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宝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2,792,36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953%。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人, 代表股份222,741,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8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0人,代 表股份6,773,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6,722,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3%。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类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8,9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5%;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50,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546%;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36%;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5,1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8%;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6,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985%;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97%;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5,4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9%;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029%;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3%;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8%。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1,6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2%;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3,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4%;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8%。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1,6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2%;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3,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4%;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18%。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1,6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62%;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3,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9%; 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723%。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6,8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86%;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8,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236%;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2,765,4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9%;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4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6029%;反对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3%;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