酒泉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祁保升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冯茹娟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董旭东 40,000 0.0213 2022 年 4 月 13 日 付冬青 30,000 0.0160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允琴 28,000 0.0149 2022 年 4 月 13 日 韩希民 28,000 0.0149 2022 年 4 月 13 日 永柏联投新三板成长优选私 28,000 0.0149 2022 年 4 月 13 日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杨雪峰 24,000 0.0128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树焕 22,000 0.0117 2022 年 4 月 13 日 方锳 21,000 0.0112 2022 年 4 月 13 日 闫少卿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孙灵芝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蒋鹏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刘保安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治安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丁卯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长振 20,000 0.0107 2022 年 4 月 13 日 郑梅仙 18,000 0.0096 2022 年 4 月 13 日 潘建琴 16,000 0.0085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凌志 14,000 0.0075 2022 年 4 月 13 日 董广源 12,000 0.0064 2022 年 4 月 13 日 刘志海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休玺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翔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惠盛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庄玲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徐志晖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贠理明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忠贤 10,000 0.005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叶海孟 9,000 0.0048 2022 年 4 月 13 日 16 王悦晞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冷珊珊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陈智伟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珏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林培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黄海鹰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钱澄宇 8,000 0.0043 2022 年 4 月 13 日 汤泓 6,000 0.0032 2022 年 4 月 13 日 马立山 6,000 0.0032 2022 年 4 月 13 日 黎贤兴 6,000 0.0032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陆军 6,000 0.0032 2022 年 4 月 13 日 庄浩 5,000 0.0027 2022 年 4 月 13 日 翁辉铭 5,000 0.0027 2022 年 4 月 13 日 王国平 5,000 0.0027 2022 年 4 月 13 日 颜盾白 4,000 0.002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邵希杰 4,000 0.0021 2022 年 4 月 13 日 梁承亮 3,000 0.0016 2022 年 4 月 13 日 邱永钟 3,000 0.0016 2022 年 4 月 13 日 于兆波 3,000 0.0016 2022 年 4 月 13 日 张明星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褚欧成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限公司 何文刚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钱江涛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鲁学军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徐礼斌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闫丰超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冼敏杰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梁绍联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陈飞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金通达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曾菲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赵秀君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17 陈若春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陈聪颖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陶陈灵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李祥政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何林 2,000 0.0011 2022 年 4 月 13 日 郑艳 1,000 0.0005 2022 年 4 月 13 日 张文泓 1,000 0.0005 2022 年 4 月 13 日 小计 140,506,000 74.93 首次 公 2,424,151 1.2928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开发 行 网下发行新股 21,780,849 11.6161 2021 年 4 月 13 日 网上 网 网上发行新股 22,795,000 12.1569 2021 年 4 月 13 日 下发 行 股份 小计 47,000,000 25.07 - 合计 187,506,000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 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8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3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 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8,750.6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4,700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7%,不 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XYZH/2020YCMCS10219)及《审阅报告》(XYZH/2021YCMA10028),发 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24.39 万 元和 11,145.2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1,460.40 万元和 10,668.93 万元。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 上市条件。 19 第三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xia Xiaoming Agriculture & Animal Husbandry 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14,05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魏晓明 住所 永宁县黄羊滩沿山公路 93 公里处向西 3 公里处 祖代、父母代种鸡养殖;父母代、商品代雏鸡(蛋)销售;商品鸡、 育成鸡养殖及销售;商品蛋销售;粮食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 饲料生产、加工及销售;畜禽屠宰;肉制品、蛋制品生产、加工及 经营范围 销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的生产、加工 及销售;农牧业技术推广及服务;林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祖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养殖;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蛋) 主营业务 及其副产品销售;商品代育成鸡养殖及销售 A03—畜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所属行业 年修订)) 联系电话 0951-3066628 传真号码 0951-3066628 电子信箱 xmnm@nxxmqy.com 董事会秘书 杜建峰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如下: 占发行 前总股 持有 序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姓名 任职 任期起止日期 本持股 债券 号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情况 (%) 2020 年 7 月至 1 魏晓明 董事长、总经理 79,960,000 - 79,960,000 56.91 - 2023 年 7 月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7 月至 2 杜建峰 1,000,000 - 1,000,000 0.71 - 董事会秘书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3 王梅 董事 - - - - - 2023 年 7 月 20 2020 年 7 月至 4 于建平 董事 - - - - - 2023 年 7 月 PAISAN YOUNG 2020 年 7 月至 5 SOMBO 董事 - - - - - ON ( 杨 2023 年 7 月 森源) 2020 年 7 月至 6 尤玉双 董事 - - - -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7 刘繁宏 独立董事 - - - - - 2022 年 5 月 2020 年 7 月至 8 何生虎 独立董事 - - - - - 2022 年 5 月 2020 年 7 月至 9 史宁花 独立董事 - - - - - 2022 年 5 月 2020 年 7 月至 10 拓明晶 监事会主席 322,000 - 322,000 0.23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1 冯茹娟 监事 40,000 - 40,000 0.03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2 王忠贤 职工代表监事 10,000 - 10,000 0.01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3 王学强 副总经理 1,124,000 - 1,124,000 0.80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4 石玉鑫 副总经理 1,000,000 - 1,000,000 0.71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5 朱万前 副总经理 240,000 - 240,000 0.17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6 韩晓锋 副总经理 200,000 - 200,000 0.14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7 马江 副总经理 100,000 100,000 0.07 - 2023 年 7 月 2020 年 7 月至 18 孙灵芝 财务总监 20,000 - 20,000 0.01 - 2023 年 7 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魏晓明。 