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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3-2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一年二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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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4
     一、项目审核流程................................................................................................. 4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6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和重要事项的核查情况............................................. 6
     四、项目内部核查过程..................................................................................... 159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本项目的过程................................................................. 160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162
     一、本项目的立项审议情况............................................................................. 162
     二、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162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65
     四、内核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 176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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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恒帅
                               指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或发行人
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保荐分公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恒帅有限                       指   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德恒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申报会计师
恒帅投资                       指   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玉米                       指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指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报告期内、最近三年一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
期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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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的项目运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尽职调查、项目立项审核、申报材
料制作、项目内核等阶段,其中,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为项目的审核环节,
其具体流程及规则分别如下:

     (一)项目立项审核

     项目立项是一个项目筛选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立项办法》”),对项目的
立项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具体审核程序为:首先由经办业务部门对拟承接的项目
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然后由经
办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会议审慎判断项目质量。经业务部门判断认为可行的
项目,在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包括项目尽调报告、
相关协议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材料。立项申请由立项评估小组进行审核,一般
项目立项,原则上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书面表决,立项委员应当在办公自动
化系统中明确表明自己的表决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及相关意见。经质量控
制部认定、立项评估小组无法做出判断或者经其讨论认为需要提交现场会议讨论
的项目,应当召开现场会议进行审议。对于申请立项的项目,若符合《立项办法》
规定的立项标准且无重大障碍,原则上均予以立项。

     (二)项目内核

     项目内核是一个项目质量控制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类项目内
核管理办法》、《质量控制部现场核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对项目的内核程序进行
规范,审核程序分为项目质量验收申请、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项目组预审回
复、内核部审核、问核、召开内核会议、同意申报等环节,具体如下:

     1、项目质量验收申请

     在完成申报材料制作后,项目组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招
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项目工作底稿(包括工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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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目录、项目工作底稿索引表)、问核表等文件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2、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

     质量控制部在接受质量验收申请后,派出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
材料中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
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
行探讨;质量控制部相关人员认真审阅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
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
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
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

       3、项目组预审回复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应出具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修改,若有不同意见及时反馈至质量控制部门陈述、解释原
因。

       4、内核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部。内核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见和质量
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若发现项目存在其他存疑或需关注的重大问题的,应
提交内核会议讨论。

       5、问核

     对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行问核,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
项目人员的工作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人员落实。

       6、召开内核会议

     内核会议由内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内核部、质量控制部的项目相关审核人员
应列席会议,审计稽核部等可委派代表列席会议,项目组人员列席内核会议。内
核会议包括下列程序:主持人宣布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及名单;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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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项目组概况;内核部负责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或现场核查人员对项目评
价;内核委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内核
委员投票表决,内核部工作人员计票;主持人总结审核意见,宣布投票结果。

     投票结果为四种:“同意”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的,视为“内核通过”;
“同意”和“有条件同意”(至少一票)票数合计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的,视为“有
条件通过”;“建议放弃该项目”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的,视为“建议放弃
该项目”;其他情况,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

     7、同意申报

     项目经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对相关意见进行逐项落实,内核部对相
关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相关意见落实后,经本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
后报送中国证监会或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2017 年 4 月,项目组开始对恒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行前期尽职
调查,初步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确认项目不存在重大实质性障碍,并向本保
荐机构递交立项申请,经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小组审议,于 2018 年 1 月同意立
项申请,并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和重要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和进场工作的时间

     1、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保荐代表人               吴小鸣、胡国木
      项目协办人               郭煜焘
      项目组其他成员           钟科、廖维明、魏博、王宣望


     2、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从 2017 年 4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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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经审核立项后,项目组即开始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申报材料制作工作。
此间,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
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1、向发行人提交调查文件清单,向发行人收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
料、权利证书并进行核查、确认,对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2、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阅资料、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查询发行人守
法状况等;

     3、与发行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
进行交谈,制作尽职调查笔录,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其了解情况;

     4、取得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声明、
承诺和/或证言,并进行审慎核查和确认;

     5、参加发行人组织的有关本次发行的协调会,与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人
员就专项问题沟通;

     6、现场核查发行人有关资产的状况;

     7、走访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

     8、计算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复核;

     9、项目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行人有关部门提出,在对发行
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向发行人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组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归类成册,以便作
为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所出具发行保荐书的事实依据。

     在前述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项目组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发行人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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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票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书。项目组还协
 助发行人确定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起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报告,参与发行人申请文件的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

      (三)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吴小鸣、胡国木于 2017 年 4 月开始组织并参与了本次发
 行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认真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际参与了辅导和
 尽职推荐阶段的尽职调查,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全方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
 相应的整改意见,为本项目建立了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将辅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
 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及时将尽职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载入工
 作日志。此外,保荐代表人还认真检查了“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同时对出
 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保荐书和本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组织项目人员对发行人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以下
                        问题采取了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资料、咨询发行人会
                        计师和律师意见和召开中介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了重点核查:
                            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事项是否合法、有效
                            核查发行人与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
                            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调查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保障情况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调查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内控制度以及与财务数据的匹配情况
2020 年 3 月 15 日
                            核查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并对重大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和函证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收账款质量是否有恶化的趋势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是否合理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
                            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至        向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2020 年 5 月 8 日           组织项目组成员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集中授课的形式组织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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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辅导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规、制度
                            上报辅导报告
                            申请辅导验收,报送辅导总结材料
                            列席公司在辅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组织项目人员对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总结
2020 年 1 月 1 日           与发行人讨论确定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组织项目人员协助发行人起草发行人申请文件,收集其他申报材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料;
2020 年 3 月 15 日          督促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相应申报文件;
                            召开中介协调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初稿进行讨论

2020 年 3 月 16 日          提出质量验收申请

                            将《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包括《审计报告》、《法律意
2020 年 4 月 3 日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提交质量控制部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组织项目人员配合质量控制部门考察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现场考察
2020 年 4 月 10 日      和预审工作
2020 年 4 月 11 日至        组织项目人员依照质量控制部《预审意见》对《招股说明书(申
2020 年 4 月 22 日          报稿)》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对预审意见进行反馈

2020 年 4 月 23 日          参加内核会议

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组织项目人员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2020 年 6 月 30 日          对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深圳交易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修改、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完善 2020 年 1-6 月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 2020
2020 年 9 月 16 日
                        年 1-6 月的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深圳交易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审阅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深圳交易所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工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作,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
2020 年 11 月 2 日
                        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组织项目人员修改、完善注册稿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构对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组织项目人员更新发行人 2020 年财务报表审阅数据,并修改、完善注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册稿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
2021 年 1 月 26 日
                        完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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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深圳交易所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回复工作,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申
2021 年 2 月 19 日
                        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四)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相关规定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的要求,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
 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逐条
 具体说明如下:

      1、各方须勤勉尽责,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1)发行人应依法承担财务报告的会计责任、财务信息的披露责任。

      发行人已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统一的其他相
 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了完
 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机制确保其得到严格执行与
 有效运行,切实保证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内容的真
 实和公允。在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鉴证过程中,公司始终
 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为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
 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按照执业标准出具审计报
 告、审核报告或其他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严格按照执业标准和《关于进一
 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出具了
 审计报告和其他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发行人的辅导、尽职调查和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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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内
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关
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发行监管函[2011]75 号)及《关
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3]346 号)的
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尽职调查过程的重点事项进行了相应核查,核查手段主要包
括:走访、函证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查阅有关资料,与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等进行访谈等。保荐机构已在《发行
保荐书》中客观披露了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保荐工作报告》中记录了发
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2、采取措施,切实解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

     (1)发行人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①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会计制度、会计政策文件,访谈了发行人财
务总监,现场抽查会计档案和会计凭证,查看财务电算化软件及操作流程,检查
发行人财务人员简历,复核财务部岗位分工、兼职、关联关系;查阅了审计委员
会、内部审计部门制度及内控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报告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
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人员具备从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适当的胜任
能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管理电算化制度健全,并得
到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相关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相关内控不存在重大
缺陷。

     ②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采购、销售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内控制
度、供应商和客户管理制度等文件;访谈了发行人采购和销售业务负责人;对发
行人报告期内业务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采购、销售业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客户、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较为完善,且得到了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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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缺陷。

     ③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访谈财务总监及相关业务人员,
执行了资金循环穿行测试,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有关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
度,取得发行人财务报告、往来单位余额表,分析财报中关联方互相占用资金的
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2)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的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行业统计信息,将发行人的财务变动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进行了对比分析,关注了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以及变动情况,取得了报告期发行人
原材料采购明细表,核查了发行人产品产量与原材料耗用的配比关系。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与公司生产情况、
经营状况、采购及销售状况等非财务信息相互印证,财务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情况。

     (3)相关中介机构应关注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增长情况和异常交易,防
范利润操纵。

     ①保荐机构查阅了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分析报告,发行人财务报告,取得了发
行人营业收入按产品、按地区、按客户类型、按季节等分类的销售收入统计资料,
并查阅了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研究报告,可比公司收入变动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波动趋势与行业整体
变动趋势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

     ②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销售相关负责人,核查了前十大客户合
同,抽查了订单、出库单、报关单、发票、回款记录等信息;取得了客户的询证
函回函,复核了会计师收入确认底稿。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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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真实可信。

     ③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针对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变动情况,
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变动的原因。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变动合理。

     (4)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充
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①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关联方清单,取得了各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查
阅了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访谈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并对发行人与
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访谈;查阅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
访谈了发行人主要客户,并对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主要供应商、客户均真实存在,双方之间交易真
实、可靠,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②保荐机构核对了发行人报告期采购及销售明细,资金往来明细表和银行对
账单,了解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发行人应结合经济交易的实际情况,谨慎、合理地进行收入确认,相
关中介机构应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毛利率分析的合理性。

     ①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取得并查阅了信用期政策等销售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销售流程的关键环节均建立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

     ②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初以及期末收入明细表并对收入进
行了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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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关于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法的
相关文件;取得了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了解了可比上市公司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收入确认符合行业一般惯例,收入确认
方法合理。

     ④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明细表,
进行了各期间纵向比较与可比上市公司间横向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和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6)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取得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明细表、主要供应商采购
明细表,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以及独立函证;对报告期
各期末销售、采购进行了截止性测试,关注采购入库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交易真实、完整、可
靠。

     (7)发行人应完善存货盘点制度,相关中介机构应关注存货的真实性和存
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①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了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复核了公司跌价准备计提过程;查阅了
发行人库存管理相关制度;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存货水平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期末存货与发行人经营情况相符,存货周
转率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整体情况一致,不存在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情况。

     ②保荐机构监盘了发行人保管于公司本部、外部仓库的存货;在对存货监盘
过程中,实地观察了存货的存放情况,了解是否存在残、次存货,并检查了发行
人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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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
通过少计提跌价准备虚增利润的情形。

     ③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存货盘点明细表,与发行人会计师
讨论了存货监盘计划,参与了发行人对库存存货的盘点,并对发行人会计师存货
监盘报告进行复核,确认了发行人存货的真实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盘点计划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
况,存货实盘数与账面数一致。

     (8)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充分关注现金收付交易对发行人会计核算基
础的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了公司收付结算方式;取得了发行人
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抽取了发行人大额现金收付凭证,核
实现金收付内容。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大额现金收付交易。

     (9)相关中介机构应保持对财务异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润操纵。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股东大
会文件、董事会文件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存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
相应的审批流程;通过访谈发行人会计师、和可比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进行对比分析,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保荐机构通过
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查看往来账款明细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的账龄以及发行人对供应商的付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发行人放宽付
款条件促进短期销售增长、延期付款增加现金流的情形;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客户
的变动情况,以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新增大额异常客户;对报告期内的员工薪酬
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将发行人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异常信息和利润操纵情形,不存
在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利润的情况,不存在人为改变正常经营活动,
从而达到粉饰业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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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财
务会计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落实情况逐条具体说明如下:

     1、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
首先通过虚构交易(例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
将上述资金设法转入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并对大额资金流出具体事由及
发生背景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本保荐机构抽查了大额资金往来,核
查了大额资金流出具体事由,通过查阅银行凭证、合同以及相关交易凭证的形式
核实交易内容的真实性;查阅了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工商登记材料,
并进行了现场走访,核查了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真实交易背景;对发行人主要
客户的往来款项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独立函证,并取得了各期的主要销售订单
或销售合同,核查了发货记录、签收单据等证据,确认收入真实性。本保荐机构
取得了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银行账户明细以及报告期主要银行账户的对账单,核
查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
入、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2、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
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如直销模式下,与客户串通,
通过期末集中发货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以更长的信用周期换取收入
增加。经销或加盟商模式下,加大经销商或加盟商铺货数量,提前确认收入等”
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关联方清单,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采购
明细表,了解了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交叉的情况;取得并核查了
报告期内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及出库单、对账单、销售发票和记账凭证等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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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阅了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表,了解了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取得了
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所对应的订单,核查了订单条款与实际货款支付情
况是否相符;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情况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进行了逐一核查,查阅了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凭证,核查回款方名称与客户名称
是否一致。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或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其客户或供应
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的情形。

     3、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
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名册及工资表,核对发放工资与员工
人数是否匹配;访谈了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了解了其与发行人关联方
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抽查取得了关联方的银行对账单,核查了关联方是否
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取得了有关关联方无利益输送的承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
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4、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
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
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
度增长”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关联方关系调查表、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清单;取得了发
行人报告期各期销售和采购明细表,核查上述企业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业务往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机构及
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
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
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形。

     5、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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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将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费用率水平等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进
行了横向比较,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年度进行了纵向比较;取得了发行人报告
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表,了解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并与该等
原材料市场价格趋势进行了比较;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双方
的交易情况,并利用供应商函证回函,分析是否存在第三方代替发行人偿付货款
的情形,是否存在供应商向发行人供货量大于发行人账面采购量的情形;对发行
人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进行了函证,核查了货款支付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
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况。

     6、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
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
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互联网销售情形,不存在采用技术
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
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
长等情况。

     7、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
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存货盘点明细表,与发行人会计
师讨论了存货监盘计划,本保荐机构参与了发行人对库存存货的盘点,并对发行
人会计师存货监盘报告进行复核,确认了发行人存货的真实性;就发行人毛利率、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动及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取得
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明细,对发行人主要存货在报告期各期末的单位价
格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
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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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的
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制造费用明
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和按部门划分的各期工资统计表,了解
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变动情况。查阅了相关统计数据,取得了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平均工资、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薪资,并与发行人薪酬水平进
行了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
本粉饰业绩的情形。

     9、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
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
本和制造费用明细表,并就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动及与
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
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形。

     10、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
不足”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比例和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分析了各期坏账实际发生情况,并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取得
了发行人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了解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计提
金额,并结合期后情况进行了复核;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
细表,了解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计提金额,并结合实地查看情况进
行了复核。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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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明细,实地走访了在建工程现场,
取得在建工程验收报告及竣工报告,与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时点进行了核对。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
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1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
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重大情况。

     13、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期间业绩大幅下降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因素的核
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可能导致发行人在未来期间
业绩大幅下降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因素。

       (六)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3]45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
人审计截止日后新签订的合同,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了审
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查看了审计截止日后公司财务数据,查看了公司税收缴纳
凭证,抽查了银行流水及对账单,核查了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本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日
后,发行人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
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 号)对发行人收入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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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准确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的
尽职调查情况及结论

     1、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收入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了解了可比公司同期变
化情况,查询了行业产业政策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了可比上市公司年报,了解
行业特征、主要销售模式、行业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结合发行人确认收入的具
体标准,判断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不存在异常。

     (2)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销售模式,抽查销售合同或订单,核查主要
条款及附加条款,定价政策以及结算方式,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条件,
判断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时点与其销售模式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抽查发行人收入确认凭证,判断有无虚开发票、虚增收入的情形。对报告期内资
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发行人有无跨期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
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提前或延
迟确认收入的情况。发行人的销售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查阅了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确
认政策、处理方法并与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保荐机构抽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
部分销售合同、订单、对应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复核了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始
单据、收入确认时点,核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
人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4)保荐机构取得了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了发行人各期
主要客户变化情况;走访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核查业务是否真实以及主要合同
及订单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业务真实,收入变化情况合理,报告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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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以及期后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不
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形。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之
间匹配,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匹配,新增客户的应
收账款金额与其营业收入匹配;大额应收款项能够按期收回。

     (5)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关联方清单,对发行人主要股东、主要客户及
供应商进行了核查,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它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
入增长的情况,不存在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成本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资料,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
要原材料采购及耗用情况,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成本明细账,抽查相关凭证,核对
成本费用确认、列支范围、列支时间的准确性,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类产品
成本明细波动情况及其合理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趋势与市场
行情相符,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保荐机构通过穿行测试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各环节成本核算
方法和步骤,核查了报告期各期成本核算情况,检查了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摊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和会
计准则的要求。

     (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函证、核对
工商部门的资料,核查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供应商的
业务能力与其自身规模是否相符,对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订单履行情况、
成本确认情况等进行了确认。保荐机构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的采
购合同,抽查采购订单,核查采购内容、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条
款,并抽查了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入库单据及应付账款确认凭证,核查发
行人采购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供应商变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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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异常情况,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存货盘点明细表,与发行人会
计师讨论了存货监盘计划,参与了发行人对库存存货的盘点,及主要发出商品的
盘点,并对发行人会计师存货监盘报告进行复核,确认了发行人存货的真实性;
保荐机构查阅了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了相关内控测试程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存
货周转率等进行了分析,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较低的
情况,并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
余额明细及构成,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成本构成明细表,检查了发行
人是否存在少转成本以虚增利润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定
并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相关的流程与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有效管理,确定发行
人有关存货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情况与财务报表
数据相符。发行人不存在将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
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建立的存货盘点制度与报告期实际执行情况相符。

     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研发费用等
期间费用明细表,了解了发行人期间费用各组成项目的划分归集情况、分析期间
费用增减变动是否与业务发展一致、主要明细项目的变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项目变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

     (2)保荐机构结合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行为分析销售费用率的波动情
况,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
势一致,销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行为匹配,不存在相
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关方支付的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研发支出明细表、发行人在研项目的立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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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文件、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研发项目的支出构成情况、在
研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研发的主要方向。保荐机构向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了
研发支出的列支方式。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研发费用规模与发行人研发行为相匹配。

     (4)保荐机构获取并审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借款合同,并对利息费用进
行测算,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等,核查了发行人占用相关方资金或
资金被相关方占用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已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不
存在利息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占用相关方资金或资金被相关
方占用的情形。

     (5)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员工名册、工资明细、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
等,了解了发行人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查询了当地收入水平。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
动趋势不存在异常。

     4、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利润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政府补助的相关批准文件、政府补助支付凭证。
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了解了发行人针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报告期内
发行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恰当,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
益分配期限确定方式合理。

     (2)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税收政策,以及发行人对相关
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税务部门,取得税务部门等出具的合
规性证明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相关会计
处理合规。

     (八)保荐机构对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的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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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股份回购和股份
购回、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做出了相应的承诺
及相关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承诺事项进行了现场鉴证,且相关承诺已经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出具了相关承诺。在承诺中,承诺人就其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中作出的承
诺提出了对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合法、合规、合理,相关承诺的约束措
施具备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已履
行了出具承诺的相应决策程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已签署、盖章,符合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要求。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十)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查阅了发行人全部共
计 3 名股东(其中 1 名为有限公司,1 名为自然人,1 名为境内设立的有限合伙
企业)中非自然人股东的工商登记材料、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信
息、出资流水等相关材料。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股东结构中非自然人股东核查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私
  股东姓名                      经营范围                         分析核查
                                                                               募投资基金
宁波恒帅投资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1 人有限公
                                                                                   否
管理有限公司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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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                      经营范围                         分析核查
                                                                               募投资基金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非公开募集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玉米股权   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系发行人员
投资管理合伙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工 持 股 平
                                                                                   否
企业(有限合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台,不存在
伙)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非公开募集

       经核查,恒帅投资及宁波玉米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有关股东或合伙人的自有
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
情形,亦不存在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管理的情形。发行
人的非自然人股东恒帅投资及宁波玉米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
资基金,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或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手续。

       (十一)对发行人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事项的核查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
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均将大幅增加,由于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段时间,因此
短期内难以发挥效益,净利润增长速度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发行人每股收
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因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快而被摊薄的风险。发行人已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保证相关措施切实得到履行出具了承诺。发行人针对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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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十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说明

         针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了解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督促发行人在
    充分考虑未来运营资金需求、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等因素情况下,提升现金分红
    水平,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回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
    机制健全、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
    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三)创业板审核要点的核查情况说明


                            IPO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1-1 公司的设立情况——设立程序

1-1-1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是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否

1-1-2 发行人是否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或者历史上存在挂靠
                                                                                      否
集体组织经营

1-1-3 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变更程序是否曾经存在瑕疵                            否

1-2 公司的设立情况——设立出资
1-2-1 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否

1-2-2 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                              否

2-1 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历次股权变动
                                                                               是(涉及外资,
2-1-1 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见注 1)
2-1-2 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情
                                                                                      否
形
2-1-3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否
2-1-4 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是否曾经存在瑕疵或者纠纷                          否
3-1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3-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业务重组                                             是(见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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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4-1-1 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否
4-1-2 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私有化退市的情况                                                否
4-1-3 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或 H 股公司的,是否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
                                                                                        否
生新增股东的情形
5-1 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境外控制架构
5-1-1 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位于国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                                    否
5-1-2 发行人是否存在红筹架构拆除情况                                                    否
6-1 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6-1-1 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是(见注 3)
7-1 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7-1-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股权较为分散,单一
股东控制比例达到 30%,但不将该股东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公司
认定存在实际控制人,但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接近的,且
该股东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3)第一大股东持股接
                                                                                        否
近 30%,其他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4)通过一
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的,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5)实际控制人的
配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8-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
份发生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8-1-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是否发生被质押、冻结
                                                                                        否
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8-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诉讼或仲裁事项

8-2-1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否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8-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8-3-1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是否发生变动                              是(见注 4)
9-1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特殊类型股东
9-1-1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东                                                  否
9-1-2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
                                                                                        否
理计划等“三类股东”
9-2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200 人问题
9-2-1 200 人问题:发行人是否披露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否
10-1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10-1-1 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情形                                          否
11-1 股权激励情况——员工持股计划
11-1-1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否

                                           3-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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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股权激励情况——股权激励计划
11-2-1 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是(见注 5)
11-3 股权激励情况——期权激励计划

11-3-1 发行人是否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准备在上市后实施                    否

12-1 员工和社保——社保

12-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否

13-1 环保情况——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13-1-1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                        否

13-2 环保情况——环保事故
13-2-1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受到行
                                                                                         否
政处罚
14-1 其他五大安全——五大安全

14-1-1 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
内是否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否
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15-1 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经营资质

15-1-1 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是(见注 6)
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15-2 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15-2-1 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是(见注 7)

16-1-1 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
16-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引用付费或定制报告的数据                                 是(见注 8)
17-1 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17-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                                 是(见注 9)
18-1 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客户基本情况
18-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是(见注 10)
18-2 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新增客户

18-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是(见注 11)

18-3 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客户集中度高

18-3-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来自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或毛利占比较高的情形                否

18-4 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

18-4-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是(见注 12)

19-1 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供应商基本情况

                                          3-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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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是(见注 13)
19-2 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新增供应商

19-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                  否

19-3 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供应商的特殊情形
19-3-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否
20-1 主要资产构成——主要资产构成
20-1-1 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经营权、
                                                                                   是(见注 14)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20-1-2 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农田
                                                                                         否
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20-1-3 是否存在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产来
                                                                                         否
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

20-1-4 发行人是否存在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否
21-1 违法违规——发行人违法违规

21-1-1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否

21-2 违法违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21-2-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被
                                                                                         否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2-1 同业竞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2-1-1 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3-1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23-1-1 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不适用
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24-1 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24-1-1 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情况              是(见注 15)

24-2 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

24-2-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成为非关联方后仍继续交易的情形                        否

24-3 关联方、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4-3 发行人在经营中是否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否
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
25-1 合并范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见注 16)
25-2 合并范围——协议控制架构
25-2-1 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将不具有持股关系的主体纳
                                                                                         否
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情形

                                            3-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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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重要会计政策——收入确认政策

26-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                        是(见注 17)

26-2 重要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计提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否

27-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27-1-1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是(见注 18)
27-1-2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否
28-1 财务内控不规范——财务内控不规范

28-1-1 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转贷、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否

29-1 收入——经销

29-1-1 发行人最近一年经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速增长趋势                  否

29-2 收入——外销
29-2-1 发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速增长趋
                                                                                   是(见注 19)
势
29-3 收入——线上销售

29-3-1 发行人是否存在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互联网(线上)或报告期内来自
                                                                                         否
互联网(线上)销售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的情形

29-4 收入——工程项目收入

29-4-1 发行人最近一年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对当期营业收入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否

29-5 收入——收入季节性
29-5-1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是否较为明显                                              否
29-6 收入——退换货
29-6-1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形                                      否
29-7 收入——第三方回款
29-7-1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                                    是(见注 20)
29-8 收入——现金交易
29-8-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交易                                                    否
29-9 收入——业绩下滑、持续经营能力

29-9-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大幅下滑情形                  否

29-10 收入——委托加工

29-10-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由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后向客
                                                                                   是(见注 21)
户销售;或者向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的情形

30-1 成本——单位成本


                                         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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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否

30-2 成本——劳务外包
30-2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劳务外包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是否
                                                                                       否
较大或呈快速增长趋势
31-1 毛利率——可比公司毛利率

31-1-1 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          是(见注 22)

31-2 毛利率——主要产品毛利率

31-2-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是(见注 22)

32-1 期间费用——股份支付
32-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支付                                            是(见注 23)
33-1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33-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
                                                                                 是(见注 24)
情形
34-1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

34-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税收优惠
                                                                                 是(见注 25)
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35-1 尚未盈利企业——尚未盈利企业

35-1-1 发行人是否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否

36-1 应收款项——应收账款

36-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是(见注 26)


36-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否

36-1-3 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                          否


36-1-4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是(见注 27)

36-2 应收款项——应收票据

36-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是(见注 28)


36-2-2 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是(见注 29)

36-3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
36-3-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8 关于应收款项的
                                                                                       否
相关情形
37-1 存货——存货



                                          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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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较大的情形                            否


3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是(见注 30)


37-1-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较大的情形                      是(见注 31)

37-1-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
                                                                                         否
工余额
38-1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38-1-1 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                是(见注 32)

38-2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38-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或建设期超长的情形                      否

39-1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39-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
                                                                                         否
情形
40-1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40-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开发支出、无形资产                  否

