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林精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5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宝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40,264,35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8.1219%。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
代表股份148,450,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1,814,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10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
表股份 17,522,9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513,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68%;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六名非独立董事,吴宝玉先生、吴宝发先生、
金耀青先生、姜永权先生、白国昌先生、张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吴宝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吴宝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吴宝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吴宝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金耀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金耀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选举姜永权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姜永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候选人:选举白国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白国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候选人:选举张卫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张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三名独立董事,代丽女士、董新义先生、谢
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代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7 股。

    代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董新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董新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谢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谢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蒋晓敏女士、田雷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前述候选人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蒋晓敏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蒋晓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田雷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65,962,91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7,513,888 股。

    田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7,513,8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丰骏投资有限公司、惠
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
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0.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2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3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4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5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10.06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0,255,2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1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