魏晓明,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毕业于西北农学院畜牧系。1985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宁夏农学院畜牧系教 21 师,1992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租赁经营宁夏畜牧兽医研究所实验种禽场并任场 长,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租赁经营宁夏种禽场并任场长,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晓鸣生态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晓鸣农牧董事 长兼总经理。 魏晓明现为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福利委员 会副理事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副会长,国家蛋鸡产业技术体系银川综合 试验站站长,宁夏回族自治区“蛋种鸡精细化制种与健康饲养技术创新团队”带 头人,宁夏质量贡献奖获得者,荣获“2010 年中国家禽业十大年度人物”,第 二届、三届、四届“中国畜牧行业先进个人”。 魏晓明持有公司 7,996.00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占本次发行后比例为 42.6440%。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定 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定或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22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魏晓明 79,960,000 56.9086 79,960,000 42.6440 锁定 36 个月 正 大 投 资股 份 有 自上市之日起 22,580,000 16.0705 22,580,000 12.0423 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银 川 辰 途股 权 投 自上市之日起 资合伙企业(有限 13,604,000 9.6821 13,604,000 7.2552 锁定 12 个月 合伙) 北 京 大 北农 科 技 自上市之日起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5,000,000 3.5586 5,000,000 2.6666 锁定 12 个月 司 辰 途 第 一产 业 股 自上市之日起 4,000,000 2.8469 4,000,000 2.1333 权投资基金 锁定 12 个月 北 京 融 拓智 慧 农 自上市之日起 业 投 资 合伙 企 业 2,877,000 2.0476 2,877,000 1.5344 锁定 12 个月 (有限合伙 合 市 泽 森东 和 投 自上市之日起 资咨询中心(有限 1,921,000 1.3672 1,921,000 1.0245 锁定 12 个月 合伙) 自上市之日起 钱冬梅 1,340,000 0.9537 1,340,000 0.7146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学强 1,124,000 0.8000 1,124,000 0.5994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石玉鑫 1,000,000 0.7117 1,000,000 0.53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杜建峰 1,000,000 0.7117 1,000,000 0.53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戴德海 495,000 0.3523 495,000 0.2640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马朝松 458,000 0.3260 458,000 0.24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少茂 424,000 0.3018 424,000 0.226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韩霖 400,000 0.2847 400,000 0.21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拓明晶 322,000 0.2292 322,000 0.1717 锁定 12 个月 23 自上市之日起 朱万前 240,000 0.1708 240,000 0.1280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申晓奕 224,000 0.1594 224,000 0.1195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周观平 200,000 0.1423 200,000 0.106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马庆芸 200,000 0.1423 200,000 0.106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韩晓锋 200,000 0.1423 200,000 0.106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朱秀春 200,000 0.1423 200,000 0.106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闫艳春 200,000 0.1423 200,000 0.1067 锁定 12 个月 广 州 谢 诺投 资 集 自上市之日起 186,000 0.1324 186,000 0.0992 团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冬敏 144,000 0.1025 144,000 0.0768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宫志强 120,000 0.0854 120,000 0.0640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徐万华 100,000 0.0712 100,000 0.05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吴忠红 100,000 0.0712 100,000 0.05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张卫红 100,000 0.0712 100,000 0.05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马江 100,000 0.0712 100,000 0.053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德琼 84,000 0.0598 84,000 0.0448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颖 68,000 0.0484 68,000 0.0363 锁定 12 个月 上 海 嘉 泰投 资 管 自上市之日起 60,000 0.0427 60,000 0.0320 理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孔德富 49,000 0.0349 49,000 0.026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周云锋 42,000 0.0299 42,000 0.0224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陈为强 42,000 0.0299 42,000 0.0224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陆洋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文晓辉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自上市之日起 24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科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司俊涛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徐海虹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双学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张宗辉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康林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吴建清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玉山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徐小兵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梁春燕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魏强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郭磊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易酒泉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祁保升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冯茹娟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董旭东 40,000 0.0285 40,000 0.021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付冬青 30,000 0.0214 30,000 0.0160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允琴 28,000 0.0199 28,000 0.0149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韩希民 28,000 0.0199 28,000 0.0149 锁定 12 个月 永 柏 联 投新 三 板 自上市之日起 成 长 优 选私 募 证 28,000 0.0199 28,000 0.0149 锁定 12 个月 券投资基金 杨雪峰 24,000 0.0171 24,000 0.0128 自上市之日起 25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树焕 22,000 0.0157 22,000 0.011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方锳 21,000 0.0149 21,000 0.0112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闫少卿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孙灵芝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蒋鹏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刘保安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治安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丁卯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长振 20,000 0.0142 20,000 0.010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郑梅仙 18,000 0.0128 18,000 0.0096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潘建琴 16,000 0.0114 16,000 0.0085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凌志 14,000 0.0100 14,000 0.0075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董广源 12,000 0.0085 12,000 0.0064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刘志海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休玺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翔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惠盛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庄玲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徐志晖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贠理明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忠贤 10,000 0.0071 10,000 0.0053 锁定 12 个月 26 自上市之日起 叶海孟 9,000 0.0064 9,000 