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0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董事于建平因其他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杜建峰代为出
席并表决,董事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因其他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
委托董事杜建峰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魏晓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 审 议 , 同 意 向中 国 农 业银 行 银 川 金凤 支 行 申 请固 定 资 产 贷款 人 民 币
4,6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0 年,以公司位于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 1 处
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西洞庭不动产权第 0001095 号)及该宗地上在
建工程作为本次贷款抵押,具体抵押物以借贷双方最终确认的抵押清单为准;同
时,为支持公司发展,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明先生及其配偶王梅女士,为公司
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为其
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魏晓明、王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关
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报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