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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精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三、附件 ……………………………………………………………第 11—14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2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3—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186 号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精密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格林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格林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14 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格林精密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 2 页 共 14 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33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6.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022.0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771.54 万元(实际

保荐及承销费为 4,971.54 万元,前期已预付保荐费 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6,250.5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5.87 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保荐费 200.00 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414.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414.65

                      项目投入                        B1                  27,024.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6.5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2,048.18


                                  第 3 页 共 14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0.46

                      项目投入                   D1=B1+C1                 39,072.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07.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5,048.9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5,048.9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

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

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账户迁移,将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为:

5810000010120100450248)开户行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迁移至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此次账户迁移属于银行内部调整,不涉及公司注销或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4 个通知

                                  第 4 页 共 14 页
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4631110508                      622,263.33 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4631181000011                35,00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
惠州分行营业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450248            18,209,787.28 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分行营业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450248-2         115,000,000.00通知存款账户
惠州分行营业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0000010120100450248-4          20,00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
惠州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110100100593152                10,814,243.01 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110100200412643                30,842,699.27 通知存款账户
惠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110100200446252                2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惠州分行
  合 计                                               250,488,992.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

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 22,0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第 5 页 共 14 页
 序                                                                                       尚未收回
       合作银行      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号                                                                                       本金金额
      招商银行股 招商银行点金
      份有限公司 系列进取型看                 保本浮动
 1                                 募集资金                2,800.00   2,800.00    15.21
      惠州分行营 跌两层区间 65                收益型
      业部         天结构性存款
      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单位 7 天通知
 2                                 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      10,000.00   8,000.00    84.06 2,000.00
      惠州分行营 存款
      业部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3 份有限公司 金融人民币结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15.02
                                              收益型
      惠州分行     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4 份有限公司 金融人民币结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15.62
                                              收益型
      惠州分行     构性存款
      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单位 7 天通知
 5                                 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      11,500.00                       11,500.00
      惠州分行营 存款
      业部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单位 7 天通知
 6                                 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       3,500.00                       3,500.00
      惠州分行营 存款
      业部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7 份有限公司 金融人民币结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收益型
      惠州分行     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
                   单位 7 天通知
 8 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       3,000.00                       3,000.00
                   存款
      惠州分行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间接

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增强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能力,

提升产品研发质量,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

证。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


                                              第 6 页 共 14 页
    的技术创新体系。

    2. 结构件扩产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

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

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 7 页 共 14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414.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48.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72.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精密结构件智能
制造技改与扩产   否                37,870.35    37,870.35    11,615.32        23,019.54             60.79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
                 否                 7,038.36    7,038.36        432.86         1,044.40             14.84   2025 年 4 月 15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8.81         100.06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                59,908.71    59,908.71    12,048.18        39,072.75        -           -                                -         -
小计




                                                                       第 8 页 共 14 页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               -              -          -           -
计

  合   计             -           59,908.71   59,908.71                                          -               -                          -           -

                                                           (1)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在前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基础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
                                                           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定制化产品”智能制造的精准需求,公司增加了该项目的实施地
                                                           点,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
                                                           不断优化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受国内外经济环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包括新建 1 栋 6 层研发大楼和购置研发设备及软件。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研发设备
                                                           及软件已投入 1,072.87 万元;研发大楼(占地面积 1,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
                                                           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SDM-09 地块)由于原来规划场地受市政建设规划的影响,未能如期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本公司超募资金 3,562.23 元,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以及超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同时为了更好的实施该募投项目,增加“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
                                                           村地段(惠州市创祥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厂区内)A 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增加“广
                                                           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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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7,375.87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关于广东
                                           格林精密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11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
                                           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
                                           额 22,0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5,048.90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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