40-1-2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合并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或对外购买客户资源
                                                                                         否
或客户关系的情形
41-1 商誉——商誉
41-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不适用
42-1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42-1-1 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贷双高或者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
                                                                                         否
形
43-1 预付款项——预付款项
43-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或者对单个供应
                                                                                         否
商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
44-1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波动较大或者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否

45-1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5-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                                     是(见注 33)
46-1 重大合同——重大合同

46-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是(见注 34)



    注1:2-1-1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3-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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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恒帅有限设立时,恒帅有限的股东恒帅微电机厂和澳大利亚联合有限公司分
别为自然人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外资法人,不属于国有股东或集体股东,
不涉及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发行人的历次增资股东及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非国
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相关股权变更无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
批准确认。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帅有限的设立及其历次股权变动中涉及外
资股东的(外资股东已于2014年6月退出)事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史沿革情况详见申报文件“4-3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
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注2:3-1-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业务重组

     回复: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发生的资产重组为发行人于
2018年9月吸收合并宁波恒洋,宁波恒洋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
合并完成后,恒帅有限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营业务均保持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
5,529.7169万元,宁波恒洋依法注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852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8
年7月31日,宁波恒洋净资产为5,069.87万元;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
年9月18日出具正评报字【2018】第1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8
年7月31日,宁波恒洋净资产评估值为7,497.12万元。2018年9月18日,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8】19953号《验资报告》,对
恒帅有限因合并而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8
年9月18日,恒帅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5,000.00
万元。2018年9月25日,宁波恒洋注销。

     宁波恒洋被吸收合并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和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
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被吸收合并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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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宁波恒洋                5,104.92                     385.71                     48.52
     发行人                29,586.37                30,092.87                     6,728.36
      占比                   17.25%                      1.28%                      0.72%
注:因发行人吸收合并宁波恒洋为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此处发行人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扣减宁波恒洋的相关财务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被吸收合并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末资产总额及前一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发行人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相应项目的比例较
低,本次吸收合并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宁波恒洋原为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夫妇
控制的企业,吸收合并前宁波恒洋的主要业务为将其拥有的土地及厂房租赁与恒
帅有限使用,未从事其他业务经营。发行人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有效消除了关联交
易,整合了恒帅有限与宁波恒洋的土地厂房资源,本次吸收合并具有合理性。

注3:6-1-1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回复: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为武汉恒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武汉恒帅”)
及惠州恒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惠州恒帅”),其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恒帅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尔宁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国利村(武汉百姓驰腾车业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有限公司厂区内)
股权结构:                         恒帅股份持有 100%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汽车微电机设计、制造、销售
主要从事业务:                     未实际开展业务运营
注销日期:                         2019 年 12 月 17 日

     武汉恒帅成立后未实际开展业务运营,其注销原因为相关主机厂新项目未达
预期、当地采购需求不足。
     保荐机构已经取得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蔡
甸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即武汉恒帅自其设立至注销期间无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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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惠州恒帅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尔宁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
股权结构:                    恒帅股份持有 100%
                              生产、加工、设计、销售:微电机、汽车升降电机、空
                              调电机、座椅电机、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中央控制
经营范围:
                              锁、汽车配件、汽车风窗洗涤器、汽车摩托车模具、夹
                              具、摩托车磁电机、启动电机
主要从事业务:                为发行人提供洗涤液罐,用于生产洗涤液罐总成
注销日期:                    2019 年 12 月 19 日

     惠州恒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洗涤液罐,用于生产洗涤液罐总成,其注销原因
主要为惠州恒帅原经营场地无法满足其生产线扩张需求,恒帅有限在清远地区另
行购置土地,将相关资产及业务转移至清远恒帅,并注销了惠州恒帅。

     保荐机构已经取得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惠
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县应急管理局、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即惠州恒帅自其2017年1月1日至注销期间无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
受到行政处罚。

注4:8-3-1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是否发生变动

     回复:

     1、公司董事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21日,恒帅有限的执行董事为许宁宁;2019年7
月21日,恒帅股份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许宁宁、
俞国梅、张丽君、陈农、王溪红等5人为恒帅股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农、
王溪红为独立董事。

     2020年3月14日,独立董事陈农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2020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选章定表为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4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章定表
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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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21日,恒帅有限总经理为许宁宁,副总经理为许
尔宁、马丽娜,财务负责人为张丽君;2019年7月21日,恒帅股份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选举许宁宁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聘任许尔宁、丰
慈瑾、马丽娜为副总经理,聘任张丽君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27
日,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书面申请
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
任许恒帅及丁春盎为发行人的副总经理,聘任戴鼎为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前述人员变动主要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引入新的人员加入公司而
进行的调整,前述人员变动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许宁宁为核心的管理团队保持了相
对稳定。公司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注5:11-2-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回复:

     本次公开发行前,为增强公司凝聚力、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实施
股权激励,设立宁波玉米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
为许宁宁。

     1、股权激励概况

     2018年11月28日,恒帅有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吸收宁波玉米为公司新
股东,新增注册资本275.00万元全部由宁波玉米认缴。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并签署《增资协议》。同日,各方签署《增资协议》。

     2018年12月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玉米增资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276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5日止,恒帅有限
已收到宁波玉米增资款人民币924.00万元,其中275.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剩余64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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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宁波玉米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许宁
宁。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宁宁
住    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36 号 1022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宁波玉米的出资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员工,具
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名                                                 出资额   出资比
                       部门               身份说明                             合伙人类型
号     称                                                     (万元) 例(%)
                                  恒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1     许宁宁         总经办                                       33.25      3.50    普通合伙人
                                        核心技术人员
2     许尔宁         采购部          恒帅股份副总经理            133.00     14.00    有限合伙人
3     张丽君         财务部       恒帅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95.00     10.00    有限合伙人
4     马丽娜         商务部          恒帅股份副总经理             95.00     10.00    有限合伙人
                                  恒帅股份副总经理、核心
5     丰慈瑾    工程技术中心                                      76.00      8.00    有限合伙人
                                          技术人员
6     丁春盎         商务部          恒帅股份副总经理             76.00      8.00    有限合伙人
                                   恒帅股份体系稽核部经
7     余丽琴       体系稽核部                                     76.00      8.00    有限合伙人
                                         理、监事
8     刘培海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57.00      6.00    有限合伙人
                                  恒帅股份商务部副经理、
9      王艳          商务部                                       57.00      6.00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     胡锟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38.00      4.00    有限合伙人
                                  恒帅股份总经办主任、监
11    邬赛红         总经办                                       38.00      4.00    有限合伙人
                                            事
12    邬龙吉         生产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3    黄喆磊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核心技术人员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4     王烈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5    宫子龙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6    贺海亮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核心技术人员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7    曾李红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核心技术人员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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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王斌       工程技术中心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19     武彦红         采购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19.00     2.00     有限合伙人
20     戴春荣         生产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6.65     0.70     有限合伙人
21     戴友宏         物流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5.70     0.60     有限合伙人
22      徐迪          物流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5.70     0.60     有限合伙人
23     袁玉兰         物流部         恒帅股份骨干员工                5.70     0.6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                   950.00   100.00

       3、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对于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影响

       (1)员工持股平台对于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宁波玉米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
持股平台为激励发行人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而设立,旨在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员工归属感,从而提高发行人竞争力。

      2018 年 12 月,公司收到增资款 92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除许宁宁外的激励
对象出资 904.60 万元),其中 275.00 万元人民币计入实收资本,余款 649.00 万
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 1635 号),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49,751.53 万元,宁波玉米中激励对象对应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为
269.225 万元,对应的公允价值为 2,423.03 万元,与对应增资金额 904.60 万元的
差额 1,518.43 万元作为股份支付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2)员工持股平台对于发行人控制权的影响

      以本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普通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所持股份情况如
下:

 序                               持股份额      占发行人上市前      占发行人上市后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万股)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
 1                                4,286.8113             71.4469             53.5851     法人
       公司
 2     俞国梅                     1,428.9371             23.8156             17.8617    自然人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
 3                                 284.2516               4.7375              3.5532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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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6,000.00              100.00              75.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宁宁、俞国梅,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100%的
 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以本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普通股
 测算,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股份将稀释至 75.00%,但仍对发行人维持控制地
 位,员工持股平台对于发行人控制权不造成重大影响。

 注6:15-1-1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微电机、以微电机为核心组件的清洗泵和清
 洗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或认证具体如
 下:

                                                                                发证日期/
证书持有人          证书类别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有效日期
                                   宁波市科学技术
                                   局、宁波市财政      GR20193310006
  发行人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9.11.27;有效期三年
                                   局、国家税务总局           4
                                    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江北对外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发行人                           易经营者备案登         04416021         发证日期:2019.08.02
                    案登记表
                                       记机关
                                                         海关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33029667HR
  发行人                                                                          长期
                 发货人备案回执         海关            检验检疫备案
                                                       号:3800600034
  发行人         IATF 16949:2016         SGS            IATF 0380324      2021.01.11-2024.01.10

  发行人         ISO 14001:2015          SGS             CN09/21792       2018.11.18-2021.11.17
 沈阳恒帅        IATF 16949:2016         SGS            IATF 0382531      2021.01.26-2024.01.25
 清远恒帅        IATF 16949:2016         SGS            IATF 0367106      2020.04.07-2023.04.06

      此外,根据美国Katz, Teller, Brant & Hild Co., L.P.A.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美国恒帅有权从事一切符合公司经营目标的合法业务
 活动,并且具有依据美国恒帅经营所在地法律开展业务的资质。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具备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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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业务的全部资质,相关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取得合法合规,不存
在重大法律风险。

注7:15-2-1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回复: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以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车用电机电器电子委员会等,由上述国家机关
和社会团体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行业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拟订行业的中长期
发展规划。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
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
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
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行业自
律组织,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
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
会团体。该协会是经我国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产业调查研究、技术
标准制订、行业技术与信息的搜集分析、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
流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车用电机电器电子委员会成立于 1992 年,是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的分支机构之一,是由从事汽车电子、电器、电机企业组成的以产品集聚
为特点的全国性行业分会。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稳健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升级
和转型。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整车行业的上游企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近几年国家为规范和支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
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其基本的政策导向为:鼓励并支持国内汽车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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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企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一批有规模、有实力、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
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配件采购体系,提升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
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1)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优化汽车
                           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
                           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
2020 年 12 月,商务部、    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     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
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     和以旧换新;(2)改善汽车使用条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
部等发布《商务部等 12      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小区停车位(场)及
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     充电设施建设,在保障城市生态和安全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利用空
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     间建设停车场;加快推进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
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改造升级,开展自动驾驶通勤出行、智能物流配送等场景示范应用。
                           (3)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打造交通出
                           行消费集聚区。
2020 年 10 月 9 日,国务
                           到 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智能网联
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划》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
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
                           2020-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
                           (2020 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
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
                           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 年补
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 200 万辆
2020 年 4 月 16 日,财政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
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     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
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     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     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
政策的公告》               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2020 年 3 月 19 日,商务
                           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
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
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
                           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
公厅《关于支持商贸流通
                           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到 2025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
                           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
2020 年 2 月 24 日,国家
                           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
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联
                           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
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
                           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
展战略》
                           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
                           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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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汽车领域的内容,《目录》围绕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
2019 年 10 月 30 日,国家 势,注重完善汽车产业链完整性,推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
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 水平,加快推进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鼓励汽车关键零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汽车、
                            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发展
                            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
2019 年 8 月 15 日,国家
                            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
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
                            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
2019 年 6 月 3 日,国家发
                            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破除限制
改委、生态环境部和商务
                            消费的市场壁垒,积极推动汽车更新消费。具体意见包括降低新能
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
                            源汽车成本,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稳步推动智能汽车
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
                            创新发展,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
用 实 施 方 案 ( 2019-2020
                            用,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等
年)》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
2019 年 3 月 26 日,财政 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 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
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
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 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
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2019 年 1 月 29 日国家发
                            提出多举措促进汽车消费,具体政策包括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
改委等十部门印发《进一
                            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并符合标准的给予是适当补助;持续
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
                            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限购管理措
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
                            施,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等
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
                            5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
                            公告》指出:汽车整车共 178 个税号,降税后,我国汽车整车最惠
2018 年 5 月 22 日,国务 国算术平均税率为 13.8%,税率介于 3%至 15%之间。其中,143 个
院发布的《关于降低汽车 税号的税率为 15%,35 个税号的税率为 12%及以下。汽车零部件共
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 97 个税号,降税后,我国所有汽车零部件的最惠国税率均为 6%。将
公告》                      79 个税号的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从 25%、20%、15%、10%、8%降
                            至 6%,平均降税幅度为 46%;其余 18 个税号的税率为 6%,保持不
                            变
2017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
                            规划旨在落实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汽车强国建设。规划
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指出,发展我国汽车产业需要继续完善创新体系,增强核心技术攻
科技部发布《汽车产业中
                            关能力,突破重点领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本土国际领军企业
长期发展规划》
2016 年 3 月,国家发布《中 纲要提出稳步促进住房、汽车和健康养老等大宗消费;支持新能源
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汽车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发展环保技术装备,加快汽车尾气净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化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开展汽车行业国际合作,推
划纲要》                    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提出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
                            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
                            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
《中国制造 2025》
                            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
                            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支持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
                            汽车总线控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支持汽车零部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
                            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主机配套市场
划》
                            份额。同时,重点支持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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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针对汽车行业提出推动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推动零部件企业兼
2013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   并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参
工信部、财政部等十二部       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四大思路,明确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
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       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
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       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鼓励汽车企业“走出去”,
导意见》                     把握时机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并完善
                             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传统发展中国家整车中低端
                             市场,拓展汽车零部件国外主机配套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中高端市
2009 年 11 月,商务部、      场,稳步进入发达国家整车中低端市场;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从 2009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       年到 2011 年力争年均增长 10%;到 2015 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
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       到 850 亿美元,年均增长约 20%,到 2020 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
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 10%的战略目标。积极支持节能和
                             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重点支持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技术创新、技
                             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发展
                             2010 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
                             品牌。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
                             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
                             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
2009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     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支持汽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形成产品创新能
(2009 年修订)》            力和自主开发能力。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
                             极参与整车企业的产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
                             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
                             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
                             体系
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     规划针对汽车产业提出:结合实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
厅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       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实现发动机、
和振兴规划》                 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

注8:16-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引用付费或定制报告的数据

     回复: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部分境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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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定制报告数据的情况。

注9:17-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发行人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是否客观,是否按照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
选取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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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从事车用微电机及以微电机为核心组件的汽车清洗泵、清洗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从事汽车清洗系统产品业务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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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要 有 日 盈 电 子 ( 603286.SH ) ; 从 事 汽 车 泵 类 产 品 业 务 的 主 要 有 德 尔 股 份
(300473.SZ);从事车用电机产品业务的主要有方正电机(002196.SZ)等。公
司主要从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标准、业务模式及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等方面选择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选取的标准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类型可分为清洗
泵、清洗系统、微电机和其他产品,其中清洗系统产品主要为洗涤液罐总成、洗
涤管路、洗涤喷嘴、加液管等;电机产品主要为后备箱及侧门电机、风扇电机、
清洗电机、abs 电机、其他电机等;其他产品主要为循环泵、清洗泵配件、清洗
系统配件、电机配件、液位传感器等。

     2、业务模式标准:公司产品主要供应整车厂和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其中整车厂以清洗系统为主,清洗泵为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清洗泵、
微电机为主。整车厂客户方面,公司已成为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东风日产、东
风启辰、上汽通用、广汽集团、吉利汽车、中国一汽等知名整车厂的配套供应商。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方面,公司与斯泰必鲁斯(Stabilus)、庆博雨刮(KBWS)、
博世(Bosch)、曼胡默尔(Mann+Hummel)、东洋机电(DY Auto)、劳士领
(Rochling)、法可赛(Ficosa)、艾倍思(ABC Group)、大陆(Continental)
等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3、行业标准: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 C36“汽车制造业”中的 C3670“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因此在选择可比公司时,公司确立了行业标准,即可比
公司应当属于汽车制造业及其相关行业。

     与恒帅股份业务相近的日盈电子(603286.SH)、德尔股份(300473.SZ)、
方正电机(002196.SZ),其基本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           日盈电子                   德尔股份                    方正电机
  公司          (603286.SH)              (300473.SZ)               (002196.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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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综合性的汽车零部件系
                                                                     缝纫机应用类产品、汽车
           主要从事汽车洗涤系统、     统供应商,已形成降噪
                                                                     应用类产品(包括新能源
           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       (NVH)隔热及轻量化类产
主营业务                                                             汽车驱动电机、配套电机
           束、汽车电子及摩托车线     品;电泵、电机及机械泵类
及产品                                                               以及动力总成控制类产
           束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产品;电控、汽车电子类产
                                                                     品)以及智能控制器的研
           和销售                     品,广泛服务于国内外重要
                                                                     发、生产与销售
                                      整机厂商
           2019     年 实 现 收 入                                   2019     年 实 现 收 入
                                      2019 年实现收入 386,107.32
经营情况   49,869.70 万元,净利润                                    111,465.14 万元,净利润
                                      万元,净利润 6,102.27 万元;
及市场地   2,808.65 万元;其中汽车                                   1,655.30 万元;其中汽车
                                      其中电泵、电机及机械泵类
位         零部件收入 27,298.76 万                                   应 用 类 产 品 收 入
                                      产品收入 93,822.12 万元
           元                                                        42,433.21 万元
                                                                     截至 2019 年末,研发人
           截至 2019 年末,研发人员   截至 2019 年末,研发人员占
                                                                     员占员工总人数 12.37%,
技术实力   占员工总人数 14.08%,研    员工总人数 11.97%,研发费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5.04%     用占营业收入 6.15%
                                                                     10.24%

     根据日盈电子公开披露资料,其主要产品分为四类:“汽车零部件”、“摩
托车零部件”、“散件”、“敏感元器件”。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包括汽车
洗涤系统产品、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传感器。公司的清洗系统产
品与日盈电子的“汽车零部件”类产品类型较为接近。

     根据德尔股份的公开披露资料,其主要产品分为四类:“隔音降噪产品”、
“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电控及汽车电子类产品”、“其他”。其中
“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主要包括液压转向泵、电液转向泵、自动变速箱
油泵、液压齿轮泵等。公司的清洗泵产品与德尔股份的“电机、电泵及机械泵”
类产品类型较为接近。

     根据方正电机的公开披露资料,主要产品为三类:“缝纫机应用类”、“汽
车应用类”、“ 智能控制器”等。其“汽车应用类”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座椅电机、
雨刮器电机及新能源驱动电机等。公司的微电机产品与方正电机的“汽车应用类”
产品类型较为接近。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已
经按照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注10:18-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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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时期                  集团客户名称                      金额
                                                                               的比例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1,929.19           14.98%

              庆博雨刮(KBWS)                                  1,436.32           11.16%

2020 年 1-6   广汽本田                                          1,048.98            8.15%
月            曼胡默尔(Mann+Hummel)                              754.94           5.86%

              东风本田                                             666.27           5.17%

                             合 计                              5,835.70          45.33%
              庆博雨刮(KBWS)                                  3,927.51           11.87%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3,535.77           10.68%

              广汽本田                                          3,361.14           10.15%
2019 年
              曼胡默尔(Mann+Hummel)                           2,199.82            6.65%

              广汽集团                                          1,905.44            5.76%

                             合 计                            14,929.68           45.11%
              庆博雨刮(KBWS)                                  3,734.23           11.60%

              广汽集团                                            3,618.11         11.24%

              广汽本田                                          3,122.93            9.70%
2018 年
              曼胡默尔(Mann+Hummel)                           2,432.42            7.55%

              东风本田                                          1,667.33            5.18%

                            合   计                           14,575.03           45.27%
              庆博雨刮(KBWS)                                  3,474.82           11.55%

              广汽集团                                          3,486.90           11.59%

              广汽本田                                          2,567.40            8.53%
2017 年
              曼胡默尔(Mann+Hummel)                           2,127.35            7.07%

              吉利汽车                                          2,344.89            7.79%

                            合   计                           14,001.37           46.53%


     上述集团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营业收入总额,虽然以上集团客户的销售收入
合并计算,但是对其各子公司的销售仍然独立进行,并分别按照各子公司的所属
区域划分为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境外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境外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如下:


                                        3-1-4-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年份         客户分类           集团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金额
                                                                                                    比例
                              广汽本田                         清洗系统              1,048.98             8.15%

                              东风本田                         清洗系统               666.27              5.17%

                              广汽集团                         清洗系统               495.43              3.85%
                 境内客户
                              东风汽车                         清洗系统               273.48              2.12%

                              兆威机电                         微电机                 250.77              1.95%

                                                    小计                             2,734.92         21.24%

2020 年 1-6 月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微电机                1,929.19         14.98%

                              庆博雨刮(KBWS)                 清洗泵、清洗系统      1,436.32         11.16%

                              曼胡默尔(Mann+Hummel)          清洗泵                 754.94              5.86%
                 境外客户
                              东洋机电(DY Auto)              清洗泵、清洗系统       587.32              4.56%

                              劳士领(Rochling)               清洗泵                 542.65              4.21%

                                                    小计                             5,250.42         40.78%

                                             合计                                    7,985.34         62.02%

                              广汽本田                         清洗系统              3,361.14         10.15%

                              广汽集团                         清洗系统              1,905.44             5.76%

                              东风本田                         清洗系统              1,724.89             5.21%
                 境内客户
                              上汽通用                         清洗系统               791.23              2.39%

                              兆威机电                         微电机                 694.93              2.10%

                                                    小计                             8,477.64         25.61%

  2019 年度                   庆博雨刮(KBWS)                 清洗泵、清洗系统      3,927.51         11.87%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微电机                3,535.77         10.68%

                              曼胡默尔(Mann+Hummel)          清洗泵                2,199.82             6.65%
                 境外客户
                              东洋机电(DY Auto)              清洗泵、清洗系统      1,811.75             5.47%

                              艾倍思(ABC Group)              清洗泵                 798.34              2.41%

                                                    小计                            12,273.18         37.08%

                                             合计                                   20,750.82         62.69%

                              广汽集团                         清洗系统              3,618.11         11.24%

                              广汽本田                         清洗系统              3,122.93             9.70%

                              东风本田                         清洗系统              1,667.33             5.18%
                 境内客户
  2018 年度                   吉利汽车                         清洗系统              1,177.72             3.66%

                              上汽通用                         清洗系统               918.90              2.85%

                                                    小计                            10,505.00         32.63%

                 境外客户     庆博雨刮(KBWS)                 清洗泵、清洗系统      3,734.23         11.60%

                                                    3-1-4-4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曼胡默尔(Mann+Hummel)          清洗泵                2,432.42             7.55%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微电机                1,612.34             5.01%

                           劳士领(Rochling)               清洗泵                1,392.35             4.32%

                           三电工业(Sanden)                微电机                1,282.38             3.98%

                                                 小计                            10,453.73         32.47%

                                          合计                                   20,958.73         65.09%

                           广汽集团                         清洗系统              3,486.90         11.59%

                           广汽本田                         清洗系统              2,567.40             8.53%

                           吉利汽车                         清洗系统              2,344.89             7.79%
              境内客户
                           东风本田                         清洗系统              1,796.92             5.97%

                           东风汽车                         清洗系统               926.18              3.08%

                                                 小计                            11,122.30         36.96%

2017 年度                  庆博雨刮(KBWS)                 清洗泵、清洗系统      3,474.82         11.55%

                           曼胡默尔(Mann+Hummel)          清洗泵                2,127.35             7.07%

                           三电工业(Sanden)                微电机                1,292.73             4.30%
              境外客户
                           东洋机电(DYAuto)               清洗泵、清洗系统      1,200.53             3.99%

                           劳士领(Rochling)               清洗泵                1,182.16             3.93%

                                                 小计                             9,277.60         30.83%

                                          合计                                   20,399.89         67.79%

            上述境内外集团客户按照总部所在地划分,按合并口径计算营业收入总额;
    部分集团客户业务涉及境内、境外,并通过其境内、境外公司开展业务,公司分
    别按照各公司的所属区域划分为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




                                                 3-1-4-4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公司境内外前五名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与发行人合    发行人在其采     客户获取
序号    集团客户名称                          客户基本情况介绍                                    客户业务规模
                                                                                                                           作历史      购体系中地位       途径
                       庆博雨刮(KB Wiper Systems Co.,Ltd.),总部位于韩国,为一家专注
                       雨刮片、雨刮臂、连杆、雨刮马达等雨刮系统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商,         2017 年-2019 年,KBWS 收
        庆 博 雨 刮    创建了“KB Wiper System”一致性雨刮生产系统,主要为 Nissan、         入分别为 1,904.36 亿韩元、                 清洗泵的主要
1                                                                                                                      2009 年至今                     主动开拓
        (KBWS)       Honda、Mazda、GM、Opel、Saab、Hyundai、Kia、SsangYong、Daewoo        1,827.55 亿韩元、1,717.12                  供应商之一
                       等整车厂作配套。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客户为 KB Wiper Systems            亿韩元
                       Co.,Ltd.;内销客户为庆博雨刮系统(江阴)有限公司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GmbH),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生产空气弹簧、
                       阻尼器和机电驱动装置,用于门、箱盖和后挡板等处的自动开闭系           2017 年-2020 年,Stabilus
                                                                                                                                       后备箱及侧门
        斯泰必鲁斯     统的制造商,为德国上市公司 Stabilus S.A.的全资子公司。产品广泛       S.A.收入分别为 9.10 亿欧
2                                                                                                                        2014 年至今   电机的主要供    主动开拓
        (Stabilus)   应用于包括汽车、医疗器械、转椅、工业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           元、9.63 亿欧元、9.51 亿欧
                                                                                                                                       应商之一
                       外销客户为 Stabilus GmbH 及其旗下的 S.C. Stabilus Romania S.R.L.、   元、8.22 亿欧元
                       Stabilus, S.A. de C.V.、内销客户为斯泰必鲁斯(江苏)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           2017 年-2019 年,广汽本田
                       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和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           收入分别为 920.11 亿元、
                                                                                                                                       清洗系统的主
3       广汽本田       公司合资的整车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客户为广汽本田汽           978.53 亿元、1,057.11 亿元, 2013 年至今                   主动开拓
                                                                                                                                       要供应商之一
                       车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广汽本田           汽车销量分别 72.33 万辆、
                       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外销客户为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75.42 万辆、78.50 万辆
                       曼胡默尔(Mann+Hummel GmbH),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专注过滤
                       领域的专业制造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室内和室外的空
                       气清洁以及水的可持续利用等领域,为 Mann+Hummel International         2017 年 -2019 年 ,
                       GmbH & Co. KG 的控股子公司。在汽车行业,曼胡默尔的产品包括           Mann+Hummel
        曼 胡 默 尔
                       多功能塑料空气过滤系统、进气歧管系统、液体过滤系统、空调滤           International GmbH & Co.                   清洗泵的主要    通过展会
4       ( Mann+Hum                                                                                                      2011 年至今
                       清器和气缸盖罩以及用于车辆售后服务和维修的滤芯。报告期内,           KG 收入分别为 38.92 亿欧                   供应商之一      开拓
        mel)                                                                               元、39.55 亿欧元、42.13 亿
                       公司外销客户为 Mann+Hummel GmbH 及其旗下的 Mann+Hummel
                       USA, INC.、Mann+Hummel (UK) LTD、Mann+Hummel (CZ) v.o.s;        欧元
                       内销客户为长春曼胡默尔富维滤清器有限公司、曼胡默尔滤清器(上
                       海)有限公司