0.0048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悦晞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冷珊珊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陈智伟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珏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林培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黄海鹰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钱澄宇 8,000 0.0057 8,000 0.0043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汤泓 6,000 0.0043 6,000 0.0032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马立山 6,000 0.0043 6,000 0.0032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黎贤兴 6,000 0.0043 6,000 0.0032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陆军 6,000 0.0043 6,000 0.0032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庄浩 5,000 0.0036 5,000 0.002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翁辉铭 5,000 0.0036 5,000 0.002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王国平 5,000 0.0036 5,000 0.0027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颜盾白 4,000 0.0028 4,000 0.002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邵希杰 4,000 0.0028 4,000 0.002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梁承亮 3,000 0.0021 3,000 0.0016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邱永钟 3,000 0.0021 3,000 0.0016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于兆波 3,000 0.0021 3,000 0.0016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张明星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褚欧成 2,000 0.0014 2,000 0.0011 自上市之日起 27 锁定 12 个月 岭南金融控股(深 自上市之日起 2,000 0.0014 2,000 0.0011 圳)股份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何文刚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钱江涛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鲁学军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徐礼斌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闫丰超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冼敏杰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梁绍联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陈飞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金通达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曾菲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赵秀君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陈若春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陈聪颖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陶陈灵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李祥政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何林 2,000 0.0014 2,000 0.0011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郑艳 1,000 0.0007 1,000 0.0005 锁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张文泓 1,000 0.0007 1,000 0.0005 锁定 12 个月 网 下 发 行有 限 售 自上市之日起 - - 2,424,151 1.29 股份 锁定 6 个月 小计 140,506,000 100.00 142,930,151 76.23 - 非限售流通股: 28 网 下 发 行无 限 售 - - 21,780,849 11.62 - 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22,795,000 12.16 - 小计 - - 44,575,849 23.77 合计 - - 187,506,000 100.00 注 1:公司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51,747 名,其中前十名股东持 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锁 1 魏晓明 79,960,000.00 42.64 定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锁 2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2,580,000.00 12.04 定 12 个月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银川辰途股 自上市之日起锁 3 13,604,000.00 7.26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定 12 个月 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锁 4 5,000,000.00 2.67 有限公司 定 12 个月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 自上市之日起锁 5 理有限公司-辰途第一产 4,000,000.00 2.13 定 12 个月 业股权投资基金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 自上市之日起锁 6 2,877,000.00 1.5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定 12 个月 合肥市泽森东和投资咨询 自上市之日起锁 7 1,921,000.00 1.02 中心(有限合伙) 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锁 8 钱冬梅 1,340,000.00 0.71 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锁 9 王学强 1,124,000.00 0.60 定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锁 10 杜建峰 1,000,000.00 0.53 定 12 个月 合计 133,406,000 71.15 - 29 七、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 况 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 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30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7,0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 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4.54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7.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 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1.14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464.18492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940.00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 2,420.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279.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 中签率为 0.0201053545%。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22,758,426 股,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103,323,254.04 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为 36,574 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金额为 166,045.96 元。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24,205,000 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 额为 109,890,700.00 元,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 金额为 0 元。 31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36,574 股,包销金额为 166,045.96 元,包 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08%。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3,380,000.00 元。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对公 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1YCMA10096)。该验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0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3,38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6,077,866.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02,133.26 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整),资本 公积为人民币 100,302,133.26 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506,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40,506,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87,506,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87,506,000.00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607.79 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000.00 万元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55.00 万元 3 律师费用 550.00 万元 4 信息披露费用 578.00 万元 5 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等 24.79 万元 合计 6,607.79 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 1.41 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 号)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 32 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生产、销售的商品代雏鸡、父母代种雏鸡等主要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上述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九、募集资金净额:147,302,133.26 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97 元(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0.59 元(根据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33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上半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0YCMCS10219)。