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
司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 决议
会议名称及届次 会议决议内容
时间 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
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审议通过全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2020 年 3 月 6 日
次会议 部议案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
相应承诺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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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制定<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审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审议通过全
2020 年 3 月 24 日 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
次会议 部议案
润分配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优先股股息全额派
发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审议通过全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2020 年 3 月 30 日
次会议 部议案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审议通过全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一次会议 部议案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审议通过全
2020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三季
二次会议 部议案
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审议通过全
2020 年 7 月 10 日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
三次会议 部议案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审议通过全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
次会议 部议案 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审议通过全 审议通过《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
次会议 部议案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
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所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超出年初的预计
范围,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关联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遵循公平、公
开、公允的关联交易原则,交易是合规合法、合理、公允、必要且可行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
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涵盖公司经营各环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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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认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