                                                                        3-1-4-5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8.SH 和 2238.HK),总部位于广        2017 年-2019 年,广汽集团
                       州市,是一家 A+H 股上市的汽车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给         收入为 711.44 亿元、715.15
                                                                                                                                        清洗系统的主
5     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          亿元、592.34 亿元,汽车销 2010 年至今                        主动开拓
                                                                                                                                        要供应商之一
                       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均为          量分别 127.77 万辆、139.37
                       内销客户                                                            万辆、127.72 万辆
                                                                                           2017 年-2019 年,东风本田
                                                                                           收入分别为 944.47 亿元、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武汉,是一家由东风汽车集团股
                                                                                           1,011.21 亿元、 1,122.99 亿                  清洗系统的主
6     东风本田         份有限公司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合资的整车制造企业。报                                       2015 年至今                     主动开拓
                                                                                           元,汽车销量分别为 70.95                      要供应商之一
                       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给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为内销客户
                                                                                           万辆、72.07 万辆、79.53 万
                                                                                           辆
                                                                                           2017 年-2019 年,吉利汽车
                                                                                           收入分别为 927.61 亿元、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75.HK),总部设在杭州,是一家在港股
                                                                                           1,065.95 亿元、974.01 亿元,                 清洗系统的供
7     吉利汽车         上市的汽车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给其旗下的浙江远                                       2012 年至今                      主动开拓
                                                                                           汽车销量分别为 124.11 万                     应商之一(注 3)
                       景汽配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均为内销客户
                                                                                           辆、138.04 万辆、123.34 万
                                                                                           辆
                       东洋机电(DY Auto Corporation),总部位于韩国,专业生产前雨刮
                       系统、后雨刮系统、冷却风扇组件、摇窗电机、天窗电机等车用微          2017 年 -2018 年 , DY
      东洋机电(DY                                                                                                                      清洗泵的主要    行业内引
8                      电机产品,为韩国上市公司 DY Corporation 的子公司。报告期内,        Corporation 收 入 分 别 为     2011 年至今
      Auto)                                                                                                                            供应商之一      荐
                       公司外销客户为 DY Auto Corporation;内销客户为东洋机电(中国)      8,910 亿韩元、8,543 亿韩元
                       有限公司、东洋机电(盐城)有限公司
                       劳士领(Roechling automotive srl),总部位于意大利,致力于汽车发
                       动机底盘、车身底板等空气动力学领域,发动机进气系统、冷却系
                                                                                           2017 年-2018 年,Rochling
                       统、油水箱系统等驱动领域,电池塑料外壳、车身板材等轻量化领
      劳   士     领                                                                       Automotive Italia s.r.l 收入                 清洗泵的主要    行业内引
9                      域为客户提供塑料制品相关集成系统的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                                         2013 年至今
      (Rochling)                                                                         分别为 2.73 亿欧元、2.26                     供应商之一      荐
                       外销客户为 Rochling Automotive Italia s.r.l 及其旗下的 Roechling
                                                                                           亿欧元
                       Automotive Chonburi Co.,Ltd.;内销客户为劳士领汽车配件(长春)
                       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
      三 电 工 业      三电工业(Iranian Sanden Industries Co.),注册地为伊朗,主要从事   2016 年 , Iranian Sanden                    风扇电机的主    行业内引
10                                                                                                                        2010 年至今
      (Sanden)       汽车空调和暖通空调系统,软管和管道,暖通空调,冷凝器,压缩          Industries Co. 收 入 为                      要供应商之一    荐




                                                                        3-1-4-5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机和其 他汽 车空调 系统 组 件的制 造。 报告期 内, Iranian Sanden   54,894.16 亿伊朗里亚尔
                       Industries Co.为公司外销客户,三电工业(Sanden)除直接向公司采
                       购相关商品外,还通过内销客户蛟腾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隼力
                       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
                                                                                           2017 年-2019 年,东风汽车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武汉,是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日          收入分别为 1,691.44 亿元、
                       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的整车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          1,809.63 亿元、1,878.71 亿                清洗系统的主
11    东风汽车                                                                                                         2012 年至今                   主动开拓
                       要销售给其旗下的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辰汽车公司、东风汽车          元,汽车销量分别为 124.48                 要供应商之一
                       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均为内销客户                            万辆、105.35 万辆、101.26
                                                                                           万辆
                                                                                           2017 年-2019 年,兆威机电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主要从事微型传动
                                                                                           收 入 分 别 为 54,894.44 万               ABS 电机的主    行业内引
12    兆威机电         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                                      2018 年至今
                                                                                           元 、 75,693.84 万 元 、                  要供应商之一    荐
                       司直接销售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内销客户
                                                                                           178,283.62 万元
                                                                                           2017 年-2019 年,上汽通用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收入分别为 2,280.64 亿元、
                       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合资的整车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
                                                                                           2,244.44 亿元、1,878.21 亿                清洗系统的供    行业内引
13    上汽通用         售给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                                      2014 年至今
                                                                                           元,汽车销量分别为 200.02                  应商之一        荐
                       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
                                                                                           万辆、197.01 万辆、160.01
                       有限公司,均为内销客户
                                                                                           万辆
                      艾倍思(ABC Group Inc.),总部位于加拿大,致力于为汽车流体管
                      理系统、空调系统、进气系统等领域提供塑料制品相关的产品解决 2017 年,ABC Automotive
      艾倍思(ABC                                                                                                          清 洗 泵 的 主 要 行业内引
14                    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给其旗下的 ABC Automotive Poland Poland Sp.zo.o. 收 入 为 2014 年至今
      Group)                                                                                                              供应商之一        荐
                      Sp.zo.o.、ABC Technologies Inc.、Grupo ABC de Mexico S.A. de C.V., 4,220.94 万波兰兹罗提
                      均为外销客户
注 1:上表信息来源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上述公司的官方网站及其公开信息、同花顺 IFinD 等;
注 2:上表中广汽本田的汽车销量包括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的销量;广汽集团的汽车销量包括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乘用
车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的销量
注 3:吉利汽车因原项目进入量产后期,新项目尚未量产,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汽车的销售收入逐渐下降,其 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未进入前五名境内客户




                                                                        3-1-4-5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上述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拥有权
益或任职,与上述公司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前五
名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发行人的直接、间接股东未
在上述前五名客户拥有权益或任职,发行人的关联方与上述前五名客户不存在业
务、资金往来。

注11:18-2-1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
户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主要客户相对稳定。报告期内,
公司前五名客户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部分客户新项目量产,销售收入增长较快进入了当
期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微电机业务的应用场景,微电机业务得到了较快的
发展。公司凭借开发的车用后备箱及侧门电机产品成为了斯泰必鲁斯(Stabilus)
的全球供应商,产品已应用于宝马、福特、上汽、通用等中高档车型。报告期内,
公司对斯泰必鲁斯(Stabilus)销售收入分别为 259.44 万元、1,612.34 万元、3,535.77
万元、1,929.19 万元。由于斯泰必鲁斯(Stabilus)电机类产品业务量的持续增长,
导致其于 2019 年、2020 年 1-6 月进入前五名客户。目前,公司与斯泰必鲁斯
(Stabilus)业务合作良好,客户按自身需求连续订货,业务具备持续性。

     A、斯泰必鲁斯(Stabilus)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式与其
他主要客户的差异

     公司与斯泰必鲁斯(Stabilus)签署的合同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定价方式、
订单、供货、交付与检验、质量保证等条款,该等条款与公司其他主要客户不存
在重大差异。




                                   3-1-4-5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斯泰必鲁斯(Stabilus)及其他主要客户采取的信用政策、
结算及收款方式情况如下:

   项目        斯泰必鲁斯(Stabilus)                     其他主要客户

信用期       90 天-120 天                45 天-120 天
                                         境外客户:采用 EXW、FOB、CIF、FCA 等贸易模
             寄售模式:按实际使用数量
                                         式的,按出口报关结算。采用 DDP 等贸易模式的,
             结算;
结算方式                                 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
             非寄售模式:按出口报关结
                                         确认销售收入;
             算;
                                         境内客户:按客户结算单结算;
收款方式     银行转账                    以银行转账为主,少量客户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知名度情况、体量大小、资信情况、货运周期等因素,在商
务谈判中会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等级的货款信用周期。斯泰必鲁斯(Stabilus)为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知名度、业务体量、资信情况良好,因而公司给予其集团内
企业 90 天-120 天不等的信用期,略长于其他主要客户。

     综上,斯泰必鲁斯(Stabilus)的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
式与公司其他主要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

     B、斯泰必鲁斯(Stabilus)2019 年成为公司第二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在微电机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沉淀和丰富的生产经验,一直致力于成为
全球领先的汽车微电机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微电机技术为核心,开发应用于
不同领域的产品。近年来,公司以现有业务为依托,积极开发适应汽车行业新能
源、自动化和智能化趋势的各类车用微电机及执行器,如应用于汽车车门的后备
箱及侧门电机、吸合锁电机,应用于汽车门把手的隐形门把手电机、应用于汽车
充电系统的充电小门执行器及应用于摩托车安全系统的 ABS 电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为斯泰必鲁斯(Stabilus)开发的后备箱及侧门电机开始量
产,导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长较快。斯泰必鲁斯(Stabilus)是一家生产空气
弹簧、阻尼器和机电驱动装置,用于门、箱盖和后挡板等处的自动开闭系统的制
造商,为德国上市公司 Stabilus S.A.的全资子公司。

     斯泰必鲁斯(Stabilus)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空气弹簧制造商之一,也是业
内较早的电动尾门生产商之一。斯泰必鲁斯(Stabilus)在汽车行业存在两类业
务,分别为汽车空气弹簧(Automotive Gas Spring)和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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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ise)。公司供应的后备箱及侧门电机主要应用于斯泰必鲁斯(Stabilus)的
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Powerise)产品,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Powerise)
主要应用于电动尾门领域。2017 年至 2020 年,根据 Stabilus S.A.公开披露数据,
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9.10 亿欧元、9.63 亿欧元、9.51 亿欧元、8.22 亿欧元,其中
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Powerise)业务占比分别为 27%、28%、26%、26%,
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Powerise)业务收入分别为 2.46 亿欧元、2.70 亿欧元、
2.47 亿欧元、2.14 亿欧元。

       根据西南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国内市场电动尾门供应商主要包括博泽
(Brose)、斯泰必鲁斯(Stabilus)、爱德夏(Edscha)、麦格纳(Magna)、
海德世、凯程等,其中博泽(Brose)、斯泰必鲁斯(Stabilus)、爱德夏(Edscha)
处于市场的第一梯队,在国内已占据了 70%以上的市场份额。电动尾门的技术壁
垒体现在电机同步、尾门开合强度、环境耐受力上。目前市场第一梯队企业的产
品基本代表了行业的最先进水平,有着结构设计合理、运行平稳可靠、耐久性好
的优点。而国内的尾门厂商多数还未能突破“门锁吸合力不够”、“不能全角度
悬停”、“双电撑运动不同步”等关键技术难题。1斯泰必鲁斯(Stabilus)设计
生产的汽车电动撑杆具有结构设计合理、重量轻、耐久性好和噪音小的优点,可
在开闭过程中悬停在中间的任意位置,并且可以集成外力识别传感器实现防夹功
能,提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斯泰必鲁斯(Stabilus)注重相关产品的
模块化方向发展,尽可能多地使同一通用部件应用于更多车型,以此进一步提升
质量和降低成本。

       斯泰必鲁斯(Stabilus)的整体业务体量较大,汽车电动撑杆(Automotive
Powerise)业务对相关配件的采购体量也较大,公司对其销售规模占其整体业务
体量较小,该客户成为公司前五名客户具备业务真实性及合理性。

       C、斯泰必鲁斯(Stabilus)寄售模式和非寄售模式下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斯泰必鲁斯(Stabilus)旗下不同主体同时存在寄售模式
和非寄售模式,公司对其收入按是否寄售划分情况如下:



1
    电动尾门行业专题研究:电动尾门-线性驱动应用新蓝海,西南证券,2020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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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寄售模式           1,042.21   54.02%   2,281.15      64.52%      487.41   30.23%     8.63      3.33%
非寄售模式          886.98    45.98%   1,254.62      35.48%   1,124.94    69.77%   250.81     96.67%
     合计          1,929.19    100%    3,535.77       100%    1,612.34     100%    259.44       100%

      D、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产品的整体技术含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力佳电机。力佳电机成
立于 1952 年,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从事紧凑型直流电机、齿轮电机和其他电机
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关力佳电机的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四)行业竞争状况”
之“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说明。后备箱及侧门电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为电机间隙、电机堵转电流、电机堵转扭矩、电机噪音、电机齿槽转矩等指标,
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的主要性能指标与客户产品规范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指标                            客户产品规范

电机间隙                                            Max 0.15mm                             Max 0.2mm

电机堵转电流                                           Max 21A                               Max 23A

电机堵转扭矩                                        Min240mNm                          Min220mNm

电机噪音                                             Max 48dBA                             Max 52dBA

电机齿槽转矩                                        Max 10mNm                           Max 16mNm

      公司的各项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客户技术规范的要求,但无法从公开渠道获
取同类厂商同类产品准确的技术指标、性能,公司相关产品已经获得客户斯泰必
鲁斯(Stabilus)的认可并实现了量产。

      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主要应用于汽车尾门电动撑杆,电动撑杆为电动尾门
驱动系统的核心组件之一,汽车电动尾门有业务属于线性驱动在工业场景的应用,
技术壁垒高,产品对于耐久性、电机同步等技术指标要求严苛;同时电动尾门作
为整车的一级零部件,也需要长达 18-30 个月的认证周期。技术和认证壁垒使
得目前国内电动尾门市场仍被斯泰必鲁斯(Stabilus)、博泽(Brose)、爱德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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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scha)等外资巨头所垄断,第一梯队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占率约 70%,有技
术和客户上的先发优势2。

       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线生产,生产线集成了免加
载测功设备,实现对电机性能测试的自动检测,确保电机装配的精度和一致性,
提高了电机性能的稳定性,公司该类产品的整体技术含量较高。

       2、部分客户原项目进入量产后期,销售收入出现正常的下降,导致未进入
当期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汽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44.89 万元、1,177.72 万元、
255.97 万元、15.94 万元。因原项目逐渐进入量产后期,公司对吉利汽车的销售
收入逐渐下降,致使其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未进入前五名客户。

       吉利汽车为国内知名整车厂,主要品牌包括吉利品牌、领克品牌、几何品牌,
主要车型涵盖帝豪系列、远景系列、缤越、博越、星越、ICON、豪越、嘉际、
缤瑞、博瑞/GE、领克系列、几何系列等车型;报告期内,吉利汽车的产量分别
为 127 万辆、133 万辆、125 万辆、47 万辆;销量分别为 124.11 万辆、138.04 万
辆、123.35 万辆、47.57 万辆3。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汽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44.89 万元、1,177.72 万元、255.97 万元、15.94 万元,主要为清洗系统产品。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配套吉利汽车的主要车型为帝豪系列的 EC7、帝豪 GL、
帝豪 GS、博瑞、金刚、熊猫等多款车型;吉利汽车上述车型的合计销量分别为
59.08 万辆、55.03 万辆、37.31 万辆;发行人的配套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 55.72
万套、24.96 万套、5.57 万套,发行人销量占配套车型的比例为 94.31%、45.37%、
14.92%,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合计销量占配套车型合计销量的比例为 56.96%;
2020 年 1-6 月,公司配套吉利汽车的产品全部进入量产后期 。

       报告期内,公司配套吉利汽车主要产品对应车型款数,相关产品的量产时间
和生命周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吉利汽车配套车型-产品名称                       量产时间和生命周期


2
 资料来源:电动尾门行业专题研究:电动尾门-线性驱动应用新蓝海,西南证券,2020 年 7 月
3
    数据来源: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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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豪 EC7 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4 年-2019 年
帝豪 GL 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5 年-2018 年
帝豪 GS 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5 年-2019 年
博瑞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5 年-2019 年
金刚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4 年-2019 年
熊猫车型-风窗清洗系统                              2014 年-2019 年

       公司对吉利汽车主要配套车型产品陆续于 2014 年、2015 年进入量产阶段,
其中帝豪 GL 车型配套产品于 2018 年进入量产后期,帝豪 EC7 车型配套产品、
帝豪 GS 车型配套产品、博瑞车型配套产品、金刚车型配套产品、熊猫车型配套
产品于 2019 年计入量产后期,随着配套车型产品相继进入量产后期,公司对吉
利汽车的销量和收入均出现了下降。一般情况下,汽车行业订单周期通常为 5-7
年,公司按照吉利汽车的实际订单需求及预测需求进行产品的生产安排及发货,
未出现相关产品量产时间和生命周期的预计情况与实际执行出现重大差异的情
形。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对吉利汽车清洗系统的平均单价分别为 41.88 元/
套、47.01 元/套、45.89 元/套,导致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同时供应吉利汽
车帝豪 GS、EC7、帝豪 GL 等多款车型,各车型清洗系统单价不一致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汽车的原项目逐渐进入量产后期,销售收入逐年下降,
发行人与吉利汽车合作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吉利汽车的配套供应商主要为国内供
应商,参与竞价供应商数量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同时吉利汽车对公司的商务结
算条件较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更为严格。报告期内,吉利汽车的信用期较长且付款
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时间较长。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
吉利汽车新项目参与度有所降低,不存在因竞争对手接受更低价格或提供更高技
术标准而未能取得吉利汽车订单的情形。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吉利汽车的定点项目共有三款车型,
其研发情况、量产排期、预计的生命周期、生命周期预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的生命
序号    项目型号       项目名称    定点时间       预计量产时间                    生命周期预计收入
                                                                         周期
                    风窗洗涤                                         2021 年至
 1      HS1-657A1                 2018 年 9 月    2021 年上半年                            3,855.39
                    系统                                               202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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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窗洗涤                                2021 年至
 2      HS1-656A1             2018 年 9 月 2021 年下半年                        1,512.17
                  系统                                     2028 年
                  风窗洗涤                                2022 年至
  3   HS1-656A1               2020 年 7 月 2022 年下半年                          816.70
                  系统                                     2029 年
注:生命周期预计收入为根据各项目预计数量与单价计算的产品生命周期的销售收入,并非整车
厂商对供应商实际采购承诺
       上述三款车型尚未正式量产产生收入,预计将于 2021 年陆续量产两款车型,
2022 年下半年量产一款车型,生命周期预计收入总额为 6,184.25 万元。

       3、部分客户各年销售收入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东风本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796.92 万元、1,667.33 万元、
1,724.89 万元、666.27 万元,一直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由于公司其他客户销
售收入变动导致东风本田 2017 年、2019 年未进入前五名客户。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斯泰必鲁斯(Stabilus)
系公司微电机业务应用场景拓展的结果,与该客户订单具备连续性和持续性。

注12:18-4-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
形

       回复:

       1、公司向客户采购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    采购      采购                      销售      占主营业务
年份       公司名称                                      销售内容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收入比例
        东洋机电(中国)                              泵、洗涤系统
                           密封件    7.62     0.05%                      697.17        2.15%
2019    有限公司                                      产品
年度    东风本田汽车有
                           胶圈      3.07     0.02%   洗涤系统产品     1,724.89        5.31%
        限公司
        东洋机电(中国)                              泵、洗涤系统
                           密封件    9.37     0.06%                      719.08        2.26%
2018    有限公司                                      产品
年度    东风本田汽车有
                           胶圈      9.03     0.06%   洗涤系统产品     1,667.33        5.24%
        限公司
        东风本田汽车有
                           胶圈      9.40     0.06%   洗涤系统产品     1,796.92        6.00%
2017    限公司
年度    东洋机电(中国)                              泵、洗涤系统
                           密封件    4.17     0.03%                      572.39        1.91%
        有限公司                                      产品
注:2020 年 1-6 月公司未向上述客户采购物料

       公司从客户处采购的产品为公司产品相关配件或指定配件,总体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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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

     2、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车用微电机及以微电机为核心组件的汽车清洗泵、清
洗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目前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信息如下:

                                                                          主要客
企业名                                                                              市场份额
            企业简介          产品种类        产品定位       技术路线     户的行
  称                                                                                (规模)
                                                                            业
                                            主要从事汽
                                            车 洗涤 系
                             摩托车线束、 统、汽车精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清 洗 器 前 挡 密注塑件及    以自主研发与              2019 年销
         上市公司
日盈电                       喷嘴总成、阳 小线束、汽      消化吸收相结    汽车行    售收入为
         (603286.SH),
子                           光 传 感 器 总 车电子及摩    合的同步研发    业        49,869.70
         成立于 1998 年,
                             成、汽车小线 托车线束等      模式                      万元
         总部位于常州市
                             束             零部件的研
                                            发、生产和
                                            销售
         三叶电机
         (Mitsuba
         Corporation)为上
                                                          自主研发,在
         市公司,成立于
                             电机产品主                   日本多地建立
         1946 年,总部位
                             要包括汽车                   了研发机构,
         于日本。广州三叶
                             用的车窗电                   并在美国、意
         电机有限公司为                      主要从事汽                             2020 年销
                             机、前后雨刮                 大利,法国,
三叶电   其在中国境内与                      车电子元件                  汽车行     售收入为
                             电机、小型电                 德国,菲律宾,
机       广汽零部件有限                      的研发、生                  业         3,042.24
                             机、前后雨刮                 印度,越南,
         公司、三叶电机                      产和销售                               亿日元
                             总成、玻璃清                 泰国,中国建
         (香港)有限公司
                             洗器及喇叭                   立研发机构、
         和科学城(广州)
                             等                           致力于全球化
         投资集团有限公
                                                          研发
         司合资设立的公
         司,专门从事车用
         电机业务
         考泰斯(Kautex
         Textron GmbH &                      主要从事塑
                                                                                    考泰斯在
         Co. KG),成立                      料 油箱 系
                                                                                    全球 16 个
         于 1935 年,总部                    统、清洗系
                                                          自主研发,拥    汽车行    国家拥有
         位于德国。考泰斯    汽车燃油箱      统、发动机
                                                          有 80 多年的    业、工    30 余个工
考泰斯   (广州)塑料技术    系统、汽车清    凸轮轴和塑
                                                          塑料技术专业    业品包    厂 和 公
         有限公司和考泰      洗系统          料工业包装
                                                          知识            装        司,全球
         斯(武汉)塑料技                    领域产品的
                                                                                    超过 6,500
         术有限公司是其                      研发、生产
                                                                                    名雇员
         在中国境内的子                      和销售
         公司
         力佳电机            汽车领域的      主要从事紧                   汽车行    2018 年销
         (Igarashi          产品包括废      凑型直流刷                   业、办    售收入:
                                                          自主研发,拥
力佳电   Electric Works      气循环电机,    电机、齿轮                   公 设     373 亿 日
                                                          有 60 多年的
机       Ltd.),成立于      动力滑动门,    电机和其他                   备、家    元,年生
                                                          技术实力
         1952 年,总部位     以及用于座      电机部件的                   用 电     产超过 1
         于日本              椅腰部支撑      研发、生产                   器、电    亿个小型


                                            3-1-4-6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和头枕的马      和销售                       动工具    直流电动
                             达                                           和工业    机,其中
                                                                          设备行    约 90%是
                                                                          业        车 载 电
                                                                                    机。在进
                                                                                    气和排气
                                                                                    系统的电
                                                                                    子控制节
                                                                                    气门以及
                                                                                    舒适设备
                                                                                    的动力后
                                                                                    挡板和动
                                                                                    力后备箱
                                                                                    马达领域
                                                                                    拥有世界
                                                                                    第一的份
                                                                                    额
                                                                          通讯设
                                             主要从事精                   备、办    2019 年销
                                             密 小型 马                   公自动    售收入为
                                             达、车载及                   化 设     15,348.00
                                                           自主研发,设
         日本电产(Nidec     精密小型马      家电/商用/                   备、家    亿日元,
                                                           立了全球合作
         Corporation)为上   达到超大型      工业用马达                   电 产     全球无刷
日本电                                                     型的研究开发
         市公司,成立于      电机在内的      电机、机器                   品、汽    直流马达
产                                                         基地,从事基
         1973 年,总部位     各类马达电      装置、电子/                  车、商    市场占有
                                                           础和应用领域
         于日本              机产品          光学零部件                   业、工    率顶级的
                                                           的研究工作
                                             等产品的研                   业 设     综合性马
                                             发、生产和                   备、环    达、电机
                                             销售                         境能源    制造企业
                                                                          等行业
                                                                                    包括泵在
                                             主要从事汽
                             温度控制元                                             内的执行
                                             车工业、家
                             件和微型马                                             器和清洗
                                             用电器、电
         杰必机电(Cebi      达,如温度传                  自主研发,建   汽车行    器系统的
                                             子移动应用
杰必机   Group),成立于      感器,风扇电                  立了七个研发   业、家    全球领导
                                             和工业应用
电       1976 年,总部位     机,各种用途                  部门,拥有     用电器    者,也是
                                             领域的电机
         于卢森堡            的执行器或                    260 多名专家   行业      温度传感
                                             产 品的 研
                             直流和齿轮                                             器和关闭
                                             发、生产和
                             马达等                                                 机构的欧
                                             销售
                                                                                    洲领导者
                                                           自主研发,不
                             应用于汽车                                   汽车、    2019 年销
                                                           断满足市场对
                             电动车窗、后                                 家电、    售收入为
         万宝至(Mabuchi                     主要从事小    马达所要求的
                             视镜、办公打                                 办公设    1,318.07
         Motor Co., Ltd.)                   型直流微电    高功能化、低
                             印机、电动牙                                 备、通    亿日元,
万宝至   为上市公司,成立                    机领域产品    噪音化、小型
                             刷、冰箱、电                                 讯 设     具备 14 亿
         于 1954 年,总部                    的研发、生    化、长寿命化
                             动自行车、                                   备、电    个电机年
         位于日本                            产和销售      等需求,持续
                             ATM 等各种                                   动玩具    产量的规
                                                           的领先小型马
                             产品                                         等行业    模
                                                           达市场
         德昌电机为上市      用于发动机      主要从事驱    自主研发,在             截至 2020
                                                                          汽车行
德昌电   公司,成立于        温度管理的      动子系统,    香港,中国大             年 3 月 31
                                                                          业、工
机       1959 年,总部位     冷却风扇;用    包括电机,    陆,瑞士,德             日财政年
                                                                          业
         于香港              于混合动力      螺线管,开    国,意大利,             度,销售