公司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 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XYZH/2021YCMA10028 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公司 2021 年 1-3 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已在招股 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 项提示”之“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 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3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求,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9-144001040025186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9-144001040025194 支行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永宁支行 106061903180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632796730 二、其他事项 公司自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35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自招股意向书刊登之日至上市公告 书刊登前未发生重大变化。 36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基本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电话:010-51662928 传真:010-68566656 保荐代表人、联系人:袁宗、杜国文 项目协办人:尹玉堂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昊宇、韩卓伟、王丰、刘勇超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 荐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晓鸣股份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 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袁宗、杜国文供持续督导工 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袁宗,保荐代表人,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 主持和参与了陕西黑猫 IPO、帝王洁具 IPO、敦煌种业 IPO、荣科科技非公开发 行、金种子酒非公开发行、云天化分离交易可转债、福田汽车配股、陕西黑猫配 股、帝王洁具重大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项目。 37 杜国文,保荐代表人,现任华西证券副总裁。曾主持和参与了天威保变 IPO、 航天信息 IPO、北方天鸟 IPO、保定天鹅非公开发行、建设机械非公开发行、乐 山电力非公开发行、易华录非公开发行等投资银行项目。 38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晓明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晓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第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0 月 13 日,非交 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述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7、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 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39 8、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晓锋、杜建峰、石玉鑫、 王学强、朱万前、孙灵芝、马江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晓锋、杜建峰、石玉鑫、王学强、 朱万前、孙灵芝、马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第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 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0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拓明晶、冯茹娟、王忠贤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拓明晶、冯茹娟、王忠贤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5、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 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正大投资和银川辰途、辰途产业及谢诺投资 的承诺 1、正大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正大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2,258.00 万股,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6.07%。 正大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 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41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关于股份减 持的规定执行。 (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 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6)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银川辰途、辰途产业和谢诺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银川辰途、辰途产业和谢诺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 1,360.40 万股、400.00 万股和 18.60 万股股份,分别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9.68%、 2.85%和 0.13%。银川辰途与辰途产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谢诺辰途,谢诺投 资直接持有谢诺辰途 75.01%的股权。三者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 1,779.00 万股,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2.66%。 (1)银川辰途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拟减 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关于股份减持的 规定执行。 ③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2 ④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 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⑥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辰途产业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基金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基金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本基金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基金拟减 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关于股份减持的 规定执行。 ③本基金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④本基金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 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⑥本基金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谢诺投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43 ②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拟减 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 ③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④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 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⑥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 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1 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 限售安排执行。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 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特制定《宁 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44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 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本公司股价: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本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 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 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本公 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的 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如本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 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 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 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后,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尽快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并及时公 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 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 需)。本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45 本公司控股股东魏晓明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其上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30%,增 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本公司未来新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 求其作出相应承诺。