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宝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0,413,55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8.1580%。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 代表股份148,450,1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91,963,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46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2 人, 代表股份 17,672,1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513,9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68%;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378,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52%;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6,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7991%;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