                                            3-1-4-6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电动汽车      关和柔性连   以色列,法国,            收入为
                            的电池冷却      接器的研     加拿大,英国              30.70 亿美
                            风扇;电动助    发、生产和   以及美国都有              元
                            力转向电机;    销售         其产品研发设
                            电子驻车制                   计中心
                            动电机;车头
                            灯执行器;格
                            栅执行器;电
                            动车窗驱动
                            器;电动天窗
                            驱动器;电动
                            门锁电机及
                            执行器;座椅
                            调节执行器;
                            变速箱及传
                            动系统执行
                            器;可变容积
                            油泵等
                                                         目前公司拥有
                                                         员工 1000 多
                                                         人,其中管理
                                                         型和技术型人
                                            主要从事汽 才占公司总人
                                            车汽车清洗 数的 35%,从
                            汽车洗涤系
                                            系统、汽车 海外聘请高级
                            统、汽车微型
                                            微电机等产 技术专家,合
宁波奥                      电机、汽车起
         公司成立于 2001                    品的研发、 作开发国外新                2018 年销
云德电                      动机后盖总                                    汽车行
         年,总部位于浙江                   生 产 和 销 技术产品,并               售 达 6.5
器有限                      成、汽车发电                                  业
         宁波                               售,是大众、 聘请多名技术              亿元
公司                        机、摇窗机上
                                            通用、长城 专家和管理型
                            的注塑配件
                                            等主机厂的 人才,形成了
                            等产品
                                            一级配套供 从设计开发到
                                            应商         生产制造,到
                                                         产品质量控
                                                         制、最后到物
                                                         流运输的一个
                                                         专业的团队
                                                                                   公司虽然
                                                                                   已与多家
                                                         公司以自主研              国内知名
                                                         发为主,专注              整车厂及
                                                                          公司客
                                                         于微电机技术              全球知名
         公司成立时间相     主要产品为车用微电机、清                      户以汽
                                                         产品及基于微              的跨国汽
发行人   对于竞争对手较     洗泵及清洗系统产品,公司                      车行业
                                                         电机技术的清              车零部件
与竞争   晚且主要竞争对     的清洗泵产品在全球乘用                        为主,
                                                         洗泵及清洗系              供应商建
对手相   手中多数为上市     车市场上占有较高的市场                        主要竞
                                                         统的研发,因              立了良好
比的劣   公司,融资能力     占有率,但产品品种及应用                      争对手
                                                         公司规模相对              的合作关
势       强,公司的资本实   领域相对于主要竞争对手                        涉及多
                                                         竞争对手较                系,但公
         力相对较弱         仍然较为单一                                  行业的
                                                         小,因此在研              司整体规
                                                                          客户
                                                         发总体规模上              模相对于
                                                         弱于竞争对手              主要竞争
                                                                                   对手仍然
                                                                                   较小


                                           3-1-4-6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
    形,该情形属汽车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通过将公司客户清单与上述
    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公司上述竞争对手中宁波奥云德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客
    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客户与上述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注13:19-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前十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元/米、万元/吨
                                               数量                    平均              占采购总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单位                    单价                额比例
                             转子              万件          731.95      0.66      483.48       8.69%

                             其他五金件        万件             5.11     3.96       20.22       0.36%
           卓尔博(宁波)
           精 密 机 电 股 份 插片              万件             0.50     1.92         0.97      0.02%
           有限公司
                             机壳              万件             0.56     0.70         0.40      0.01%

                                        小计                                       505.07       9.08%
           Jinyoung
           Electro–Mechan   继电器            万件          140.00      3.02      422.23       7.59%
           ics Co.,Ltd.
                                               万件          198.52      1.00      199.49       3.59%
                             橡胶管
                                               万米           32.53      0.91       29.44       0.53%

                             洗涤系统配件      万件           36.55      2.39       87.16       1.57%

           安徽都邦电器      密封件            万件             8.80     1.09         9.59      0.17%
2020 年    有限公司                            万件             9.42     0.30         2.85      0.05%
1-6 月                       塑料软管
                                               万米             6.23     0.59         3.67      0.07%

                             总成塑料件        万件             0.10     0.36         0.04      0.00%

                                        小计                                       332.25       5.97%

                             线路板            万件          183.35      1.03      188.62       3.39%

           宁波亿源电子      外协加工          万件           80.92      0.64       52.03       0.94%
           科技有限公司      泵配件            万件           52.37      0.38       19.79       0.36%

                                        小计                                       260.44       4.68%
           昆山恒源兴电
           子科技有限公      漆包线            吨             35.30      6.14      216.76       3.90%
           司

           宁波高波电子      电机配件          万件          351.01      0.42      147.23       2.65%
           有限公司          电刷              万件          340.55      0.08       27.71       0.50%


                                                3-1-4-6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其他五金件        万件          930.00      0.01         7.31      0.13%

                            插片              万件             2.90     0.05         0.15      0.00%

                                       小计                                       182.41       3.28%
          宁波基圣机械
                            换向器            万件          707.79      0.25      180.17       3.24%
          有限公司
          杭州朗正塑料
                            塑料粒子          吨            191.60      0.87      166.42       2.99%
          有限公司
          江门旭弘磁材
                            磁性材料          万件          893.92      0.17      155.06       2.79%
          有限公司
                            插片              万件          773.69      0.10       79.29       1.43%

          宁波市鄞州波      机壳              万件             5.33     8.25       43.98       0.79%
          柯电子元件厂      其他五金件        万件          187.85      0.12       22.62       0.41%

                                       小计                                       145.89       2.62%

                            总计                                                 2,566.69     46.13%

                            转子              万件         1,926.70     0.66     1,262.81      8.31%
          卓尔博(宁波) 其他五金件           万件           10.85      3.91       42.46       0.28%
          精密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       机壳                 万件             4.42     0.70         3.10      0.02%

                                       小计                                      1,308.36      8.61%
          Jinyoung
          Electro–Mechan   继电器            万件          440.00      2.88     1,267.41      8.34%
          ics Co.,Ltd.
                                              万件          486.47      1.23      598.02       3.93%
                            橡胶管
                                              万米          152.64      0.92      139.96       0.92%

                            密封件            万件           64.10      1.17       74.97       0.49%
          安徽都邦电器
                            洗涤系统配件      万件             6.54     2.46       16.07       0.11%
          有限公司
                                              万件           17.66      0.33         5.81      0.04%
                            塑料软管
2019 年                                       万米             1.19     0.59         0.70      0.00%
度
                                       小计                                       835.53       5.50%

                            线路板            万件          569.74      1.05      599.13       3.94%
          宁波亿源电子
                            外协加工          万件          297.33      0.46      138.09       0.91%
          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                                       737.22       4.85%
          昆山恒源兴电
          子科技有限公      漆包线            吨             87.84      6.05      531.45       3.50%
          司
                            电机配件          万件          840.33      0.45      378.42       2.49%

          宁波高波电子      电刷              万件          940.00      0.08       76.47       0.50%
          有限公司          其他五金件        万件         2,766.00     0.01       20.47       0.13%

                                       小计                                       475.36       3.13%
          宁波基圣机械
                            换向器            万件         1,859.31     0.25      465.79       3.06%
          有限公司

                                               3-1-4-64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杭州朗正塑料
                            塑料粒子          吨            469.98      0.89      418.10       2.75%
          有限公司
                            插片              万件         2,350.05     0.11      247.28       1.63%

          宁波市鄞州波      机壳              万件            11.81     8.09       95.48       0.63%
          柯电子元件厂      其他五金件        万件          504.48      0.11       54.46       0.36%

                                       小计                                       397.22       2.61%
          江门旭弘磁材
                            磁性材料          万件         2,454.23     0.16      395.10       2.60%
          有限公司
                            总计                                                 6,831.55     44.94%

                            转子              万件         1,721.90     0.63     1,088.29      7.03%
          卓尔博(宁波) 其他五金件           万件           28.89      3.38       97.61       0.63%
          精密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       机壳                 万件           12.84      0.70         9.00      0.06%

                            小计                                                 1,194.90      7.72%

                                              万件          603.77      1.21      728.87       4.71%
                            橡胶管
                                              万米          198.38      0.99      195.82       1.26%

                            洗涤系统配件      万件             8.43     2.31       19.45       0.13%

          安徽都邦电器                        万件             3.03     1.15         3.48      0.02%
                            塑料软管
          有限公司                            万米            11.80     0.59         6.95      0.04%

                            密封件            万件             4.96     1.09         5.41      0.03%

                            接插套            万件             0.02     0.22      0.0043       0.00%

                                       小计                                       959.98       6.20%
          Jinyoung
2018 年   Electro–Mechan   继电器            万件          340.00      2.76      937.12       6.05%
          ics Co.,Ltd.
度
                            插片              万件         2,475.39     0.11      261.33       1.69%

          宁波市鄞州波      机壳              万件           24.72      8.00      197.77       1.28%
          柯电子元件厂      其他五金件        万件          517.80      0.16       82.29       0.53%

                                       小计                                       541.38       3.50%

                            线路板            万件          460.99      0.89      409.65       2.65%

                            外协加工          万件          199.14      0.38       75.18       0.49%
          宁波亿源电子
                            电容              万件             0.90     0.21         0.18      0.00%
          科技有限公司
                            二极管            万件             0.06     0.27         0.02      0.00%

                                       小计                                       485.03       3.13%

                            电机配件          万件          793.19      0.46      361.10       2.33%

          宁波高波电子      电刷              万件         1,008.00     0.08       82.45       0.53%
          有限公司          其他五金件        万件         2,239.00     0.01       14.24       0.09%

                                       小计                                       457.78       2.96%



                                               3-1-4-6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杭州朗正塑料
                            塑料粒子          吨            460.00      0.94      431.83       2.79%
          有限公司
                            机壳              万件          706.84      0.53      373.30       2.41%
          揭阳市泓德电
                            其他五金件        万件         1,446.57     0.03       37.84       0.24%
          机有限公司
                                       小计                                       411.14       2.66%

                            洗涤液罐          万件           69.83      4.27      298.54       1.93%

                            泵配件            万件          115.90      0.29       33.68       0.22%

                            加液管            万件           39.63      0.81       32.16       0.21%
          宁波市海曙和
                            电机配件          万件          115.25      0.24       27.09       0.17%
          丰模塑厂
                            总成塑料件        万件           12.46      0.53         6.58      0.04%

                            其他                                  -        -         9.19      0.07%

                                       小计                                       407.22       2.63%
          宁波基圣机械
                            换向器            万件         1,558.17     0.26      403.66       2.61%
          有限公司
                            总计                                                 6,230.05     40.24%

                                              万件          505.30      1.49      754.01       5.13%
                            橡胶管
                                              万米          268.05      1.01      272.02       1.85%
          安徽都邦电器
                                              万件           13.32      1.19       15.87       0.11%
          有限公司          塑料软管
                                              万米            11.92     0.60         7.15      0.05%

                                       小计                                      1,049.06      7.14%

                            转子              万件         1,676.54     0.57      960.56       6.54%

                            其他五金件        万件           23.78      3.61       85.75       0.58%
          卓尔博(宁波)
          精 密 机 电 股 份 机壳              万件             2.61     0.70         1.83      0.01%
          有限公司
                            电机配件          万件             0.25     0.15         0.04      0.00%

                                       小计                                      1,048.17      7.13%
2017 年   Jinyoung
度        Electro–Mechan   继电器            万件          347.00      2.86      993.87       6.76%
          ics Co.,Ltd.
                            机壳              万件         1,539.64     0.55      846.29       5.76%
          揭阳市泓德电
                            其他五金件        万件         1,360.23     0.03       34.92       0.24%
          机有限公司
                                       小计                                       881.21       6.00%

                            电机配件          万件         1,250.80     0.40      506.43       3.45%

          宁波高波电子      电刷              万件          926.79      0.08       76.84       0.52%
          有限公司          其他五金件        万件         1,665.49     0.01       10.35       0.07%

                                       小计                                       593.61       4.04%

          宁波市鄞州波      插片              万件         2,228.28     0.10      221.49       1.51%
          柯电子元件厂      机壳              万件           26.73      7.98      213.35       1.45%



                                               3-1-4-66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其他五金件         万件           563.16      0.15       85.22       0.58%

                       备品备件           万件              0.01    50.07         0.60      0.00%

                                  小计                                         520.67       3.54%

                       洗涤液罐           万件           105.18      3.68      386.66       2.63%

                       泵配件             万件           128.01      0.31       39.72       0.27%

     宁波市海曙和      加液管             万件            46.76      0.77       36.13       0.25%
     丰模塑厂          电机配件           万件           116.21      0.23       27.29       0.19%

                       其他                                                     12.12       0.09%

                                  小计                                         501.91       3.42%
     宁波赫驰塑胶
                       塑料粒子           吨             280.65      1.63      456.62       3.11%
     有限公司
     杭州朗正塑料
                       塑料粒子           吨             463.28      0.91      422.46       2.87%
     有限公司
     昆山恒源兴电
     子科技有限公      漆包线             吨              57.43      5.75      330.39       2.25%
     司
                       总计                                                   6,797.97     46.26%
注: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17
年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占比为两家合并采购数据

     (2)公司前十名供应商基本情况

     ① 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成勇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01 日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南车路 258 号
股权结构:                    王成勇 50%、王卓星 45%、周益平 5%
实际控制人:                  王成勇与周益平为夫妻关系,王卓星为王成勇与周益平之子
合作历史:                    2016 年开始合作
                              汽车电机零部件研发、制造;电机定子及转子、精密冲压件、
                              塑料件制造、加工;精密模具研发、设计、制造;金属材料的
经营范围:                    切割加工;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3-1-4-6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转子、插片、机壳、其他五金件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505.07          1,308.36       1,194.90          116.07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306.28            472.20         408.07         131.34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235.00            150.00         213.76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53.58%            47.56%         52.04%         113.15%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② 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成勇
成立时间:                   2003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                   1,148.0453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
股权结构:                   王卓星 100%
实际控制人:                 王卓星
合作历史:                   2003 年开始合作
                             塑料制品、机电配件、高档建筑五金件及五金件的制造、加工;
                             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
经营范围:
                             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转子、插片、机壳、其他五金件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                -               -        932.11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                -               -       266.18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123.24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                -               -       41.78%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3-1-4-6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2017 年开始采购业务由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逐步转移至卓尔博
(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顺成机电有限公司的应付款项合计余额占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全年合计采购额的比例为 49.68%,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占比相近。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匹配。

    ③ Jinyoung Electro–Mechanics Co.,Ltd.


供应商名称:                 Jinyoung Electro–Mechanics Co.,Ltd.

法定代表人:                 Kim,Doo-Young

成立时间:                   1996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KRW 5,000 million
                             31,Nonggongdanji-ro,Jinbuk-myeon,Masanhappo-gu,Changwon-si,Gy
注册及经营地:
                             eongsangnam-do
                             Kim,Doo-Young(44.37%)、Pansonic Technologies Co Ltd(14.86%)、
主要股东名称:               Lim Eul-Bin(14.35%)、Valeo Japan Co.Ltd(13.22%)、Miyamoto
                             Co.Ltd(7.57%)、Baek Kyung-AE(5.56%)
实际控制人:                 Kim,Doo-Young

合作历史:                   2011 年开始合作
经营范围:                   用于配电系统的保护电路、开关设备的制造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继电器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422.23       1,267.41          937.12          993.87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18.06         261.75          200.74          217.93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13.98%         20.65%          21.42%          21.93%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

                                           3-1-4-6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④ 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前顺
成立时间:                   1997 年 09 月 05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岭路 22 号
股权结构:                   聂前顺 52%、聂锐 29.33%、郑晓凤 18.67%
实际控制人:                 聂前顺
合作历史:                   2012 年开始合作
                             生产销售硅橡胶电线、塑料及橡胶管、电加热带、铝箔管、硅
                             橡胶管,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经营范围: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橡胶管、洗涤系统配件、密封件、塑料软管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332.25              835.53      959.98    1,049.06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282.08              268.77      287.28      271.12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190.00              277.59      335.54      225.84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71.04%             65.39%      64.88%      47.37%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

     ⑤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凌宵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 129 号
股权结构:                   李凌宵 90%、欧阳婕 10%


                                             3-1-4-7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实际控制人:                 李凌宵
合作历史:                   2015 年开始合作
                             电子产品、电子线路板、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经营范围:                   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
                             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线路板、外协加工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260.44              737.22          485.03         315.52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93.18              339.03          189.84         110.61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245.00               86.68           85.00          35.87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84.12%             57.75%          56.66%          46.43%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增
加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

     ⑥ 昆山恒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昆山恒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道仙
成立时间:                   2007 年 02 月 0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巴城镇前进西路 3284-3292 号
股权结构:                   王道仙 100%
实际控制人:                 王道仙
合作历史:                   2008 年开始合作
                             绝缘线、漆包线、铜线、电源连接线、电线电缆、电子产品、
                             耐高温绝缘材料、五金配件、塑胶产品及原料、机械设备及配
经营范围:
                             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4-7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当月付款
采购内容                                                          漆包线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216.76            531.45             384.62            330.39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                -              0.60             0.10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7.85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1.81%                    -                    -               -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公司与昆山恒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政策为当月收到发票,并在当月
底付款,故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
款余额均为零。2020 年 6 月 30 日存在预付款项余额,主要系公司基于铜价预期
适度增加当期采购量,采购量大于平常水平因而需预付部分定金。

     ⑦ 宁波市鄞州波柯电子元件厂

供应商名称:                 宁波市鄞州波柯电子元件厂
法定代表人:                 陈安波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
注册及经营地: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北岙村(外岙)
股权结构:                   陈安波 100%
实际控制人:                 陈安波
合作历史:                   2010 年开始合作
经营范围:                   电子元件、五金件、冲件、塑料件、低压开关的制造、加工。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插片、机壳、其他五金件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45.89              397.22             541.38            520.67



                                            3-1-4-7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10.82              153.79          104.29           188.09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25.00                   -               -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46.55%             38.72%          19.26%            36.13%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增
加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

     ⑧ 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杰福
成立时间:                   2005 年 08 年 08 日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办事处后石村
股东名称:                   王杰福 60%、王红兰 40%
实际控制人:                 王杰福
合作历史:                   2005 年开始合作
                             生产、加工、销售:微电机及零配件。销售:电机,电机配件,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电子元件。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机壳、其他五金件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          4.41         411.14          881.21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               -               -       255.03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44.95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18.32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               -      -4.46%           34.04%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公司与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的付款政策为收到发票起 90 天内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余额为 18.32 万元,主要系公司在 2018 年底多付货

                                           3-1-4-7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款,该笔款项已于 2019 年初收回。公司与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的交易额逐
年降低是因为公司于 2017 年开始自制部分电机机壳,后续开始不断降低电机机
壳的外购比例。

     ⑨ 宁波高波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宁波高波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戚高波
成立时间:                   2012 年 07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余姚市沿江路 6 号
股权结构:                   戚高波 45%、郑鑫科 40%、杨永波 15%
实际控制人:                 -
合作历史:                   2013 年开始合作
                             电子元件、微电机电刷架、精密冲件、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
经营范围:                   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电机配件、电刷、其他五金件等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82.41             475.36          457.78          593.61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24.77             156.17          146.82          160.62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239.50             177.16          124.57          260.19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99.85%            70.12%           59.28%          70.89%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增
加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

     ⑩ 杭州朗正塑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杭州朗正塑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银专

                                             3-1-4-74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成立时间:                   2012 年 0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路 25 号 1057 室
股权结构:                   郑银专 34%、陈建平 33%、魏夏飞 33%
实际控制人:                 -

合作历史:                   2012 年开始合作
                             批发、零售:塑料原料、塑料制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
经营范围:
                             项目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款到发货
采购内容                                                      塑料粒子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66.42        418.10          431.83          422.46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                -               -               -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89.28         50.74           57.62          134.10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26.82%      -12.14%         -13.34%         -31.74%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材料款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
(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

     11 宁波基圣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宁波基圣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国芳
成立时间:                   2003 年 08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4,860.36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宁波(骆驼)机电工业园区

股权结构:                   张艳 25%、徐雪芬 25%、张国芳 50%
实际控制人:                 -

合作历史:                   2003 年开始合作
                             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压铸件、门窗五金、卫浴五金、模具、合
经营范围:                   金材料、机械零部 件(除压力容器)、汽车电器系统制造、加工;
                             锌、铝、合金材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


                                             3-1-4-7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换向器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80.17           465.79          403.66          277.46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07.50           152.15          137.37           98.06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125.00            60.00           35.00           46.85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64.52%          45.55%          42.70%          52.23%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材料款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
(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更
多的选择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宁波市海曙和丰模塑厂

供应商名称:                 宁波市海曙和丰模塑厂
投资人:                     杨海波
成立时间:                   2006 年 0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
股权结构:                   杨海波 100%
实际控制人:                 杨海波
合作历史:                   2013 年开始合作
经营范围:                   塑料模具、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的制造加工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洗涤液罐、加液管、泵配件等



                                             3-1-4-76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73.84        208.90         407.22          501.91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49.60         37.47          86.40          156.22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115.00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33.59%        17.93%         49.46%          31.13%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材料款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
(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匹配。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简丰胜
成立时间:                   2013 年 0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晨字围(土名)车间二
                             简丰胜 25%、江门市正旭磁材有限公司 75%(袁宏康 47.71%、张
股权结构:
                             晋普 5.93%、李军花 31.85%、陈薇 13.33%、李忠明 1.48%)
实际控制人:                 -

合作历史:                   2013 年开始合作
                             生产经营:磁性材料制品及器件,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款
采购内容                                                     磁性材料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55.06         395.10         274.40          257.00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45.59         140.51         130.43           99.77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120.00          50.00          32.63           28.10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               -               -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85.64%        48.22%         59.42%          49.75%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材料款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
(②+③-④)/①/2

     上述供应商本期采购额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等应付款项余额相

                                            3-1-4-7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匹配。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更
多的选择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士伟
成立时间:                   2010 年 0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余姚市塑料城内 4-13
股权结构:                   谷建芳 10%、李士伟 90%
实际控制人:                 李士伟
合作历史:                   2013 年开始合作
                          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塑料助剂、金属材 料、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制品、五金件的批
经营范围:
                          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网站、供应商工商档案、中国出口信用保
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该供应商采购额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付款政策                                                收到发票后当月付款
采购内容                                                     塑料粒子
采购额(不含税)(万元)①                   134.78         360.34         382.43          456.62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②                          1.12                         5.71
应付票据余额(万元)③                             -               -               -               -
预付款项余额(万元)④                             -          2.24                 -         4.84
应付款项占采购额的比例
                                              0.41%        -0.62%          1.49%           -1.06%
  ⑤=(②+③-④)/①
    注:2020 年 1-6 月应付款项-材料款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采取年化处理,计算公式为⑤=
(②+③-④)/①/2

     公司与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的付款政策为当月收到发票,并在当月底付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预付余额主要系公司采购部预计后
期材料价格增长,为控制成本提前下订单预付定金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购主要通过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

                                            3-1-4-7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汇票付款,2020 年 1-6 月,受疫情影响,公司增加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
比例。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项的对象相匹
配,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与其业务范围相匹配,不存在异常的供应商或
其他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种类繁多,涵盖各类五金件、塑料材料、橡
胶件、电子元件、导线等,各供应商相对分散,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严重依赖的
情形,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的情形。

     3、报告期内供应商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退出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退出供应商情况如下:

新增与退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情况
            累计新增供应商数量
                                               46            45          37        22
            (个)
新增 供应 累计新增供应商新增采
                                         1,132.39      3,069.62   2,514.39     590.81
商          购金额(万元)
            新增供应商累计采购占
                                          20.35%        20.19%     16.24%      4.02%
            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累计退出供应商数量
                                               32            22          10         7
            (个)
            当年退出供应商上年采
退出 供应                                  125.76        382.67   1,006.47     519.92
            购金额(万元)
商
            退出供应商上年采购金
            额占上年采购总额的比           0.83%         2.47%       6.85%     3.84%
            例
注 1:上表中新增/退出供应商的样本范围为三年一期累计采购金额超过 25 万元的供应商,占报
告期内采购总额的 96.73%,且新增/退出客户数量按照单体供应商统计;
注 2:新增供应商累计采购金额指相比 2016 年而言新增的供应商在报告期各期的采购情况;退
出供应商为退出后报告期内不再产生采购的供应商

     ① 新增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供应商按类型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开发                           616.27           1,652.87              1,231.19           460.90
供应商内部调整                   514.80           1,405.64              1,238.11           129.90
客户指定供应商                     1.32                 11.11               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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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132.39           3,069.62           2,514.39              590.81

               报告期内,上述新增供应商主要为:①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新开发的供应商,
        如宁波领衡塑料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川电钢板加工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博汽车科
        技有限公司、廊坊鸿丰塑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永利塑料五金厂等;②客户指
        定供应商,如深圳市信威电子有限公司;③供应商内部调整,如公司自 2017 年
        开始原从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采购的转子业务转移至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公司原向其母公司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进行采购。上述合计新增 46 名供应商,其中 2017 年开始供货的供应商共
        22 名,2018 年开始供货的供应商共 15 名、2019 年开始供货的供应商共 8 名、
        2020 年 1-6 月开始供货的供应商 1 名。

               ② 退出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退出供应商按类型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退出供应商      2019 年退出供应商      2018 年退出供应商       2017 年退出供应商
     原因
                        的 2019 年采购             的 2018 年采购         的 2017 年采购          的 2016 年采购
更换供应商                           102.54                     87.92                   74.37               493.59

供应商内部调整                                                 124.84                  932.11

项目订单减少                                                   117.51

供应商考核退出                          6.50                                                                 26.33

零部件自产                            16.73                     52.40

     合计                            125.77                    382.67             1,006.47                  519.92
        注:2016 年采购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上述退出供应商主要为:①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更换供应商,如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普学贸易有限公司等;②供应商内部调
        整退出,如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等;③项目订单
        减少导致采购减少退出,如盖茨优霓塔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卡信
        实业有限公司等;④ 因产品供货不符合公司要求未通过供应商考核退出,如宁
        波市北仑优联特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岳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⑤部分原采
        购的零部件公司自产,如从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采购的机壳、沈阳途盛科技
        有限公司和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洗涤液罐加工及电机加工等。上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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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退出 32 名供应商,其中 2017 年退出供应商共 7 名、2018 年退出供应商共 3
名、2019 年退出供应商共 12 名、2020 年 1-6 月退出供应商 10 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通常采取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或下达具体的采
购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应商按照订单的约定发货;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
定价通常采取询价或参考市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定价公允。

