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魏晓明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经营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编制修订《宁夏晓鸣农牧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报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