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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晓鸣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2-01-07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激励对象中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