     (2)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相对稳定,没有实际新增的供应商。报
告期内,公司前十名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如下:

     ① 因公司业务拓展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03 日,经营范围为电子产
品、电子线路板、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为公司的线路板产品、及
PCB 板焊接加工的供应商,2015 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与公司保持
良好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业务持续增长,作为微电机机盖组件的线路板
需求上升。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采购金额分别为 485.03 万元、737.22
万元、260.44 万元。2017 年采购金额为 315.52 万元,未进入公司前十名供应商。
公司向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线路板及线路板组件的加工在参考市
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宁波基圣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8 月 29 日,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
五金工具、压铸件、门窗五金、卫浴五金、模具、合金材料、机械零部 件(除
压力容器)、汽车电器系统制造、加工;锌、铝、合金材料的批发,为公司换向
器供应商,2003 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报告
期内,公司微电机业务持续增长,作为微电机部件的换向器需求上升。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 1-6 月采购金额分别为 403.66 万元、465.79 万元、180.17 万元。
2017 年采购金额为 277.46 万元,未进入公司前十名供应商。公司向宁波基圣机
械有限公司采购的换向器在参考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01 月 14 日,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制
品及器件,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为公司磁性材料供应商,2013 年开始与公
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业务持续增
长,作为微电机部件的磁性材料需求上升。2019 年、2020 年 1-6 月采购金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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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395.10 万元、155.06 万元。2017 年、2018 年采购金额分别为 257.00 万元、
274.40 万元,未进入公司前十名供应商。公司向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公司采购
的磁性材料在参考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② 各供应商各年采购金额差异所致

     昆山恒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02 月 02 日,经营范围为绝缘
线、漆包线、铜线、电源连接线、电线电缆、电子产品、耐高温绝缘材料、五金
配件、塑胶产品及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
为公司的主要漆包线供应商之一,2008 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与公
司保持良好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业务持续增长,作为微电机主要原材料
的漆包线供应商采购金额增大,2017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进入公司前十
名供应商, 2018 年采购金额为 384.62 万元未进入前十名供应商。公司向昆山恒
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漆包线在参考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
价公允。

     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5 月 18 日,经营范围为塑料原料及
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助剂、金属材 料、
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制品、五金件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为公司的塑料粒子供应商之一,2013 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
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清洗系统业务持续下降,作为清洗系统主
要原材料的塑料粒子采购金额减少,2017 年进入公司前十名供应商,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 1-6 月采购金额为 382.43 万元、360.34 万元、134.76 万元未进
入前十名供应商。公司向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公司采购的塑料粒子在参考市价
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③ 公司延伸产业链

     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为公司微电机机壳等部件主要供应商之一,2005
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为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质量要求,保证
产品核心部件质量稳定性,同时延伸公司产业链,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机壳的加工
工艺和采用替代材料的方式,不断提高微电机机壳的自制率。2017 年公司开始
自制部分电机机壳,后续开始不断降低电机机壳的外购比例,报告期内,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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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19 年公司对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881.21 万元、411.14 万元、4.41
万元,因此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进入了公司 2017 年前十名供应商,其他年
份则未进入,2019 年公司基本实现了大部分微电机机壳的自制,揭阳市泓德电
机有限公司退出公司供应商体系,公司向揭阳市泓德电机有限公司主要采购机壳,
公司在询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宁波市海曙和丰模塑厂为公司塑料外购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3 年开始
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精密注塑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已经
建成集中统一的自动化精密注塑车间,提高了注塑设备及精密注塑车间的整体自
动化水平。同时,持续投入注塑生产设备以提高泵及清洗系统中塑料件的产能,
降低对外采购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对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501.91 万元、
407.22 万元、208.90 万元、73.84 万元,因此宁波市海曙和丰模塑厂进入了公司
2017 年、2018 年前十名供应商,其他年份则未进入。公司向宁波市海曙和丰模
塑厂主要采购的塑料外购件在询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性谈判,定价公允。

     ④ 供应商内部业务调整


     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01日,股权结构为
王成勇持股50%、王卓星持股45%、周益平持股5%,王成勇与周益平为夫妻关系,
王卓星为王成勇与周益平之子。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01日,
股东为王卓星100%持股,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机电配件、高档建筑五金件及
五金件的制造、加工,为公司电机材料中转子的主要供应商, 2003年开始与公
司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2017年公司对宁波顺成对公司的采
购额为932.11万元。由于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顺成机电
有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自2017年开始,公司原从宁波顺成机电有限公司采购的
转子业务转移至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14:20-1-1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
经营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回复:

     1、商标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依法取得并现行有效的注册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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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序                                                                              商标专用权
               商标            注册号     注册地区      注册有效期      类别
 号                                                                                  人
                                                       2019.7.7-
 1                             5609782      中国                        7类       恒帅股份
                                                       2029.7.6

                                                       2016.4.7-
 2                             3825549      中国                        7类       恒帅股份
                                                       2026.4.6

       上述商标均为公司合法取得,保护期自核准之日起十年,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2、专利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取得并现行有效的专
利共 2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双向喷水泵无触点控制电
 1                                  ZL200810120899.5   2008-9-13      发明专利   恒帅股份
        路
 2      清洗喷嘴装置                ZL201210406146.7   2012-10-23     发明专利   恒帅股份

 3      一种自动剪管机              ZL201510516819.8   2015-8-21      发明专利   恒帅股份
        一种可以喷水和自动吹气
 4                                  ZL201822157452.7   2018-12-21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的清洗器
 5      一种洗涤泵检测设备          ZL201821498492.1   2018-9-13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一种液位传感器的检测装
 6                                  ZL201821156958.X   2018-7-2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置
        电机轴向间隙自动检测和
 7                                  ZL201820377721.8   2018-3-2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修正设备
        一种电机轴向间隙自动检
 8                                  ZL201820378606.2   2018-3-2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测和修正设备
        车用光学传感器主动清洁
 9                                  ZL201720806471.0   2017-7-5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装置
 10     汽车影像摄像头清洗器        ZL201520761009.4   2015-9-29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11     一种自动剪管机              ZL201520634485.X   2015-8-21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一种带驱动机构的汽车进
 12                                 ZL201520359631.2   2015-5-29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气格栅
 13     一种汽车风窗洗涤泵          ZL201520331119.7   2015-5-21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14     汽车风窗洗涤泵              ZL201520177925.3   2015-3-27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15     洗涤泵电机                  ZL201220540963.7   2012-10-22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16     一种汽车风窗洗涤液罐        ZL201220534162.X   2012-10-18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3-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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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防冻裂的汽车风窗洗涤液
 17                              ZL201220534164.9   2012-10-18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罐
 18     汽车风窗洗涤泵           ZL201120244877.7   2011-7-12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19     一种汽车洗涤泵           ZL201120112106.2   2011-4-18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20     汽车洗涤泵               ZL201120107798.1   2011-4-13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21     自动喷液和吹气的清洗器   ZL201920617887.7   2019-4-3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车用光学传感器和雷达主
 22                              ZL201822157443.8   2018-12-21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动清洗装置
        一种直流电机电容检测装
 23                              ZL201922090734.4   2019.11.28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置
        一种采用注塑固定接头的
 24                              CN201922105805.3   2019.11.29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波纹管
 25     一种管路用快速接头       ZL201922194499.5   2019.12.1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26     一种带快速接头的单向阀   ZL201922194515.0   2019.12.1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27     车用洗涤喷嘴             ZL201922309697.1   2019.12.20     实用新型    恒帅股份


       发明专利保护期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以
上专利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取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
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系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资产的
所有权或使用权,上述资产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
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注15:24-1-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交易的
情况

       回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报告期内,公司无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况。

       (2)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


                                       3-1-4-8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采购的
   关联方        主要产品/               占采购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采购业务
                 接受劳务    金额        务金额比 务成本比       金额                       务成本比
                                                                              金额比例
                                           例       例                                        例
景德镇益宁汽
车配件有限公 电机加工               -             -          -          -               -              -
司
沈阳途盛科技 洗 涤 液 罐
                                    -             -          -          -               -              -
有限公司     加工
          合计                      -             -          -          -               -              -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的
   关联方        主要产品/               占采购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采购业务
                 接受劳务    金额        务金额比 务成本比       金额                       务成本比
                                                                              金额比例
                                           例       例                                        例
景德镇益宁汽
车配件有限公 电机加工         6.70          0.04%        0.03%      99.34       0.68%           0.55%
司
沈阳途盛科技 洗 涤 液 罐
                             45.70          0.30%        0.24%     168.84       1.15%           0.93%
有限公司     加工
          合计               52.40          0.34%        0.27%     268.18       1.83%          1.47%


     2017 年、2018 年公司通过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部分电机加工
业务,金额分别为 99.34 万元、6.70 万元,通过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部分
洗涤液罐加工业务,金额分别为 168.84 万元、45.70 万元,合计关联采购金额分
别占公司采购业务金额的比例为 1.83%、0.34%。关联采购总额和采购占比均较
小。公司与关联方的电机加工及洗涤液罐加工为根据加工过程中的人员配置、能
源消耗、设备折旧等因素进行定价。报告期内,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
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仅为公司提供服务,公司与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及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保持了一致且定价公允,符合市场
化的定价原则。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7 月和 2018 年 10 月注销,后续不再发生相关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3-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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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景 德镇益宁 汽车配
                                           -                      -                      -                    11.01
件有限公司
沈 阳途盛科 技有限
                                           -                      -                      -                    76.18
公司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许宁宁、俞国梅           5,000.00   2018 年 5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是


             许宁宁、俞国梅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江北支行在担保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 5,000.00 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的
      薪酬合计金额为 609.61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姓名                        职位                   2019 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1           许宁宁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人员                                       88.78

      2           俞国梅               董事                                                           56.00

      3           张丽君               董事、财务总监                                                 55.05

      4           陈农                 独立董事                                                        2.50

      5           王溪红               独立董事                                                        2.50

      6           章定表               独立董事                                                           -

      7           邬赛红               监事会主席                                                     18.95

      8           余丽琴               监事                                                           24.90

      9           王艳                 职工代表监事                                                   26.80

      10          许尔宁               副总经理                                                       51.17

      11          丰慈瑾               副总经理、核心人员                                             36.63

      12          马丽娜               副总经理                                                      113.67



                                                     3-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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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许恒帅              副总经理                                                 15.90

14         丁春盎              副总经理                                                 64.07

15         戴鼎                董事会秘书                                                    -

16         贺海亮              其他核心人员                                             16.97

17         黄喆磊              其他核心人员                                             18.91

18         曾李红              其他核心人员                                             16.81
注:戴鼎(董事会秘书)于 2020 年 2 月入职,章定表(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4 月任职

     除以上领取的薪酬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

     2、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彻底消除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018年4月以机器设
备的账面净值为定价原则收购了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沈阳途盛科技有
限公司的机器设备,金额分别为13.30万元、54.83万元,其中由公司收购了景德
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为平衡机、精车机、点焊机及电机电枢
综合测试仪等电机加工设备,作为公司的微电机加生产设备;由子公司沈阳恒帅
收购的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及相关配套的机械手、起重机、
喷码机和叉车,为沈阳恒帅目前的主要生产设备,用于洗涤液罐总成的加工。

     3、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履行了当时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内容
真实,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
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的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信息,公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且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交易规模较小,不影响公
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依
据充分,定价公允;不存在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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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已在报告期内注销,未来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再生关联交易,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

注16:25-1-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过 1 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为公司吸收合并宁波恒
洋。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31 日,恒帅有限与宁波恒洋分别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恒
帅有限与宁波恒洋合并,合并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即恒帅有限吸收合并宁波恒
洋;恒帅有限存续,办理变更登记;宁波恒洋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合并后各方
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由恒帅有限承继。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

     2018 年 8 月 1 日,恒帅有限及宁波恒洋分别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就上述
吸收合并事宜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同日,恒帅有限与宁波恒洋签订《公司合
并协议》。

     2018 年 8 月 2 日,恒帅有限和宁波恒洋在《宁波日报》发布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9 月 17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18]18529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宁波恒洋总资产
为 5,077.93 万元,总负债为 8.05 万元,净资产为 5,069.87 万元。

     2018 年 9 月 18 日,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正评报字[2018]第 10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宁波恒洋总资产评估值
为 7,505.17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8.05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7,497.12 万元。

     2018 年 9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18]19953 号《验资报告》,对恒帅有限因合并而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3-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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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恒帅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5,000.00 万元,由股东恒帅投资、俞国梅以其在
被合并方宁波恒洋的出资额出资。

     2018 年 9 月 19 日,恒帅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债务清偿或者
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及修改后的《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章程》。

     2018 年 9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江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
书》(北税税通[2018]17865 号),核准宁波恒洋注销税务登记事项。

     2018 年 9 月 25 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
书》(登记内销字[2018]第 10034 号),准予宁波恒洋注销。

     2018 年 9 月 28 日,恒帅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吸收合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主要系为了以发行人为平台,整合发行人与宁波恒洋的相关资
产、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2、宁波恒洋历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1)2007 年 1 月,宁波恒洋设立

     2006 年 12 月 25 日,宁波恒洋的全体股东许宁宁、许尔宁及俞国梅签署通
过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

     2007 年 1 月 5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甬工商)名称预核内【2007】
第 071905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宁波恒洋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5 日,宁波联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联众验字【2007】
2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 月 5 日,宁波恒洋已收到各股东出资
1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7 年 1 月 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3-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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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恒洋成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90.00                        60.00

  2                    俞国梅                         30.00                        20.00

  3                    许尔宁                         30.00                        20.00

                 合计                                150.00                       100.00

       (2)2007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4 月 20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从 150 万元增
至 650 万元,其中许宁宁增资 300 万元、俞国梅增资 100 万元、许尔宁增资 100
万元;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5 月 17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宏验报字【2007】
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5 月 16 日,宁波恒洋已收到各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7 年 6 月 28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390.00                        60.00

  2                    俞国梅                        130.00                        20.00

  3                    许尔宁                        130.00                        20.00

                 合计                                650.00                       100.00

       (3)2007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6 月 5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 650 万元增
至 2,000 万元,其中许宁宁增资 810 万元、俞国梅增资 470 万元、许尔宁增资 70
万元;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7 月 3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宏验报字【2007】
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6 月 28 日,宁波恒洋已收到各股东缴纳


                                       3-1-4-9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的新增注册资本 1,3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7 年 7 月 13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1,200.00                        60.00

  2                    俞国梅                        600.00                        30.00

  3                    许尔宁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100.00

       (4)2008 年 4 月,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4 月 5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从 2,000 万元增
至 4,000 万元,其中许宁宁增资 1,400 万元、俞国梅增资 600 万元;并通过了章
程修正案。

       2008 年 4 月 8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宏验报字【2008】
03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4 月 7 日,宁波恒洋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8 年 4 月 11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2,600.00                        65.00

  2                    俞国梅                      1,200.00                        30.00

  3                    许尔宁                        200.00                          5.00

                 合计                              4,000.00                       100.00

       (5)2008 年 5 月,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4 月 25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 4,000 万元
增至 5,000 万元,其中许宁宁增资 650 万元、俞国梅增资 300 万元、许尔宁增资

                                       3-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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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万;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08 年 5 月 5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宏验报字【2008】
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5 月 4 日,宁波恒洋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8 年 5 月 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3,250.00                        65.00

  2                    俞国梅                   1,500.00                        30.00

  3                    许尔宁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00

       (6)2014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2 月 12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许尔宁将其持有公司 5%
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宁宁;同意俞国梅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宁宁;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2 月 15 日,许尔宁、俞国梅与许宁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对
上述股权转让进行约定。

       2014 年 2 月 21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股权转让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许宁宁                   3,750.00                        75.00

  2                    俞国梅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00

       (7)2018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3-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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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8 日,宁波恒洋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许宁宁将其持有宁波恒
洋 75%的股权以 5,598.2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恒帅投资,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8 年 6 月 8 日,许宁宁与恒帅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
转让进行约定。

       2018 年 6 月 28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宁波恒洋核发了此次股权转让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宁波恒洋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恒帅投资                     3,750.00                        75.00

  2                    俞国梅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00

       (8)2018 年 9 月,恒帅有限吸收合并宁波恒洋,宁波恒洋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情况详见本注之“1、本次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江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
书》(北税税通[2018]17865 号),宁波恒洋符合注销税务登记的条件,准予注销
税务登记。

       2018 年 9 月 25 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
书》(登记内销字[2018]第 10034 号),准予宁波恒洋注销登记。

       历史上由同一控制下的宁波恒洋主体持有土地、厂房的原因主要是恒帅有限
在 2007 年时业务发展较快,原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实
际控制人许宁宁根据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情况,以许宁宁、俞国梅、许尔
宁为股东新设了宁波恒洋并购建了土地厂房。宁波恒洋取得相关土地、厂房后未
曾实际生产经营,其将该等土地厂房出租与恒帅有限用于生产经营。发行人在启
动上市计划后,即根据上市相关规范要求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将宁波恒洋的土地、
房产纳入其体系内。

       3、宁波恒洋原持有的土地、厂房情况



                                    3-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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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恒洋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相关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后在该等地块上新
建房屋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宁波恒洋取得的该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
权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情况

                                                         取得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方式       (m2)
        甬 国 用 ( 2010 ) 第   江北区通宁路 399                               工业      2057 年 6
 1                                                       出让       33,350.00
        0506818 号               号                                             用地       月3日

       (2)房屋所有权

                                                                                       建筑面积
序号            权证号                         地址                  规划用途
                                                                                       (m2)
          房权证甬北洪自第
 1                                     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工交仓储          5,582.09
              2009197号
          房权证甬北洪自第
 2                                     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工交仓储          6,674.81
              2009198号
          房权证甬北洪自第
 3                                     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工交仓储          11,833.74
              2009199号
          房权证甬北洪自第
 4                                     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工交仓储          6,960.23
              2009200号
          房权证甬北洪自第
 5                                     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工交仓储          15,547.85
              2009201号

       上述土地、厂房为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发行人已办理上述土地、房
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吸收合并对发行人的影响

       宁波恒洋被吸收合并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和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
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被吸收合并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宁波恒洋                     5,104.92                       385.71                       48.52
       发行人                    29,586.37                  30,092.87                      6,728.36
        占比                       17.25%                        1.28%                       0.72%
注:因发行人吸收合并宁波恒洋为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此处发行人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扣减宁波恒洋的相关财务数据
       被吸收合并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末资产总额及前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占发行人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相应项目的比例较低,本次吸收合并对发行

                                              3-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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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
大变化。
     本次吸收合并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宁宁、俞国梅。宁波恒洋的主要股东
为恒帅投资持股 75%、俞国梅持股 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夫
妇控制的企业,因而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吸收合并前宁波恒洋的主要业务为将其拥有的土地及厂房租赁与恒帅有限
使用,未从事其他业务经营。发行人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有效消除了关联交易,整
合了恒帅有限与宁波恒洋的土地厂房资源。
     宁波恒洋在报告期内不存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吸收合并宁波恒洋不涉及特殊控制权归
属认定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注17:26-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

     回复: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3-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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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
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
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清洗泵、清洗系统及车用微电机等产品的销售。

     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公司交付产品并获得客户以结算单等形式确认后作
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采用 EXW、FOB、CIF、FCA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
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采用 DDP 等
贸易模式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对于销售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先发货至指定仓库,客户按需领用后定期发
送领用结算单通知公司,公司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注18:27-1-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回复: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
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利润表:增加 2017 年度其他收益 131,754.40 元,增加营
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业利润 131,754.40 元;
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母公司利润表:增加 2017 年度其他收益 31,724.40 元,增加营
                                业利润 31,724.40 元。
    (2)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执行该规

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3-1-4-9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合并利润表:增加 2017 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 58,123,200.60 元,
区分终止经营净利润、持续经   增加 2017 年度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元;
营净利润列报                 母公司利润表:增加 2017 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 57,552,430.57
                             元、增加 2017 年度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元。

     (3)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已被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财会〔2019〕6 号文废止)。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68,826,524.03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   66,693,109.50 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8,826,524.03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7,377,540.26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84,090.5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472,019.43 元;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归并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
“其他应收款”列示
                             额 49,558.27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2,472,623.32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合并为   3,908,214.49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在建工程”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831,136.09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56,856,576.26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为   54,744,285.31 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57,391,409.7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54,692,357.97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379,049.6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527,889.69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归并至   元;
“其他应付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
                             额 1,379,049.6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527,889.69
                             元。
将专项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合
                             无影响。
并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合并利润表:增加 2018 年度“研发费用”12,744,091.86 元,
                             减少 2018 年度“管理费用”12,744,091.86 元;增加 2017 年度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
                             合并“研发费用”10,104,119.12 元,减少 2017 年度“管理费
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用”10,104,119.12 元;
                             母公司利润表:增加 2018 年度“研发费用”12,820,770.30 元,

                                    3-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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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减少 2018 年度“管理费用”12,820,770.30 元;增加 2017 年度
                                 “ 研 发 费 用 ”10,205,793.49 元 , 减 少 2017 年 度 “ 管 理 费
                                 用”10,205,793.49 元。
                                 合并利润表:增加 2018 年度“利息费用”428,958.33 元,“利
                                 息收入”52,215.70 元;增加 2017 年度“利息费用”0.00 元;“利
财务费用新增“其中:利息费       息收入”165,908.01 元;
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母公司利润表:增加 2018 年度 “利息费用”428,958.33 元,“利
                                 息收入”47,619.96 元;增加 2017 年度“利息费用”0.00 元,“利
                                 息收入”163,850.50 元。
                                 合并利润表:减少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 468.19 元,减少 2018
                                 年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增加 2018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 468.19
                                 元;减少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 47,792.77 元,减少 2017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0.00 元, 增 加 2017 年 度 资 产处 置 收 益
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     47,792.77 元。
项目,并追溯调整。               母公司利润表:减少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 468.19 元,减少
                                 2018 年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增加 2018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
                                 468.19 元;减少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 47,792.77 元,减少 2017
                                 年度营业外支出 0.00 元,增加 2017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
                                 47,792.77 元。

     (4)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560,530.36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194,860.29 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537,145.64 元;应收账款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3,012,521.35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64,631,663.74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
                                 56,155,963.86 元;
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收账款”列示
                                 1,560,530.36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194,860.29 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537,145.64 元;应收账款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3,012,521.35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64,631,663.74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56,840,394.62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673,477.81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6,934,117.35
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993,600.00 元;应付账款
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5,448,465.75 元,2018 年 12 月
付账款”列示
                                 31 日列示金额 39,922,458.9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3,750,685.31 元;

                                         3-1-4-9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673,477.81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6,934,117.35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0,993,600.00 元;应付账款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4,115,973.55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0,457,292.36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3,698,757.97 元。
                                    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 2019 年度列示金额-425,297.22 元,
                                    2018 年 度 列 示 金 额 -667,128.12 元 , 2017 年 度 列 示 金 额
  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下      -1,703,910.58 元;
  移,作为加项,损失以“-”填列     母公司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 2019 年度列示金额-425,297.22 元,
                                    2018 年 度 列 示 金 额 -619,896.56 元 , 2017 年 度 列 示 金 额
                                    -1,681,151.25 元。

      (5)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
 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融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17,623.62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         2,314,317.30 元。
资”科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融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17,623.62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2,314,317.3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 12 月
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
                                   31 日列示金额 62,377,466.18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43,250,000.00 元。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 12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月 31 日列示金额 62,377,466.18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
融负债”、科目
                                   额 43,250,000.0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       2019 年度列示金额-246,142.02 元。
失以“-”号填列)”科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2019 年度列示金额-319,388.51 元。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3-1-4-10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51,198.13      13,451,198.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43,250,000.00       43,2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94,860.29       1,880,542.99       -2,314,317.30
    应收账款                       64,631,663.74      64,631,663.74
    应收款项融资                                       2,314,317.30        2,314,317.30
    预付款项                        4,138,489.18       4,138,489.1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84,090.50          184,090.5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8,856,247.77      48,856,247.7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4,111,683.91         861,683.91      -43,25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79,568,233.52     179,568,233.5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1-4-10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5,653,753.83      75,653,753.83
    在建工程                   3,908,214.49       3,908,214.4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22,456,405.10      22,456,405.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47,976.72       2,047,976.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2,803.93       1,402,803.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02,955.00       1,702,95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172,109.07     107,172,109.07
资产总计                     286,740,342.59    286,740,342.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934,117.35      16,934,117.35
    应付账款                  39,922,458.91      39,922,458.91
    预收款项                   2,892,257.56       2,892,257.56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0,738,864.28      10,738,864.28
    应交税费                   1,844,090.96       1,844,090.96
    其他应付款                 1,379,049.62       1,379,049.62


                                3-1-4-10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其中:应付利息               26,583.34          26,583.3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80,542.99       1,780,542.99
流动负债合计                  95,491,381.67      95,491,381.6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180,455.49       3,180,455.49
    递延收益                    562,550.78          562,550.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06,679.55       1,306,679.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49,685.82       5,049,685.82
负 债 合 计                  100,541,067.49     100,541,067.49
股东权益
    股本                      58,047,169.00      58,047,16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684,528.61      21,684,528.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648,573.66      14,648,573.6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1,819,003.83      91,819,003.83

                                3-1-4-10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6,199,275.10     186,199,275.1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186,199,275.10     186,199,275.1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86,740,342.59     286,740,342.5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43,782.68        12,643,782.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43,250,000.00      43,2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94,860.29        1,880,542.99      -2,314,317.30
    应收账款                      64,631,663.74        64,631,663.74
    应收款项融资                                        2,314,317.30       2,314,317.30
    预付款项                        4,666,733.50        4,666,733.5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49,558.27            49,558.2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8,268,939.90        48,268,939.9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3,984,685.67           734,685.67     -43,25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78,440,224.05       178,440,224.0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3-1-4-104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600,000.00       1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3,285,830.05       73,285,830.05
    在建工程                   1,831,136.09        1,831,136.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3,207,726.12       13,207,726.1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894,196.94        1,894,196.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2,803.93        1,402,803.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02,955.00        1,702,95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924,648.13      107,924,648.13
资产总计                     286,364,872.18      286,364,872.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934,117.35       16,934,117.35
    应付账款                  40,457,292.36       40,457,292.36
    预收款项                   2,892,257.56        2,892,257.56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3-1-4-10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0,326,357.78       10,326,357.78
    应交税费                   1,725,835.80        1,725,835.80
    其他应付款                 1,379,049.62        1,379,049.62
     其中:应付利息               26,583.34           26,583.3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80,542.99        1,780,542.99
流动负债合计                  95,495,453.46       95,495,453.4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180,455.49        3,180,455.49
    递延收益                    562,550.78           562,550.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06,679.55        1,306,679.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49,685.82        5,049,685.82
负 债 合 计                  100,545,139.28      100,545,139.28
股东权益
    股本                      58,047,169.00       58,047,16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773,433.97       22,773,433.97
      减:库存股

