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宝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0,264,35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8.1219%。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 代表股份148,450,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1,814,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10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 表股份 17,522,9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513,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68%;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六名非独立董事,吴宝玉先生、吴宝发先生、 金耀青先生、姜永权先生、白国昌先生、张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吴宝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吴宝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吴宝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吴宝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金耀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金耀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选举姜永权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姜永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候选人:选举白国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白国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候选人:选举张卫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张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三名独立董事,代丽女士、董新义先生、谢 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代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代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董新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董新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谢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谢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蒋晓敏女士、田雷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蒋晓敏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蒋晓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田雷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田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7,513,8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丰骏投资有限公司、惠 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 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0.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2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3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4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5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6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