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本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本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 上限。 (5)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 如本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 46 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 务。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 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 对其从本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 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完全知悉且愿意遵守《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 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以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 “本人完全知悉且愿意遵守《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 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以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明承诺: 47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 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 开董事会、拟订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当本公司根据前述承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回购价格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确定。 3、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8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晓明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晓明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 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 依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 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启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9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启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3、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 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承诺: “本公司为晓鸣农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海润天睿承诺: “本所为晓鸣农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0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 施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 后 5 个工作日内,本所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所将与晓鸣农牧、其他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 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具体事宜。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后,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赔偿金额后,本所将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对投资者进 行赔偿。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的审计及验资机构信永中和承诺: “本所为晓鸣农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措施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 后 5 个工作日内,本所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所将与晓鸣农牧、其他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 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具体事宜。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后,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赔偿金额后,本所将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对投资者进 行赔偿。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1 六、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重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 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除持有晓鸣农牧 56.91%股份外,未在其他公司拥有权益,晓鸣农 牧不存在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 2、本人承诺,在作为晓鸣农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将 来成立(若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或经 济组织(晓鸣农牧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下称“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晓鸣农牧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晓鸣农牧竞争的企业、机构或 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晓鸣农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 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晓鸣农牧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或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按照晓鸣农牧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晓鸣农牧,或由晓鸣农 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晓鸣农牧存在 同业竞争; 4、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晓鸣农牧依据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所作出的决策(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权要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 可得利益或者相应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转移给独立第三方或者按照 公允价值转让给晓鸣农牧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或经济组织按照晓鸣农牧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需);造成晓鸣农牧经济 52 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晓鸣农牧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在触发上述第四项承诺的情况发生后,本人未能履行相应承诺的,则晓 鸣农牧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包括相应扣减本人因间接持有晓鸣农 牧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亦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所持的晓鸣农牧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函件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 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明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如下: “1、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 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若 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 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避免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4、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 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 来或有)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 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 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5、杜绝本人及本人所属关联方非法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或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 53 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来或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 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按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规定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晓鸣农牧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晓鸣农牧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晓鸣农牧有 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果晓鸣农牧在本人作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未履行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 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经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诺及 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 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诺 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55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6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