                                3-1-4-106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648,573.66       14,648,573.6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0,350,556.27       90,350,556.27
股东权益合计                   185,819,732.90      185,819,732.9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86,364,872.18      286,364,872.18

     公司持有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分析其合
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
等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
性金融资产。
     因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公司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
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该类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前期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不进行追溯调整。
     (6)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7)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8)经公司管理层批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


                                  3-1-4-10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新增“合同资产”报表项目,该科目核算已向客户转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资
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产列示金额 0.00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因素之外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影响报表的主要         63,012,521.35 元;
科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根据累积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
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资产列示金额 0.00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63,012,521.35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
新增“合同负债”报表项目,该科目核算已收或应收
                                                     债列示金额 2,636,412.83 元,预收款项列示
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影响报表的
                                                     金额 0.00 元;
主要科目有:合同负债、预收款项等,根据累积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
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负债列示金额 2,636,412.83 元,预收款项列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示金额 0.00 元。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63,012,521.35             63,012,521.35

合同资产
预收款项                         2,741,433.98                                   -2,741,433.98

合同负债                                                   2,636,412.83          2,636,412.83

其他流动负债                          968,730.36           1,073,751.51            105,021.15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63,012,521.35             63,012,521.35

合同资产

预收款项                         2,741,433.98                                   -2,741,433.98

合同负债                                                   2,636,412.83          2,636,412.83

其他流动负债                          968,730.36           1,073,751.51            105,021.15

     2、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1-4-10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综合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为
       政府部门发布的会计准则变更,相关调整变更事项具备合理性与合规性,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注19:29-2-1发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
       速增长趋势

              回复:

              1、内外销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内外销划分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6,255.05     48.87%    16,903.67    52.01%    17,999.99   56.60%   18,425.00   61.57%

外销                6,545.29     51.13%    15,597.86    47.99%    13,804.56   43.40%   11,501.97   38.43%
  其中:销售
                         21.65    0.17%        80.08     0.25%         1.56    0.00%       98.40    0.33%
  至保税区
       合计        12,800.34       100%    32,501.52      100%    31,804.55    100%    29,926.97     100%
       注:出口销售的货物,若运至国内的保税区,销售区域则划分为外销中的保税区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54.76%;外销
       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45.24%,其中通过保税区出口的平均占比为
       0.19%,占比较低。报告期内,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增长主要源于部
       分清洗泵客户的产品订单增长以及斯泰必鲁斯(Stabilus)新开发微电机产品量
       产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按国家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韩国        1,725.85      26.37%   4,549.23      29.17%    4,224.86    30.60%   4,102.96    35.67%

       罗马尼亚        848.84    12.97%    1,246.26      7.99%     1,087.31   7.88%      222.90     1.94%

       墨西哥          847.78    12.95%    2,050.42     13.15%      371.48    2.69%         6.89    0.06%



                                                      3-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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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675.09    10.31%     1,532.98       9.83%     1,921.75   13.92%     1,980.37   17.22%

美国         543.63    8.31%      1,399.80       8.97%      941.78    6.82%       827.95    7.20%

意大利       440.25    6.73%       920.59        5.90%     1,141.50   8.27%      1,008.58   8.77%
其他国家
            1,463.85   22.36%     3,898.58      24.99%     4,115.88   29.82%     3,352.32   29.15%
或地区
  合计      6,545.29    100%     15,597.86       100%     13,804.56    100%     11,501.97    100%
注:韩国主要客户为 KB Wiper Systems Co.,Ltd.、DY Auto Corporation 等;罗马尼亚主要客户为
S.C. Stabilus Romania S.R.L.等;墨西哥主要客户为 Stabilus, S.A. de C.V.等;德国主要客户为
Mann+Hummel GmbH 等;美国主要客户为 Mann+Hummel USA, Inc.、ABC Technologies Inc.等;
意大利主要客户为 Rochling Automotive Italia s.r.l 等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的产品种类、销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及占比等
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套)、元/件(套)、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平均        销售          收入                 平均        销售       收入
            销量                                           销量
                       单价        金额          占比                 单价        金额       占比
清洗泵      388.30       11.47    4,453.17      68.04%     956.15       11.59   11,081.50   71.05%

微电机      105.03      16.92     1,776.81      27.15%     222.47      16.67     3,708.02   23.77%

其他产品    174.28        1.55      270.45       4.13%     261.70        2.49      652.58   4.18%

清洗系统       5.10       8.80        44.87      0.69%      20.61        7.56      155.75   1.00%

  合计      672.71                6,545.29       100%     1,460.92              15,597.86    1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平均        销售          收入                 平均        销售       收入
            销量                                           销量
                       单价        金额          占比                 单价        金额       占比
清洗泵      872.11       11.43    9,969.45      72.22%     855.17       11.15    9,534.70   82.90%

微电机      159.04      19.33     3,074.36      22.27%     110.54      12.18     1,345.97   11.70%

其他产品    316.50        2.02      640.17       4.64%     167.00        2.60      434.31   3.78%

清洗系统     18.99        6.35      120.59       0.87%      20.03        9.34      186.99   1.63%

  合计     1,366.65              13,804.56       100%     1,152.73              11,501.97    100%
注 1:一套完整的汽车清洗系统通常包括一个洗涤液罐总成(由清洗泵、洗涤液罐、液位传感器
等构成)、若干条洗涤管路、若干个洗涤喷嘴、一个加液管(部分产品加液管直接和洗涤液罐一
体成型)等零部件集成,上表中清洗系统为上述 4 种零件销量的合计数
注 2:其他产品为液位传感器、循环泵电机配件、泵配件、清洗系统配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以清洗系统和清洗泵为主,清洗系统产品主要客户以国
内整车厂为主,公司已经与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东风日产、东风启辰、上汽通
用、广汽集团、吉利汽车、中国一汽等众多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在国内设立的生产基地进行配套。外销业务以清洗泵和微电机为主,


                                              3-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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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与斯泰必鲁斯(Stabilus)、庆博雨刮(KBWS)、曼胡默尔(Mann+Hummel)、
东洋机电(DY Auto)、劳士领(Rochling)、法可赛(Ficosa)、艾倍思(ABC Group)、
大陆(Continental)等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

     2、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的量产车型,公司基本从研发阶段即介入到相应
车型的同步研发,为相应产品提供产品设计或制造等方面的解决方案。项目量产
后,客户会定期发送产量预测,公司据此安排生产、采购、发货等计划,生产连
贯性和可预期性相对较高。针对不同外销客户,后续交付、结算根据与客户约定
的不同贸易方式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
EXW 模式     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
             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
FOB 模式     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
             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
FCA 模式     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
             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
             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
CIF 模式
             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
             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Delivered Duty Paid):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
             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
DDP 模式     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
             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
             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 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采用 EXW、FOB、CIF、FCA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
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采用 DDP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品交
付予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销售采用寄售模式的,
公司先发货至指定仓库,客户按需领用后定期发送领用结算单通知公司,公司核
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3、可比公司的外销占比情况

     公司及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3-1-4-11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占比           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占比

 SH.603286       日盈电子                 -                     -          3,298.21               6.61%
 SZ.300473       德尔股份       102,156.25                72.38%         267,416.57              69.26%
 SZ.002196       方正电机        16,758.09                40.98%          34,207.49              34.30%

          平均值                 59,457.17                56.68%         101,640.76              36.72%

         恒帅股份                 6,545.29                51.13%          15,597.86              47.99%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占比           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占比

 SH.603286       日盈电子         2,447.83                6.87%            1,987.47               6.26%
 SZ.300473       德尔股份       264,569.38                69.24%         179,865.84              70.79%
 SZ.002196       方正电机        34,759.32                25.49%          29,424.26              22.32%

          平均值                100,592.18                33.87%          70,425.86              33.12%

         恒帅股份                13,804.56                43.40%          11,501.97              38.43%
 注:日盈电子未公布 2020 年 1-6 月外销收入情况
      2017 年至 2019 年,可比公司的平均外销比例分别为 33.12%、33.87%、36.72%,
 公司的外销比例高于可比公司。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境外客户产品销售收入见本节注 10。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境外客户基本情况见本节注 10。

      5、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海关报关数据与公司外销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海关报关数据(美元)               951.26         2,342.88           2,113.96      1,691.54       7,099.64

海关报关数据(人民币)①         6,683.61        16,157.92          14,028.68   11,395.37        48,265.58

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②         6,545.29        15,597.86          13,804.56   11,501.97        47,449.68
差异金额③=②-①                  -138.32          -560.06            -224.12       106.60         -815.90
差异比例③/②                      -2.11%          -3.59%             -1.62%          0.93%        -1.72%
其中:DDP 等贸易模式的时
                                  -155.88           101.62             -80.49         -8.32        -143.06
间性影响
寄售的时间性影响                   236.53           439.49             23.32        217.45         9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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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后的差异                      -57.66          -18.95            -281.29       315.73         -42.17
 注:出口销售收入美元金额采用各期平均汇率折算

      报告期内,公司海关累计报关出口 7,099.6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8,265.58
 万元,公司累计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47,449.68 万元,出口报关数据高于出口销售
 收入 815.89 万元,比例为 1.72%。公司出口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存在差异的
 主要原因为公司出口销售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不同贸易方式下
 风险报酬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采用 EXW、FOB、CIF、FCA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
 收入;采用 DDP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
 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累计影响金额为-143.06 万元。对于采用寄售模式的,
 公司先发货至指定仓库,客户按需领用后定期发送领用结算单通知公司,公司核
 对无误后确认收入,报告期内累计影响金额为 916.79 万元。经过上述调整后报
 告期的累计差异为 42.17 万元。海关报关数据为海关统计的报关数据,在统计口
 径以及折算汇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根据与客户
 约定的不同贸易模式进行货物风险转移,公司境外销售真实、准确,海关报关数
 据为海关统计的报关数据,与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在统计口径以及折算汇率上存在
 一定的差异,差异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

      6、公司外销收入与增值税退税金额之间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际退税额①                     195.84                   294.94               383.03          94.59

 上期申报本期退税金额②             8.62                                        135.36          44.45

 本期申报下期退税金额③                                      8.62                              135.36
 申报表应退税额④=①-②+
                                  187.23                   303.55               247.67         185.50
 ③
 本期免抵税额⑤                   692.15                 2,008.31              2,050.41       1,769.52
 申报表免抵退税额⑥=④+
                                  879.38                 2,311.86              2,298.08       1,955.02
 ⑤
 外销收入金额⑦                 6,545.29                15,597.86             13,804.56      11,5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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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占外销收入比例=⑥/⑦         13.44%                 14.82%           16.65%        17.00%
                                          当年 4 月由 16%    当年 5 月由 17%
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              13%                                                  17%
                                          调整至 13%         调整至 16%

     2018 年,公司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为 16.65%,同比有所下降
的主要原因系 2018 年 5 月公司主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 17%调整至 16%。2019
年,公司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为 14.82%,同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 4 月公司主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 16%调整至 13%。2020 年 1-6 月,
公司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为 13.44%,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
13%,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与税务系统核算出口增值税退税的
时间存在差异。税务系统确认出口增值税退税的时间为报关出口日期,公司因贸
易方式不同存在收入确认时间差异。其中采用 EXW、FOB、CIF、FCA 等贸易
模式的,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采用 DDP 等贸易模式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
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具备匹配性。

     7、报告期内相同或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境外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境内销售价格、
或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情形

     公司产品均为按照客户的要求设计的定制化产品,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框架
性协议,约定合同的交货及运输、质量保证、价格调整等条款,不存在同一产品
销往不同集团客户的情形。但在同一集团客户内部,会按照客户在全球的生产基
地布局要求,将部分产品发往同一集团的不同子公司。因各子公司所在国/地区
不同,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下,其销售价格受运输条款、结算方式、汇率波动
等因素影响而存在一定差异。

     8、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

     发行人出口的产品主要为车用微电机和清洗泵等,主要出口国为欧洲的德国、
罗马尼亚、意大利,亚洲的韩国,美洲的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
公司对上述区域的合计外销收入分别为 8,149.65 万元、9,688.68 万元、11,699.28
万元、5,081.44 万元。公司的外销客户以 EXW、FOB、CIF、FCA 等贸易模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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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上述贸易模式中,客户所在国的关税由客户自身承担;少数客户采用 DDP
模式,关税由公司承担;报告期内,由公司承担关税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28.20
万元、1,169.81 万元、978.25 万元、504.31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
例 3.43%,总体比例较小。目前,公司对美国客户主要采用 EXW、FOB、CIF、
FCA 等贸易模式;报告期内,关税由客户承担的报价方式未曾因中美贸易摩擦
发生变化。目前公司与美国客户之间尚不存在与加征关税相关的承担机制,但不
排除公司未来因承担部分加征关税而进行产品降价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美国外,这些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产品暂无特殊限制政策和
贸易政策壁垒,主要进口国政府也未就公司所处细分市场产品向公司提出过反补
贴、反倾销诉讼,不存在贸易摩擦。报告期内,发行人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主要为
对美国的出口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27.95 万
元、941.78 万元、1,399.80 万元、543.6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
3.57%,总体比例较小,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整体业务的影响有限。自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美国政府宣布了多轮对自中国进口商品的加征
关税措施。公司向美国出口的产品主要为汽车零部件,该类产品在美国政府针对
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清单之列,加征关税税率为 25%。虽然中美双方在 2020 年 1
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美贸易
摩擦出现了一定的缓和迹象,但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形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美国加征汽车零部件关税增加了客户的采购成本,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产品在
美国的市场竞争力,不排除美国客户在开发新产品时或对现有产品商务谈判时要
求进行降价的可能。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
亦不排除客户减少或转移对公司采购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9、报告期内销售至保税区产品转内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保税区出口的金额分别为 98.40 万元、1.56 万元、80.08
万元、21.65 万元,总体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销售至保税区产品转
内销的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无因违反税务或海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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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情形。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销售收入真实。发行人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
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发行人境
外销售收入匹配,差异较小,相关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益计算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销售至保税区产品转内销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及占比增长主要由于新开发微电机品种开
始量产,相应收入增长较快,外销收入具备业务真实性;
     (五)报告期内,除美国外,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产
品暂无特殊限制政策和贸易政策壁垒,主要进口国政府也未就公司所处细分市场
产品向公司提出过反补贴、反倾销诉讼,不存在贸易摩擦。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27.95 万元、941.78 万元、1,399.80 万元、543.63 万
元,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 3.57%,总体比例较小,中美贸易摩擦对
发行人整体业务的影响有限。

注20:29-7-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82.55万元、235.98万元、540.34万
元、112.82万元,基本为境外销售,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
0.73%、1.63%、0.88%,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112.82           540.34           235.98          582.55

        营业收入               12,875.07         33,098.52       32,199.07        30,092.87

第三方回款金额/营业收入           0.88%             1.63%           0.73%            1.94%

     公司部分外销客户为中东等地区客户,此类地区可能在某段期间因外汇管制
或限制等因素,在外汇支付方面存在障碍,因此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付款。部分
客户因其交易习惯、账户受限等原因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付款,此类客户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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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会注明客户名称或业务员名称,或出具委托支付通知。

                  公司商务部已制定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市场及客户开发、报价、合
          同签订/管理及执行、客户订单及交付、应收款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做出
          了专门的规定。公司按照商务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开展对该类客户的管理,原
          则上通过第三方付款的客户需要款到发货。对于客户确有原因需要通过第三方回
          款的,执行以下措施:签订合同或建立业务联系时,客户须提前通知公司需委托
          第三方付款,并提供三方委托付款相关信息;在收款时,业务员应当严格核实第
          三方回款人员的身份,保留回款前与客户沟通付款事宜的相关记录;业务员应当
          在收款前告知客户在付款备注栏中说明,或其他能对应发货证据的标注,如发票
          号等。

                  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况,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
          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之间亦未发生因第
          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第三方回款情况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
          理和收入真实性造成不利影响。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备必
          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注21:29-10-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由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产
          加工后向客户销售;或者向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的情形

                  回复:

                  1、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直接提供物料的情况详见本节注 12。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指定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庆 博 雨 刮       Jinyoung
(KBWS)、东洋    Electro–Mechanics     电子元件等               422.23     1,267.41        937.12        1,027.98
机电(DY Auto)   Co.,Ltd.
庆 博 雨 刮       威海大庆特种材料制品
                                         橡胶件等                  26.39        96.22         87.53          104.00
(KBWS)          有限公司

                                                    3-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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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洋 机 电 ( DY   Sang-A        Frontec
                                               塑料材料等               16.97         69.04         55.73      37.16
Auto)              Co.,Ltd.
                    弗兰科希管件系统(上
                                               塑料材料等                2.80         75.45         78.46      67.81
                    海)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汽车
有限公司            Standex Electronics Inc.   电子元件等                   -         12.32         34.85       0.16
                    Dlh Bowles Inc.            塑料材料等                3.04          0.37          1.15          -
                 深圳市信威电子有限公
                                               电子元件等                1.32         11.11         45.09          -
                 司
法可赛(Ficosa)
                 盖茨优霓塔传动系统
                                               五金件等                     -             -         72.81      31.48
                 (上海)有限公司
江西省瑞云汽
                 南通友星机电工业有限          塑料材料、五
车零部件有限                                                                -          3.26          2.53       3.65
                 公司                          金件等
公司

                    2、公司从客户指定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价格的定价依据

                    公司从客户或客户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物料价格由参与各方根据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买卖双方约定了所有权转移条款,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后,产品的相关
            风险全部转移至公司,公司承担对货物的后续管理和核算,并承担货物价值波动、
            损毁灭失风险。公司对最终产品具备完整的销售定价权,最终产品销售时,公司
            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价格包括主要材料、辅料、加工费、利润在内的全额
            销售价格。产品销售后,公司承担了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3、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况中,采购及销售模式是否为来料加工,该模式下的
            收入确认方式及合理性

                    来料加工指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由公司加工装配后提供给客户
            并收取加工费用。公司从指定供应商采购的物料仅构成最终产品的一小部分,公
            司采购物料后还需要进行后续多道工序加工。

                    以庆博雨刮(KBWS)指定的Jinyoung Electro–Mechanics Co.,Ltd.(以下简称
            “Jinyoung”)为例。公司主要从Jinyoung采购继电器,继电器焊接在微电机的PCB
            线路板上,用于控制微电机运作。从下图中可以看出,继电器仅为微电机的原材
            料之一。除继电器外,微电机的其他主要原材料均由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自行决定
            供应商、采购价格、采购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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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电机的结构示意图


     公司从客户或客户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指定物料目的为确保最终产品
质量,并不以委托加工、来料加工等收取服务费为目的。且公司主要物料采购以
自主决策采购为主,仅少量客户采取指定采购模式。在收入确认上客户指定采购
采取总额法核算,与同行业执行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向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的情形

     公司主要生产工序均可以实现自主生产加工,但仍存在部分产品的工序需要
委托外部供应商进行外协加工的情形,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零部件进行辅助工序
的加工,如电机机盖 PCB 板焊接、电容安装及管路配件安装等工序。电机机盖
PCB 板焊接采用外协加工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仅部分电机产品需 PCB 板焊接工序,
外协供应商专业从事 PCB 板焊接,具备较强的专业化装配能力和规模经济优势,
电容安装及管路配件安装主要涉及手工装配,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拥
有大量成熟的加工装配企业,具备较强的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加工装配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金额                      98.51             236.01           242.86        438.73
主营业务成本                   7,899.53          19,881.47        19,172.35     18,214.18
外协加工金额占主营业务
                                 1.25%               1.19%           1.27%         2.41%
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41%、1.27%、1.19%
和 1.25%,占比较小。公司对外协供应商主要采取成本加成并参考市场价格综合
确定的定价模式,价格由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并参考外协供应商间比价情况综合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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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外协采购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的比例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03          52.81%

             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24.16          24.53%
2020 年
             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16.06          16.30%
1-6 月
             宁波北仑恒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27           6.36%

                               合计                                   98.51           100%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8.09          58.51%

             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47.50          20.13%

             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24.83          10.52%
2019 年度
             宁波北仑恒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9.82           8.40%

             宁波镇海中井特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5.64           2.39%

                               合计                                  235.88          99.94%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5.18          30.96%

             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                                     45.70          18.82%

             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44.73          18.42%
2018 年度
             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43.45          17.89%

             宁波北仑恒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6.45          10.89%

                               合计                                  235.51          96.98%

             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                                    168.84          38.48%

             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99.34          22.64%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7.34          15.35%
2017 年度
             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53.68          12.23%

             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29.32           6.68%

                               合计                                  418.52          95.39%

     ③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基本情况

     A、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凌宵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3-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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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及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 129 号
主要股东:                 李凌宵 90%、欧阳婕 10%
合作历史:                 2015 年开始合作
外协加工内容:             电机机盖 PCB 板焊接、电容安装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电子产品、电子线路板、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
                           算机软件的开发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
经营范围:
                           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无关联关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B、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尔宁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50 万元
注册及经营地: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 115 号

主要股东:                 许尔宁 30%、俞国梅 70%
合作历史:                 2013 年开始合作
外协加工内容:             洗涤液罐加工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许可经营项目:无 。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配件技术研究;汽车风窗洗涤器生产;汽车
经营范围:
                           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公司关联方,俞国梅持股 70%并担任监事,许尔宁持股 30%并担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注销;不存在未披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存在正常的业务和资金往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来

     C、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尔宁
成立时间:                 2015 年 01 月 05 日



                                       3-1-4-12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注册资本:                 50 万元
主要股东:                 许尔宁 100%
合作历史:                 2015 年开始合作
外协加工内容:             电机加工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汽车配件技术研究、生产、销售;微电机生产、加工。*(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公司关联方,许尔宁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已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注销;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人及其股东存在正常的业务和资金往来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D、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公司名称:                 宁波奉化裘村裘氏电子加工厂
负责人:                   裘尧力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资金数额):     10 万元
经营者:                   裘尧力
合作历史:                 2016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外协加工内容:             机盖电容安装加工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德制造、加工。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无关联关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E、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公司名称:                 宁波市江北慈城嘉锐通用零部件厂
负责人:                   胡水青
成立时间:                 2015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资本(资金数额):     0.2 万元
主要股东:                 胡水青
合作历史:                 2015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外协加工内容:             管路配件安装



                                       3-1-4-12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经营范围:                 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无关联关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F、宁波北仑恒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北仑恒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雪芬
成立时间:                 2016 年 05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主要股东:                 赵雪芬 100%
合作历史:                 2017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外协加工内容:             管路配件安装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经营范围:
                           品销售;日用品零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无关联关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G、宁波镇海中井特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镇海中井特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牟井关
成立时间:                 2018 年 05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牟井关 100%
合作历史:                 2018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外协加工内容:             护磁圈加工
定价依据:                 成本加成并协商定价
                           冲压件、机械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无关联关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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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
切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
来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客户提供或或指定原材料供
应符合汽车行业惯例,具备业务、商业合理性;公司从客户或客户指定供应商处
采购的物料价格由参与各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买卖双方约定了所有权转移
条款,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后,产品的相关风险全部转移至公司;公司承担对货物
的后续管理和核算,并承担货物价值波动、损毁灭失风险;公司对最终产品具备
完整的销售定价权;最终产品销售时,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价格包括
主要材料、辅料、加工费、利润在内的全额销售价格。产品销售后,公司承担了
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公司采购物料后还需要进行后续多道工序加
工,物料的形态和功用方面已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并非简单再加工。对于公司委
托供应商外协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相关物料,并向供应商支付加工费,相关会
计处理符合业务实质。

注22:31-1-1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
毛利率

     回复:

     (1)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9.14%、39.72%、38.83%、
38.29%,平均毛利率为 38.99%,公司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类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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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项目                                                                               占主营业
                       业务收               业务收              业务收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务收入的
                       入的比               入的比              入的比
                                                                                       比例
                         例                   例                  例
清洗泵       34.73%     47.72%   33.79%      46.23%   34.52%     44.33%    32.42%      45.17%

清洗系统     42.34%     28.76%   43.62%      33.76%   44.62%     40.81%    46.23%      44.72%

微电机       38.58%     20.68%   40.72%      17.19%   38.82%     11.51%    30.65%       7.17%

其他产品     54.77%      2.84%   52.61%       2.82%   51.88%      3.35%    55.20%       2.95%

主营业务    38.29%       100%    38.83%       100%    39.72%       100%    39.14%        100%
注:其他产品为液位传感器、循环泵电机配件、泵配件、清洗系统配件(密封圈,阀体、固
定夹等)等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在主营业
务收入中的占比。报告期内,公司清洗泵的平均毛利率为 33.86%,清洗系统的
平均毛利率为 44.20%,微电机的平均毛利率为 37.19%,其他产品的平均毛利率
为 53.62%。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收入占比分别为 7.17%、11.51%、17.19%、
20.68%,平均收入占比为 14.14%。因该部分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高,
对公司整体毛利率贡献提升。除微电机外,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收入分别为 2,144.69 万元、3,660.06 万元、5,587.03
万元、2,646.94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0.65%、38.82%、40.72%、38.58%。公司
微电机产品因应用场景不同,产品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大,同时毛利率也存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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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公司微电机产品中后备箱电机及 ABS 电机为公司新开发产品,整体技术
含量较高,且为客户专设了相应的电机自动化生产线,产品处于整个生命周期的
成长期,因而产品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后备箱电机、ABS 电机等新产
品相继量产,因该部分产品毛利率较高,收入占比提升较快,为公司微电机毛利
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变动情况如下:
                                           毛利率贡献变动
   项目
                 毛利率变动影响数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数            合计影响数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0.58 个百分点
清洗泵                          0.95%                           -0.29%             0.66%
清洗系统                       -0.72%                           -1.74%             -2.46%
微电机                          0.59%                            1.69%             2.27%
其他产品                       -0.10%                            0.21%              0.11%
合计                            0.72%                           -0.14%             0.58%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0.89 个百分点
清洗泵                         -0.32%                            0.64%             0.32%
清洗系统                       -0.41%                           -3.08%             -3.49%
微电机                          0.22%                            2.31%             2.53%
其他产品                        0.02%                           -0.28%             -0.26%
   合计                        -0.49%                           -0.40%            -0.89%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0.54 个百分点
清洗泵                          0.44%                            0.52%             0.95%

清洗系统                       -0.43%                           -2.12%             -2.55%

微电机                         -0.37%                            1.35%             0.98%

其他产品                        0.06%                            0.01%             0.07%

   合计                        -0.30%                           -0.24%             -0.54%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0.58 个百分点,主要因微电机收入占
比和毛利率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合计提升 2.27 个百分点;清洗泵收入占比
和毛利率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合计提升 0.66 个百分点;同时清洗系统收入
占比和毛利率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合计下降 2.46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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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0.89 个百分点,主要因清洗系统收
入占比和毛利率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合计下降 3.49 个百分点,抵减了微电
机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上升带来的毛利率上升 2.53 个百分点的影响。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0.54 个百分点,主要因清洗系
统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合计下降 2.55 个百分点,抵减了
清洗泵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上升带来的毛利率上升 0.95 个百分点,以及微电机收
入占比和毛利率变动带来的毛利率上升 0.98 个百分点的影响。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化一定程度上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
动等因素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 公司产品的定价因素分析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按照行业惯例,通常在产品量产一定年份后,客
户会要求在一定的年限内对产品的价格进行微幅下调;同时公司也会根据成本变
动情况与客户进行价格协商调整,因此公司产品毛利率在不同的时点存在一定的
差异。
     按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点,分别以价格下降 1%、5%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的影响作定量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销售价格下降 1%的情况下毛利率的变动数
清洗泵                        -0.30%            -0.28%           -0.27%            -0.28%

清洗系统                      -0.18%            -0.21%           -0.25%            -0.27%

微电机                        -0.13%            -0.11%           -0.07%            -0.04%

其他产品                      -0.02%            -0.02%           -0.02%            -0.02%

   主营业务毛利率             -0.62%           -0.62%           -0.61%             -0.61%
2、销售价格下降 5%的情况下毛利率的变动数
清洗泵                        -1.51%            -1.45%           -1.37%            -1.41%

清洗系统                      -0.90%            -1.05%           -1.26%            -1.39%

微电机                        -0.64%            -0.53%           -0.35%            -0.22%

其他产品                      -0.09%            -0.09%           -0.10%            -0.09%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5%           -3.22%           -3.17%             -3.20%

     由上表可知,在年度降价 1%的情形下,对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平均影响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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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 0.62 个百分点;在年度降价 5%的情形下,对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平均影响为下
降 3.21 个百分点。
     ② 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 76.78%、75.56%、72.69%、71.61%,
平均占比为 74.16%;在其他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分别以材料价格正向变
动 5%、10%、20%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如下:

                                               对毛利率的影响
  价格变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5%                   -2.21%               -2.22%                   -2.28%               -2.34%
     10%                  -4.42%               -4.45%                   -4.55%               -4.67%
     20%                  -8.84%               -8.89%                   -9.11%               -9.35%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分别变动 5%、10%、20%对公司毛利率的
平均影响分别为-2.26%、-4.52%、-9.05%。公司材料成本中五金件、塑料材料、
电子元件、橡胶件、导线等材料比重较大,但各类材料中品种分类较多,材料价
格不随单一物料的价格波动而波动,因而影响因素众多。

     公司采购的五金件、电子元件、导线主要用于电机,塑料材料主要用于清洗
系统及清洗泵等产品中的塑料部件,橡胶件主要用于清洗系统产品中的管路。上
述材料中,漆包线、塑料粒子、钢材、橡胶管(以米计量部分)为大宗物资,相
关单价主要受大宗原材料价格影响。其余材料均为零部件(如机壳、喷嘴、洗涤
液罐、加液管、橡胶管(元/个)),主要受产品规格、材料类型、终端应用、
采购占比等因素影响,各期平均单价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公司上述原材料中规格众多,且存在通用物料和专用物料,原材料与主要产
品不存在完全的一一对应关系。为量化测算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主要产品成
本的影响,假设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结转成本的平均价格同步变动,原材料实际
价格变动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

                                             材料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产品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清洗泵                        0.10%                     -0.03%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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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电机                         0.08%                    -0.06%                     -0.18%

       清洗系统                        0.16%                     0.37%                     -0.24%

       全部产品                        0.35%                     0.28%                     -0.86%
 注:以清洗泵影响为例,A 材料价格变动对清洗泵毛利率影响=—(A 材料加权平均单价变动率
 *A 材料在清洗泵产品的使用比例*直接材料占清洗泵产品成本的比例);加权平均单价变动率=
 各材料同比价格变动率*各材料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上表中负数代表材料变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
 率降低
       经测算:2018 年材料实际采购加权平均单价较 2017 年上升 1.14%;2019 年
 材料实际采购加权平均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0.38%;2020 年 1-6 月,材料实际采
 购加权平均单价较 2019 年下降 0.49%。假设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结转成本的平
 均价格同步变动,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全部产品的
 毛利率影响分别为-0.86%、0.28%、0.35%,原材料实际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
 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③ 汇率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进行定价和结算,从
 而汇率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具有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动对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的影响及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美元、万欧元、万英镑、万元

                                   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度
        2020 年
                    外币兑人民币      汇率变动的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
币别      1-6 月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
                    汇率同比变动      人民币金额          入的比例
        原币金额
美元       532.34           0.23           121.59                   0.94%                   0.59%

欧元        65.80           0.25            16.35                   0.13%                   0.08%

英镑         2.01           0.25               0.50                 0.00%                   0.00%

合计                                       138.43                   1.08%                  0.67%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
        2019 年     外币兑人民币      汇率变动的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
币别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
        原币金额    汇率同比变动      人民币金额          入的比例
美元     1,347.42           0.26           353.92                   1.09%                   0.67%

欧元       232.77           -0.08           -17.76                 -0.05%                  -0.03%

英镑         7.53           0.01               0.10                 0.00%                   0.00%

合计                                       336.27                   1.03%                  0.64%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
        2018 年     外币兑人民币      汇率变动的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
币别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
        原币金额    汇率同比变动      人民币金额          入的比例


                                            3-1-4-12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美元     1,125.55                 -0.16       -174.81                   -0.55%                        -0.33%

欧元         258.36                0.20         51.92                   0.16%                          0.10%

英镑           8.96                0.07          0.65                   0.00%                          0.00%

合计                                          -122.24                  -0.38%                         -0.23%

       2018 年公司确认收入的美元平均汇率为 6.62,较 2017 年的 6.78 下降 0.16;
 2019 年公司确认收入的美元平均汇率为 6.88,较 2018 年的 6.62 上涨 0.26;2020
 年 1-6 月公司确认收入的美元平均汇率为 7.11,较 2019 年的 6.88 上涨 0.23。由
 上表可知,在公司未与客户按照汇率波动进行调价的情形下,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 1-6 月因汇率变动对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的影响额分别为-122.24
 万元、336.27 万元、138.4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1.03%、
 1.08%,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0.23%、0.64%、0.67%。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一定程度上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汇率波动、原材料
 价格波动及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毛利率变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
       (4)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对比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洗泵、清洗系统、微电机等产品,可比公司中从事汽车清
 洗系统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主要有日盈电子;可比公司中从事泵类业务的主要
 为德尔股份;可比公司中从事电机产品业务的主要为方正电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SH.603286       日盈电子                    26.00%            23.61%            25.92%               32.33%
 SZ.300473       德尔股份                    22.55%            25.87%            26.02%               30.82%
 SZ.002196       方正电机                    17.96%            18.49%            17.04%               22.18%

             平均值                         22.17%             22.66%            23.00%               28.44%

          恒帅股份                          38.29%             38.83%            39.72%               39.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各产品与可比公司各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如下
 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证券                                           占主营业
 证券代码                        产品类别                                                      占主营业务
                简称                              毛利率       务收入的          毛利率
                                                                                               收入的比例
                                                                 比例
 SH.603286      日盈     汽车零部件                        -              -        30.28%             56.11%


                                               3-1-4-13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电子     摩托车零部件                   -              -     7.72%          28.66%
                       散件                           -              -    19.84%           3.68%
                       敏感元器件                     -              -    31.80%          11.55%
                       综合毛利率             26.00%                      23.61%           100%
                       电机、电泵及机械
                                              39.58%         15.93%       33.67%          24.47%
                       泵类产品
                       降噪、隔热及轻量
                                              17.99%         68.03%       23.65%          74.00%
              德尔     化产品
SZ.300473              电控及汽车电子类
              股份                                    -              -     0.60%           0.48%
                       产品
                       其他                           -              -    12.39%           1.05%
                       综合毛利率             22.55%                 -    25.87%           100%
                       汽车应用类             19.61%         35.79%       22.91%          42.55%

              方正     智能控制器             18.91%         36.88%       17.16%          36.92%
SZ.002196
              电机     缝纫机应用类           14.50%         27.33%       11.74%          20.53%
                       综合毛利率             17.96%          100%        18.49%           100%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                22.17%               -      22.66%               -
                       清洗系统               42.34%         28.76%       43.62%          33.76%
                       清洗泵                 34.73%         47.72%       33.79%          46.23%
    恒帅股份
                       微电机                 38.58%         20.68%       40.72%          17.19%
                       其他                   54.77%         2.84%        52.61%           2.82%
           恒帅股份综合毛利率                 38.29%          100%        38.83%           1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                                        占主营业
证券代码                      产品类别                                                占主营业务
              简称                          毛利率        务收入的       毛利率
                                                                                      收入的比例
                                                            比例
                       汽车零部件             35.18%         67.05%       42.34%          67.08%
                       摩托车零部件            4.81%         28.55%       11.00%          26.59%
              日盈
SH.603286              散件                   21.75%         4.39%        15.75%           6.33%
              电子
                       敏感元器件                     -              -            -            -
                       综合毛利率             25.92%          100%        32.33%           100%
                       电机、电泵及机械
                                              35.70%         25.52%       40.40%          28.74%
                       泵类产品
                       降噪、隔热及轻量
              德尔                            22.92%         72.59%       27.42%          68.33%
SZ.300473              化产品
              股份
                       电控及汽车电子类
                                               7.98%         0.95%        11.38%           1.49%
                       产品
                       其他                   21.42%         0.94%        20.54%           1.44%

                                          3-1-4-13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综合毛利率             26.02%        100%        30.82%         100%
                       汽车应用类             21.01%       50.81%       27.81%        58.40%

             方正      智能控制器             13.19%       32.15%       13.15%        24.47%
SZ.002196
             电机      缝纫机应用类           12.50%       17.04%       15.88%        17.13%
                       综合毛利率             17.04%        100%        22.18%         100%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                23.00%             -      28.44%              -
                       清洗系统               44.62%       40.81%       46.23%        44.72%
                       清洗泵                 34.52%       44.33%       32.42%        45.17%
    恒帅股份
                       微电机                 38.82%       11.51%       30.65%         7.17%
                       其他                   51.88%        3.35%       55.20%         2.95%

         恒帅股份综合毛利率                   39.72%        100%        39.14%         100%
注:德尔股份 2020 年 1-6 月未公布“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电控及汽车电子类产品”、“其
他”毛利率,“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2020 年 1-6 月采用“液压转向泵”毛利率。日盈电子 2020
年 1-6 月未公布“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散件”、“敏感元器件”产品毛利率; 2019 年
主营业务分产品新增“敏感元器件”分类但未公布 2018 年、2017 年相应的金额。德尔股份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布“其他”剔除了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14%、39.72%、38.83%、38.29%,主
要产品为清洗系统、清洗泵、微电机。日盈电子综合毛利率分为 32.33%、25.92%、
23.61%、26.00%,分别低于公司 6.81 个百分点,13.80 个百分点,15.22 个百分
点,12.29 个百分点,其中摩托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分别为 11.00%,4.81%,7.72%;汽车零部件产品与公司清洗系统较为相近,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42.34%、35.18%、30.28%。德尔股份综合
毛利率分为 30.82%、26.02%、25.87%、22.55%,分别低于公司 8.32 个百分点,
13.70 个百分点,12.96 个百分点,15.74 个百分点,其中降噪、隔热及轻量化产
品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但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该产品毛利率分别
为 27.42%、22.92%、23.65%、17.99%;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与公司清洗
泵产品较为相近,报告期内该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40.40%、35.70%、33.67%、
39.58%。方正电机综合毛利率分为 22.18%、17.04%、18.49%、17.96%,分别低
于公司 16.96 个百分点,22.68 个百分点,20.34 个百分点,20.33 个百分点,主
要产品包括汽车应用类、智能控制器及缝纫机应用类,其中汽车应用类与公司微
电机产品较为相近,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 27.81%、21.01%、22.91%、19.61%。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各产品与可比公司部分产品相接近,但是由于可比公司产品
结构差异,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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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别较多,其中日盈电子的“汽车零部件”与公司的“清洗系
 统”较为接近;德尔股份产品中的“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与公司泵类产品
 较为接近;方正电机产品类别中的“汽车应用类产品”与公司微电机类产品较为接
 近。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各产品与可比公司相近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产品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SH.603286    日盈电子   汽车零部件                   -      30.28%       35.18%       42.34%
                        电机 、电 泵
SZ.300473    德尔股份   及机 械泵 类          39.58%        33.67%       35.70%       40.40%
                        产品
SZ.002196    方正电机   汽车应用类            19.61%        22.91%       21.01%       27.81%

               平均值                         29.60%        28.95%      30.63%        36.85%
        恒帅股份        清洗系统              42.34%        43.62%       44.62%       46.23%

        恒帅股份        清洗泵                34.73%        33.79%       34.52%       32.42%

        恒帅股份        微电机                38.58%        40.72%       38.82%       30.65%

         恒帅股份综合毛利率                  38.29%         38.83%      39.72%        39.14%
 注:德尔股份 2020 年 1-6 月未公布“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毛利率,2020 年 1-6 月采用“液
 压转向泵”毛利率;日盈电子 2020 年 1-6 月未公布“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9.14%、39.72%、38.83%、38.29%,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36.85%、30.63%、28.95%、29.60%,分别高于可比
 公司 2.29 个百分点、9.09 个百分点、9.88 个百分点、8.69 个百分点。

      (5)公司毛利率较高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① 产品结构差异

      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结构与公司并不完全相同,不同的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
 的差异,为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系统的毛利率分别为46.23%、44.62%、43.62%、42.34%,
 平均值为44.20%;2017年至2019年,可比公司中日盈电子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毛利率分别为42.34%、35.18%、30.28%,平均值为35.93%。根据日盈电子的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日盈电子 “汽车零部件”类产品主要包括洗涤系统、汽
 车电子、汽车线束、注塑件等,其中洗涤系统2014年至2016年毛利率分别为57.04%、
 54.37%、47.38%,高于公司报告期内清洗系统产品毛利率。2017年度至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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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清洗系统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日盈电子“汽车零部件”产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泵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42%、34.52%、33.79%、34.73%,
平均值为33.86%;2017年至2019年,可比公司中德尔股份的“电机、电泵及机械
泵类”产品主要包括液压转向泵、电液转向泵、自动变速箱油泵、液压齿轮泵等,
该类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40.40%、35.70%、33.67%,平均值为36.59%,
高于公司报告期内清洗泵产品的毛利率。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清洗泵毛利
率较为稳定,可比公司德尔股份“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毛利率分别为30.65%、38.82%、40.72%、38.58%,
平均值为37.19%;可比公司中方正电机的“汽车应用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7.81%、21.01%、22.91%、19.61%,平均值为22.84%。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
毛利率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可比公司方正电机“汽车应用类”产品呈先下降后
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收入分别为2,144.69万元、3,660.06万元、5,587.03
万元、2,646.94万元,由于新产品相继量产,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高。

     ② 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带来的质量和成本优势

     公司基于对微电机技术的深刻理解和掌握,积极实施产品平台化、标准化战
略,即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过程中提高利用平台化技术、模块化生产、标
准化零部件的比率,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清洗泵为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其核心组件为清洗电机,以清洗泵的核心组
件清洗电机为例,公司采取平台化的产品战略,通过微电机标准化实现了少数电
机开发平台覆盖全系列清洗电机产品;同时针对清洗电机、清洗泵的其他零部件,
公司采用标准化的设计理念,实现了清洗电机、清洗泵绝大部分零部件的标准化。

     通过平台化和标准化的战略实施,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中简化设计工作,缩
短设计周期,为缩短技术准备时间和发展新产品创造条件,又可以充分利用过去
的工作成果,减少编制工艺及专用工装的设计和制造的重复劳动,减少生产的重
复管理,用有限的、合理的品种规格,满足用户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平台化
和标准化的产品可以简化产品的品种规格、采用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的方式进
行大批量的制造,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在质量控制方面,统一的材料和零件性
能指标,可以充分验证并提高零部件性能的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平台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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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的产品战略带来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成本控制的优势,为公司产品在市
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

     ③优质的客户资源带来的竞争优势

     得益于公司在汽车清洗系统细分市场的先发优势以及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成
本控制水平,公司已经成为众多知名整车厂及全球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供应商。
汽车整车厂及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严格的供应商审核体系,一旦形成稳定
的供需关系后,双方合作通常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经合作多年,业
务稳定,且客户资源优质。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和研发、质量控制、
成本控制等优势,通过与众多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
长期紧密合作,配合客户规范运作的要求,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管理及生产经验,
从参与产品的先期研发、生产、交付直至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
务,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优质客户为公司带来了稳定、持续、大批量的采购订单。通过与客户的长期
合作,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日益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标准化和平台化的认可
度进一步提高,为公司持续开发新客户、推广公司平台化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公司新客户拓展和细分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公司标准化和平台化战略所带
来的规模效应影响愈加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系统主要客户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集团、吉
利汽车、东风汽车、上汽通用等,公司清洗系统产品应用于上述客户汽车品牌的
多 款 车 型 ; 公 司 清 洗 泵 的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庆 博 雨 刮 ( KBWS )、 曼 胡 默 尔
(Mann+Hummel)、东洋机电(DY Auto)、劳士领(Rochling)、艾倍思(ABC Group),
并应用于现代、起亚、宝马、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梅赛德斯-奔驰等汽车
品牌。清洗泵产品是汽车清洗系统中的核心部件,公司在上述产品领域具备较深
厚的技术积累,在细分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公司后备箱及侧门电机的主要
客户为斯泰必鲁斯(Stabilus),斯泰必鲁斯(Stabilus)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空气
弹簧制造商之一,也是业内较早的电动尾门生产商之一,市场占有率较高。报告
期内,公司对斯泰必鲁斯(Stabilus)销售收入分别为259.44万元、1,612.34万元、
3,535.77万元、1,929.19万元,持续上升。公司持续地进行新产品研发投入、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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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域拓展,为公司微电机产品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述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④ 完整的产业链及精益化成本控制能力

     得益于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对产品和工艺的深入理解,公司从
产品技术开发过程、产品的制造过程、以及产业链的一体化等方面可以持续地进
行精益化的成本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A、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公司的产品开发和工艺开发相辅相成,使公司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精
益成本控制。公司通过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精确度及偏差控制等多个方面对产
品质量、产品成本进行精益控制。

     结构设计:通常情况下,在满足产品性能的前提下,产品结构设计越简单,
后期产品出现故障的概率越小,产品质量更为稳定。公司在研发设计过程中贯彻
精简设计理念,通过简化产品结构设计,达到了节约和控制成本,同时实现产品
质量的更加稳定的目的。

     材料选择:随着材料技术的发展,新材料的选择将会对产品的成本、性能产
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通过不断吸收、验证、应用新材料技术,使得产品在原料采
购、加工过程更为节约和简化、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精确度及偏差控制:精度控制往往与成本控制成反比,且精度控制达到一定
水平后,更高精度意味着制造成本的成本增加。因而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对精确
度、偏差的掌控程度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始终关
注精确度、偏差控制与成本的最佳平衡,极力避免片面的过度设计,在保证产品
质量的前提下寻求成本效益节约。

     公司通过贯彻产品在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使得公司产品从设计阶段
即最优成本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各项需求。

     B、产品制造过程的成本控制

     得益于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平台化及标准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在产品的制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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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实现了核心零部件的自制,同时向上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以更好的控制成
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毛利率。

     a、公司清洗泵及清洗系统中所需的核心电机组件已经全部实现自主研发和
生产

     清洗电机为公司清洗泵的核心组件,清洗泵为清洗系统的核心组件。公司基
于对微电机技术的深刻理解和掌握,目前已经实现了清洗泵的核心组件清洗电机
的完全自主研发和生产。由于清洗电机为清洗泵和清洗系统的核心组件,对于公
司清洗泵和清洗系统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尤为重要,为此公司组建了专门的
研发团队,逐步施行以智能化设备代替人工建立全自动生产线的策略,目前公司
已经完全具备微电机车间全自动生产线的自主研发、设计、集成能力。通过公司
技术人员多年的研发已经实现电机生产线多机联动的全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大
幅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满足了客户对于产品可靠性、
一致性的要求。

     b、供应链纵向一体化,持续对关键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泵及清洗系统产品中的注塑材料,公司通过对精密注塑
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已经建成集中统一的自动化精密注塑车间,提高了注塑设备
及精密注塑车间的整体自动化水平。同时,持续投入注塑生产设备以提高泵及清
洗系统中塑料件的产能,降低对外采购比例。针对微电机所需的机壳等关键材料,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降低成本,公司组建了精密冲压车间,通过对电机机壳
冲压工艺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实现了微电机所需的重要部件机壳的自制。

     报告期内,公司机壳加工工序的自制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购数量                    168.67         551.76             876.28            1,616.75
自制数量                    570.77        1,440.91            764.36             154.07
自制比例                   77.19%         72.31%             46.59%               8.70%

     公司2017年开始逐步实现机壳加工工序的自制化,报告期内公司自制数量的
比例分别为8.70%、46.59%、72.31%、77.19%,自制比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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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外购机壳,公司自制机壳的成本节约的模拟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购成本                       315.73                843.57        490.78           100.08
自制成本                       125.97                321.66        177.29             36.88
节约成本                       189.76                521.90        313.49             63.20
主营业务收入                 12,800.34          32,501.52       31,804.55         29,926.97
节约成本对毛利率影响            1.48%                1.61%         0.99%             0.21%

     报告期内,公司机壳自制预计可节约的成本分别为63.20万元、313.49万元、
521.90万元、189.76万元,对当期毛利率影响程度分别为0.21%、0.99%、1.61%、
1.48%。

     通常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中,产品集成度越高,产业链越长,中间环节
的利润流失越少。公司通过不断的进行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投入,提高效率降低
生产环节的制造成本;同时公司通过扩大注塑件生产工序、新建精密冲压车间等
方式将主要的生产工序逐渐纳入生产环节,提高核心部件的自制率,降低生产成
本。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泵平均毛利率为33.86%,成套销售的清洗系统平均毛利
率为47.16%。若公司微电机产品均为外购,模拟测算后公司清洗泵平均毛利率为
21.99%,平均毛利率下降11.87个百分点;清洗系统平均毛利率为45.11%,平均
毛利率下降2.06个百分点。若公司清洗泵产品均为外购,模拟测算后公司清洗系
统平均毛利率为41.30%,平均毛利率下降5.87个百分点。

     c、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供应链共同发展

     公司在自身产品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经验积淀,且公司的工程研发团队在
与客户同步研发过程中持续地学习和成长,市场认可度高。随着产品应用领域增
加,对相关核心技术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已具备为客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的能力。公司系统化研发能力大大增加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黏性。

     虽然整车厂商为了降低整车价格、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会逐年下调已有车
型售价,进而降低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但整车生产厂商为保持竞争力而不断推出
新款车型,使得技术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商拥有的同步开发合同数量逐年上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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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开发项目零部件的项目相对于成熟车型毛利率更高,对于拥有较强的同步开
发能力的生产厂商来说,获取新项目可以有效抵消因老产品价格下调导致的毛利
率下降影响。公司具有较强的新产品研发设计能力,研发机制反应迅速灵敏,产
品开发周期短,除不断巩固及扩大成熟车型的供货量之外,也通过持续地进行新
客户和新项目的同步开发获取更多优质的订单。

     ⑤ 产品和市场两线布局,实现可持续性经营及较高的抗风险能力

     A、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公司以微电机技术为核心,开发了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产品:一是微电机技术
产品,包括后备箱及侧门电机、风扇电机、ABS电机等;二是基于微电机技术开
发的流体技术产品,包括清洗系统、清洗泵等产品。

     在目前的汽车产业内,上述两个应用方向无论在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均具有不可替代性。随着人们对汽车舒适性、环保性、智能化需求的日益提升,
公司产品重要性更加突出、应用领域更加广阔,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机和潜在
增长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传统流体技术产品如清洗系统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公
司部分新开发微电机技术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且毛利率较高。两个应用领域的产品
风险收益相互抵消,公司可持续性经营及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B、国内外协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主要客户为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54.76%;外销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45.24%。报告期内,公司外销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部分清洗泵客户的产品订单增长以及新开发客户斯泰必鲁斯
(Stabilus)微电机收入增长。公司内外销业务均衡发展的全球化市场布局提升
了公司抵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及较高水平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在行业内逐步积累了
优质的客户资源,在细分市场拥有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并形成了完
整的产业链及精益化成本控制能力,使得公司的产品战略、客户与市场、产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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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能力、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形成了良性循环。同时,公司在产品和市场上的两
线布局,形成了产品应用领域多元化,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使得公司具
备了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在行业
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产品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注23:32-1-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支付

     回复:

     2018年11月,恒帅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75.00万元,
本次增资金额为9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为275.00万元,由宁波玉米认
缴275.00万元(其中除许宁宁外的激励对象对应注册资本为269.225万元)。2018
年12月,公司收到增资款9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除许宁宁外的激励对象出资
904.60万元),其中275.00万元人民币计入实收资本,余款649.00万元人民币计
入资本公积。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1日出具的
《宁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1635号),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
49,751.53万元,宁波玉米中激励对象对应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为269.225万元,对
应的公允价值为2,423.03万元,与对应增资金额904.60万元的差额1,518.43万元作
为股份支付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认,计量方
法及结果合理,公司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等。

注24:33-1-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面价值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3-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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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16.97                  16.97                 28.38                   30.11

运输工具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1.27                    1.27

      合计                      16.97                  16.97                 29.65                   31.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31.38万元、29.65万元、16.97
    万元、16.97万元,其中主要为部分封存未使用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其他设
    备。公司从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两方面判断各期末的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对上述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

           由于技术迭代、持续更新等原因,导致部分设备失去使用价值,公司合理预
    计了上述固定资产的处置价格并考虑处置费用作为其可收回金额,并根据可收回
    金额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若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则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
    减值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除上述部分固定资产外,公司其他固定资产状况良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不存在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或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采取了恰当的可收回金额确
    定方法,谨慎的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并已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注25:34-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
    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惠州恒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 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 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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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2019 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占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15.71                652.73         605.06          661.0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3.41          12.72             0.80

             税收优惠合计                      215.71                656.14         617.78          661.80

               利润总额                      3,073.13            7,571.32         6,255.58         6,776.88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7.02%                 8.67%          9.88%           9.77%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报告期税收优惠占
    利润总额比例在7.02%-9.88%。如果税务机关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
    业所得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调整,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
    定影响。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20年1-6月,公司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
    总额比例为7.02%,公司对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注26:36-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①               4,428.52                   6,753.77                 6,885.47               5,986.06

逾期应收账款②                895.99                        565.29                 893.60                  594.09
逾期应收款占比
                           20.23%                8.37%                12.98%                               9.92%
③=②/①
逾期应收账款期
                             799.11              468.84                885.47                              586.08
后回款金额④
逾期应收账款期
后回款率⑤=④/             89.19%              82.94%                99.09%                                98.65%
①
逾期应收账款未
                              96.88               96.45                  8.13                                 8.00
收回金额⑥
     注: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各期末应收账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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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分别为 594.09 万元、893.60 万元、565.29
万元、895.99 万元,其中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5.76 万元、161.17
万元、60.06 万元、17.45 万元。具体客户中,因江西省瑞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未及时向公司支付货款 80.06 万元、存在回款困难情况,公司已向南丰县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南丰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受理该案。2020 年 8 月 11 日,
南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 1023 民初 1154 号《民事调解书》,江西省瑞云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应限期支付货款。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江西省瑞云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长沙县吉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及时
向公司支付货款 7.83 万元,因其于 2020 年 6 月注销,公司分别对上述两个客户
未回款金额单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其余客户存在逾期少量天数后付款情况,主要系客户付款习惯(如于月初或
月末固定日期付款)、客户特定时间经营资金周转、客户内部审批时间长、汇款
到帐时间差等因素导致。针对上述逾期客户,公司对其期后回款情况进行了分析,
并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政策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
账准备是充分的。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核查逾期客户的信用状况、期
后回款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充分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

注27:36-1-4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情况:

                                                                              单位:次/年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30               4.85            5.00              5.2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知名度情况、经营规模、信用程度等因素,在商
务谈判中会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货款信用周期。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不同资质客户
给予不同的信用周期,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
策方式来增加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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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8:36-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
                             -                  4.40                     -                       -
汇票余额
坏账准备                     -                  0.22                     -                       -
坏账准备
                             -                5.00%                      -                       -
计提比例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的坏账
计提政策充分计提了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不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
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不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

注29:36-2-2 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回复:

     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终止确认余额                                                                               257.73

未终止确认余额                                                                              61.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第
十一条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的终止确认依据为“发行人已
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公司应收票据包
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
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
     公司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满足“该金融资产上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对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
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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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满足相关终止确认条件。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
日,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经全部兑付。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
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经全部兑付,上述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均已满足相关终止确认条件。

注30:3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回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1,248.34 万元、1,380.84 万元、
1,193.86 万元、1,038.20 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27.00%、28.10%、24.65%、
24.26%,平均占比 26.23%。2019 年,由于春节假期从次年 1 月开始,而 2017
年和 2018 年春节假期均从次年 2 月开始,公司 2019 年末的原材料的生产备货需
求减少,造成 2019 年末的原材料余额同比降低。2020 年 6 月末,因 2020 年上
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原材料备货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余
                         102.50                 85.15                 90.42                 83.39
额
原材料余额               160.00                194.24                140.53                138.67

   合计                  262.50                279.39                230.95                222.06

存货余额               4,358.92              4,842.42              4,914.10               4,624.26
1 年以上库
                         6.02%                 5.77%                 4.70%                  4.80%
龄占比

     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部分呆滞产品及中间仓的前期备货,
占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比例较小。上述呆滞产品主要为部分产品更新换代或
停产后,在其后一段时间内客户依旧存在如质保等情形的零星需求,公司单独为
该零星需求重开生产线并不经济,因而在产品停产后提前预留少量备货。公司已
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各类存货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
公司库存商品账龄分布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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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龄
      期间                 余额                                                               跌价准备
                                         6 个月以内         6 月-1 年         1 年以上

2020 年 1-6 月             2,576.11           2,367.65          105.96            102.50            79.03

2019 年度                  2,735.15           2,600.09             49.91              85.15         58.38

2018 年度                  2,489.95           2,296.75          102.78                90.42         28.47

2017 年度                  2,371.72           2,136.84          151.48                83.39         76.33

     一般情况下,汽车新产品量产后生命周期约为 5-7 年,而公司主要库存商品
账龄集中于 1 年以内,公司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部分呆滞产品及中间仓的前期备货,占
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比例较小。整车厂部分车型停产后,其后的一段期限内
依旧存在零星的售后需求,公司单独重开生产线并不经济,因而在车型停产时提
前预留少量备货。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洗泵、清洗系统、微电机等产品,由于该类
产品的性质稳定,产品本身并不会变质或随着时间推移而损坏。公司按谨慎性原
则,已对公司库存商品充分计提了相应跌价准备。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政策计
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充分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相符。

注31:37-1-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较大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按存放地点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
                          1,090.05              1,128.18                   1,255.48              1,044.29
公司仓库
库存商品-
                          1,486.06              1,606.97                   1,234.47              1,327.43
非公司仓库
   合计                   2,576.11              2,735.15                   2,489.95              2,371.72

     公司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存放于中间仓、货运途中、寄售客
户仓库等地的产品。公司库存商品的具体状态、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等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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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存货类型              具体状态                         存放地点               存放地权属
库存商品-    正常 经营 过 程中 存储 以 备 出
                                                本公司仓库                  本公司
公司仓库     售,存货状态完好
库存商品-    为最终出售处于已发货未结算         货代仓库;客户仓库;第      货运代理商;客户;
非公司仓库   过程中,存货状态完好               三方物流仓库;在途          第三方物流商

     针对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公司财务部人员每月末与仓库保管员进行实地盘
点,盘点差异确认原因后,对需进行调整的差异调整入账。针对非公司仓库的库
存商品,公司商务部人员会实时跟踪货物状态,定期与客户核对领用与结算情况,
并定期对部分外部仓库进行实地盘点。

     公司制定了《寄售商品管理规定》规范寄售模式下的销售行为,日常寄售存
货管理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主要管理规定如下:

     寄售产品发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验收及保管,公司应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及
时进行清退及处理。公司对寄售产品在客户未耗用之前拥有所有权,消耗后货物
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公司相关部门在寄售模式管理中承担相应的职责。

     商务部:与客户签订寄售协议,获取客户需求预估数据,并将客户需求及时
下发至物流部计划中心。每月定时与客户对每月消耗产品数量、发出数量、库存
数量进行对账。如果对账结果不相符,业务人员协调公司及客户公司相关部门及
时查明原因,对于差异事项及时沟通解决,并按照公司规定对差异进行报批处理。
对账结果核对无误后,业务人员根据公司与寄售客户核对一致的当月产品实际使
用量开具开票申请单(外销业务直接开具形式发票),公司财务部门复核后据以
开票并确认收入。定期进行库龄分析,对库龄异常产品提出警示并及时进行处理,
随时关注寄售库存数量,对不合理的库存及时与客户沟通并进行调整。

     物流部:根据客户预计需求量,下达生产计划备货和及时安排发货。

     财务部:监督并跟踪业务部及物流部对账及对账处理结果,审核业务部出具
的开票申请单,及时开具发票,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主要寄售客户为 Stabilus, S.A. de C.V.和斯泰必鲁斯(江苏)有限公司,
根据与其合同约定,斯泰必鲁斯应按照双方一致协定的时间间隔(按月),通知
供应商提取产品。公司每月与客户核对实际使用数量,并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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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确认收入。

     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收入确认时点详见本
节注 26。
     公司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按库龄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库龄 1 年以上占
        年份                    余额         1 年以内(含 1                         上年末非公司仓
                                                                 1 年以上
                                                 年)                               库的库存商品比
                                                                                           例
2020 年 1-6 月                    1,486.06         1,467.23                 18.83             1.17%

2019 年度                         1,606.97         1,581.53                 25.43             2.06%

2018 年度                         1,234.47         1,176.50                 57.97             4.37%

2017 年度                         1,327.43         1,309.04                 18.39

     公司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基本在1年内实现销售。库龄超过1年的库
存商品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其中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库龄1年以上
的金额占上年末余额比例分别为4.37%、2.06%、1.1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对应的前五名客
户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Stabilus, S.A. de C.V.                                               563.72                   37.93%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                                         162.68                   10.95%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05.28                   7.08%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72.12                   4.85%
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                                                    48.88                   3.29%
                         合计                                        952.68                   64.11%

     由于Stabilus, S.A. de C.V.采取寄售模式,因而需要在寄售仓库预备一定量的
安全库存,因此其2020年6月末寄售仓库存货占比较高。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过对部分非公司仓库库存商品进
行实地盘点、函证、核对客户领用单据、结算通知单等方式进行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公司已对存放于非公司仓库的库存商品采取了准确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存在
跨期确认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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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38-1-1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
况

     回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619.67 万元、7,565.38 万
元、9,285.56 万元、9,026.06 万元,占同期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0.86%、
70.59%、76.33%、55.7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
设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根据经营需求新设生产基地,并购置经营所
需的生产设备,2020 年 6 月末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
95.78%。
     1、公司固定资产明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折旧及
            项目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净值占比
                                         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6,285.45       2,558.50       3,726.94      59.29%         41.29%

机器设备                      9,676.05       4,758.02       4,918.03      50.83%         54.49%

运输工具                        496.53         376.85        119.68       24.10%          1.33%

电子设备及其他                  890.32         628.91        261.41       29.36%          2.90%

            合计             17,348.35       8,322.28       9,026.06      52.03%          1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9,026.06 万元,均为生产经营
必备的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分别占固定资产净值的 41.29%、
54.49%。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为 52.03%,整体而言,公司的固定资产使
用状况良好。

     公司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

SH.603286    日盈电子        3.17-4.75   9.50-19.00、3.80           9.50-19.00             19.00
SZ.300473    德尔股份       2.73-10.00         3.60-20.00          19.00-33.33         3.80-33.33



                                         3-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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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002196   方正电机           2.00-3.60                 9.60         19.20-24.00       9.60-19.20

       恒帅股份                4.75-9.50           9.50-19.00         19.00-23.75      19.00-31.67
注:日盈电子年报未披露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其他分类,上表中“机器设备”对应其“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对应其“通用设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折旧率为 4.75%-9.50%,可比公司年折
旧率为 2.00%-10.00%;公司机器设备的年折旧率为 9.50%-19.00%,可比公司年
折旧率为 3.60%-20.00%;公司的运输工具年折旧率为 19.00%-23.75%,可比公司
年折旧率为 9.50%-33.33%;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其他年折旧率为 19.00%-31.67%,
可比公司年折旧率为 3.80%-33.33%;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
策整体上较为谨慎稳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同类
资产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公司固定资产与经营规模的匹配关系
     (1)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与经营规模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项目
                                                                       同比变
                       金额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动
机器设备原值             9,676.05     9,487.36        8.11%     8,775.42   9.71%         7,998.66

主营业务收入            12,800.34    32,501.52        2.19% 31,804.55      6.27%        29,926.97

     2018 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898.13 万元,同比增长 6.61%,
主要为机器设备投入增加所致,机器设备原值同比增长 9.71%。同期主营业务收
入同比增长 6.27%。公司 2018 年机器设备原值变动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趋势一
致。
     2019 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2,491.91 万元,同比增长 17.19%,
主要为子公司清远恒帅新设生产基地的厂房竣工、恒帅股份厂房扩建竣工、机器
设备投入增加所致,其中机器设备原值同比增长 8.11%。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 2.19%。公司 2019 年机器设备原值变动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趋势一致。
     公司机器设备从投入到转化为实际的产能产量,进而转化为实际的产品销售
收入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机器设备的实际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存在
一定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a、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3-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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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扩大,公司产能扩张需要增加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b、公司一直致
            力产品的自主研发并持续拓展公司的产品制造能力,不断提升零部件的自制率,
            新工序所需设备采购需求增加;c、施行以智能化设备代替人工建立全自动生产
            线的策略,不断提升公司各个工序的设备自动化水平。
                   (2)可比公司固定资产与经营规模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固定资产与经营规模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项目
            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机器设备原值            16,047.27                 15,897.50             12,778.93               9,581.20
            日盈
SH.603286           主营业务收入            19,870.66                 49,869.70             35,617.99              31,763.15
            电子
                    单位设备产值                  1.24                     3.14                  2.79                   3.32

                    机器设备原值           163,439.67                162,777.26            149,405.37             122,598.96
            德尔
SZ.300473           主营业务收入           140,319.43                383,373.45            380,037.29             252,504.00
            股份
                    单位设备产值                  0.86                     2.36                  2.54                   2.06

                    机器设备原值            35,689.02                 34,421.36             33,198.02              24,476.45
            方正
SZ.002196           主营业务收入            40,896.62                 99,725.74            126,435.74             123,108.42
            电机
                    单位设备产值                  1.15                     2.90                  3.81                   5.03
          可比公司
                                                  1.08                     2.80                  1.08                   3.47
      单位设备产值平均值
                    机器设备原值              9,676.05                 9,487.36              8,775.42               7,998.66

   恒帅股份         主营业务收入            12,800.34                 32,501.52             31,804.55              29,926.97

                    单位设备产值                  1.32                     3.43                  3.62                   3.74
            注:单位设备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机器设备原值

                   报告期内,公司的单位设备产值分别为3.74、3.62、3.43、1.32,可比公司单
            位设备产值的平均值分别为3.47、3.05、2.80、1.08,公司的单位设备产值变动趋
            势与可比公司平均值一致,且公司单位设备产值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
            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具备匹配性,公司的单位设备产值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一
            致,且公司单位设备产值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注33:45-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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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公开
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募集资金                        环评部门及项目批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号                             投资额      投资额                              复编号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
     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                           2020-330205-36-03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1                               18,059       18,059
     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                             -115484             (编号:20-107)
     项目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
     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                           2020-330205-36-03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                               47,164       43,538
     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                             -115492             (编号:202004)
     设项目
              合计              65,223       61,597
注: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的实际
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对公司现有产品扩产与升级的基础上,开发公司在新
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在热管理和智能感知清洗领域的新产品,延伸公司在车用微
电机、泵类和清洗系统产品领域的产业链;有助于发挥公司车用微电机领域和清
洗系统领域的研发能力,在巩固现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满足客户对新产品开发
的需求同时亦可开发新的客户资源;有助于提升客户质量体验,增强公司产品竞
争力。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并经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草案)》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
了明确规定。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排的规定如下: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
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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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安排的规定如下: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三)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
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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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视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
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四)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
诺及安全性分析;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在面临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
风险情形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的规定如下: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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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除外);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公司变更后的募投
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 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 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 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 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
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
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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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
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
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
且高于 1,000 万元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关项目实施后不
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注34:46-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

     回复: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
的采购合同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框
架协议如下:
序
              合同对方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号
                                             塑料件、橡
                                                           2019/2/21-
 1   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胶件、半成                          正在履行
                                                           2022/2/20
                                             品配件等
     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                五金件、包    2021/1/1-
 2                              框架协议                                         正在履行
     份有限公司                              材等          2023/12/31
     JIN YOUNG ELECTRO –
 3                              框架协议     电子元件等    2020/2/27-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MECHANICS CO.,LTD
                                             电子元件、
                                                           2019/6/12-
 4   宁波高波电子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电机配件、                          正在履行
                                                           2022/6/11
                                             五金件等
                                             电子元件、
     宁波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                  半 成 品 配
 5                              框架协议                   2019/4/1- 2022/3/31   正在履行
     司                                      件、外协加
                                             工等
 6   宁波市鄞州波柯电子元件     框架协议     五金件等      2018/4/15-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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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                                                          2021/4/14
        昆山恒源兴电子科技有限                                      2018/4/18-
    7                                  框架协议      导线等                               正在履行
        公司                                                        2021/4/17
                                                                    2019/4/29-
    8   宁波赫驰塑胶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塑料原料等                           正在履行
                                                                    2022/4/28
                                                                    2019/4/29-
    9   宁波基圣机械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五金件等                             正在履行
                                                                    2022/4/28
                                                     塑料件、半
10      宁波市海曙和丰模塑厂           框架协议                     2019/3/4- 2022/3/3    正在履行
                                                     成品配件等
11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五金件等       2019/4/29-2022/4/28   正在履行
注: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均签署年度供货协议,年度协议约定框架条款,具体采购的型号、数量和金额以
订单内容为准,上述供应商包含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年度前十大供应商中正在与公司履行采购合同的供应商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
销售方面的合同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的销售协议如下:

序
                合同对方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号
                                                                   自生效日开始至协议
                                                                  被终止前始终有效(任
        KB      Wiper      Systems                                                        正在
1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何一方可通过提前 6 个
        Co.,Ltd.(注 1)                                                                  履行
                                                                   月书面通知对方形式
                                                                  在当年底终止该合同)
        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曾                                         合同签订日至
                                                                  2014-12-31(期满 2 个   正在
2       用名:广州汽车集团乘用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月前双方无异议,自动    履行
        车有限公司)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合同签订日至
                                                                  2013-12-31(期满 2 个   正在
3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月前双方无异议,自动    履行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合同签订日至
                                                                  2015-12-31(期满 2 个   正在
4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月前双方无异议,自动    履行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5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价格协议     按订单执行      2017/01/01~2018/12/31   已履行
                                                                                          正在
        MANN+HUMMEL                  价格协议     泵类产品        2021/01/01~2021/12/31
                                                                                          履行
6       MANN+HUMMEL                                                                       正在
                                     价格协议     泵类产品        2018/06/28~2040/12/31
        USA,INC                                                                           履行
        Rochling Automotive AG&                                                           正在
7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长期有效
        Co.KG                                                                             履行
                                                                                          正在
8       Stabilus GmbH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长期有效
                                                                                          履行
9       DY Auto Corporation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合 同 签 订 日 至       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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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15(期满 1 个   履行
                                                         月前双方无异议,自动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合 同 签 订 日 至
     东洋机电(中国)有限公                              2017-04-14(期满 3 个   正在
10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司                                                  月前双方无异议,自动    履行
                                                         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2019/10/28~2021/10/27
                                                         (期满 3 个月前双方无   正在
11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注 2)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异议,自动续期一年,    履行
                                                         以此类推)
                                                                                 正在
12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长期有效
                                                                                 履行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                                                      正在
13                            框架协议     按订单执行    长期有效
     公司                                                                        履行
注 1:该销售合同的签署主体为恒帅有限与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其后,合同执行主体由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 KB Wiper Systems Co., Ltd.;
注 2:该销售合同同时适用于该公司的分公司

     发行人系由恒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是恒帅有限权利义务唯一的承继者,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承担恒帅有限全部债权、债务。2019
年7月5日,恒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恒帅有限的类型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恒帅有限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由依法定程序变更后的
股份公司承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
有效,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其履行
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十四)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0]43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过程与结论

     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
经营状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访谈、现场观察等方式持续跟踪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模式是否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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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

     2、通过查阅相关行业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访谈主要业务
负责人等方式了解发行人产业政策是否发生重大调整以及行业周期性变化情况;

     3、查阅发行人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查阅发行人财务账簿,分析对比发行
人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进出口业务的具体情况、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

     4、查阅发行人纳税申报表,复核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5、通过访谈、网络核查等方式了解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尤其关
注重大风险因素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
核心竞争力能否持续保持等。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
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所处
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
格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
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四、项目内部核查过程

     项目组提出质量验收申请,之后提交了有关材料。质量控制部人员进驻本项
目现场,于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流
程、项目组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涉及的
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重要问题进行
了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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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了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
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了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
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
组。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部。内核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见和质量
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2020 年 4 月 22 日,本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
行了问核。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本项目的过程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内核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应到内核委
员会成员 10 人,实到 10 人,实到内核委员会成员包括:
     廖卫平先生,本保荐机构内核负责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内核召集人;

     姜文国先生,本保荐机构副总裁;

     任鹏先生,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刘邦兴先生,本保荐机构副总裁、合规总监;

     张慰先生,本保荐机构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经理;

     郑榕萍女士,本保荐机构内核部董事总经理;

     罗洪峰先生,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负责人;

     韩炯先生,本保荐机构外聘法律专家,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吕秋萍女士,本保荐机构外聘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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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彬女士,本保荐机构外聘资产评估专家,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东洲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业务总监。

     质量控制部人员、内核部人员、公司合规管理部人员、稽核审计部人员和项
目组人员列席内核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及名单;项目负责
人介绍项目组概况;内核部负责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或现场核查人员对项目
评价;内核委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内
核委员投票表决,内核部工作人员计票;主持人总结审核意见,宣布投票结果。

     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 10 人,经投票表决同意保荐宁波恒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内核委员会认为本保荐机构已
经对恒帅股份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
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通过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调整产业结构、
深化主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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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本项目的立项审议情况

     在项目组提交项目尽调报告、相关协议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材料后,经立
项评估小组审核评议,于 2018 年 1 月准予项目立项。立项评估小组成员包括公
司分管投行业务高管人员、公司风险管理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承销保荐分公司负
责人、承销保荐分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承销保荐分公司资本市场部负责人、
承销保荐分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承销保荐分公司质量控制部相关人员等。

     立项评估决策审议意见为:恒帅股份项目符合立项基本条件,同意宁波恒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立项申请。


二、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在本项目的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组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如
下:

       (一)劳务派遣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形,其中 2017 年末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
数较多,占比达到 45%,超过了 10%。针对该情形,公司通过将劳务派遣用工
逐步转为正式员工、招募新员工等方式减少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截至报告期末,
劳务派遣用工占公司用工总量的 5.24%。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出具《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
明》, 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数量 10%的行为已经整改完毕,
经整改后该企业的用工行为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本证明出具之日,该企业没有其它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因劳动法律法规
事宜受到行政处罚。” 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恒帅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
国梅承诺:“如果发行人因劳务派遣用工引致诉讼、仲裁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从而导致发行人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其将无条件对发行
人进行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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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及许宁宁之弟许尔宁除恒帅电机及其子公司
以外,还控制了宁波市江北恒帅微电机厂、宁波恒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沈阳途
盛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

     1、减少关联交易,将加工业务收回恒帅股份

     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产品加工
服务,报告期内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的              占采购业             占采购业             占采购业
     关联方
                   主要产品   金额       务金额比    金额     务金额比   金额      务金额比
                                             例                   例                 例
景德镇益宁汽
车 配 件 有 限 公 电机加工           -          -      6.70     0.04%      99.34       0.68%
司
沈阳途盛科技 洗涤液罐加
                                     -          -     45.70     0.29%     168.84       1.15%
有限公司        工
      合计                           -          -     52.40     0.34%     268.18      1.83%


     2017 年、2018 年公司通过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电机加工,金
额分别为 99.34 万元、6.70 万元,向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洗涤液罐,金额
分别为 168.84 万元、45.70 万元,合计关联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采购业务金额的
比例为 1.83%、0.34%。

     公司采取在沈阳新设沈阳恒帅收购沈阳途盛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方式将该部
分加工业务转移到沈阳恒帅,并于 2018 年 7 月注销沈阳途盛;景德镇益宁汽车
配件有限公司采取将业务收回总部的方式并于 2018 年 7 月注销。在此过程中公
司及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2018 年 4 月以账面净值为定价原则收购了景德
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金额分别为 13.30
万元、54.83 万元。

     2、吸收合并宁波恒洋、整合土地房产

     恒帅股份现有土地和厂房原为关联方宁波恒洋所有,宁波恒洋未对外从事生
产业务,主要收入为对发行人的土地和厂房租赁收入,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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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    标的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
                     方      物
宁波恒洋汽车部      恒帅                                 2017.1.1-      租金 405 万元,不包
                            厂房      46,500 ㎡
    件有限公司      电机                                 2017.12.31        括综合公共费用

      为解决资产的完整性问题,项目组建议以恒帅有限为主体,通过吸收合并将
宁波恒洋的账面资产并入恒帅有限。合并完成后,恒帅有限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营
业务均保持不变,宁波恒洋依法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主要系为了以发行人为平台,整合发行人与宁波恒洋的相关土
地、房产,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3、注销宁波市江北恒帅微电机厂

      宁波市江北恒帅微电机厂原为发行人控股股东。2018 年 5 月 18 日,恒帅有
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恒帅微电机厂将所持恒帅有限 75%的股权全部
转让与恒帅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
恒帅微电机厂与恒帅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市江北恒
帅微电机厂报告期内未开展业务,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注销。

      通过上述业务和资产的重组过程,恒帅股份已经基本消除了关联交易,实现
了资产的完整。

       (三)租赁房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租赁情况如
下:

序                                 租赁                                 面积        租赁到期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号                                 用途                               (平方米)         日
       沈阳欧盟经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 115
       济开发区东                         号-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 2#
1                      沈阳恒帅    生产                                   2,058    2021-08-09
       盛投资建设                         标准化厂房一层 A 区 1-11
        有限公司                            轴和办公区一、二层

      出租方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在《东盛 2#标准化厂
房租赁合同》保证出租方为上述租赁房屋的唯一所有者,且已经取得了将上述租
赁房屋租赁给沈阳恒帅的所有必要的批准、许可和授权;该协议亦明确约定,如
出租方不能保证厂房出租的合法性而引致沈阳恒帅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遭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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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等损失,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此外,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情况说明,
“出租方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取得该租赁物所在地的
土地使用权证,对于该等土地上建造的工业厂房享有所有权,该租赁物所用地是
在当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是经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的合法建筑物,并且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争议,未设定抵押,该租赁物的
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形,在租赁期内,沈阳恒帅不存在
搬迁风险。双方签署租赁协议至今,出租方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建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及沈阳恒帅未发生因违反建筑工程领域、房地产管理方面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而受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恒帅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出具承诺,“若沈阳
恒帅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房屋被强制拆迁等原因被迫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若沈阳
恒帅依法向出租方或其他责任方索赔后仍未全部获得赔偿,沈阳恒帅有权就上述
未获赔部分向本公司/本人主张,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承担”。

     另外,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
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租赁登
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经项目组核查,《东盛 2#标准化厂房租赁合
同》未约定以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该合同约定了如果出租方不能
保证租赁的合法性,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基于上述情况,项目组认为,上述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及未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事宜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项目组收到质量控制部及内核部反馈的相关意见后,对意见提及的问题逐条
进行了落实,详细情况如下:
     (一)补充核查并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且公司收入变动
趋势与我国汽车行业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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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一、我国汽车产销量及发行人收入变动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始终保持增长态势。自 2009 年开始,我国汽车
   产销量增长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及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统计数据,2009 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 1,379.10 万辆,
   销量达 1,364.48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47.57%和 45.46%,产销量首次同时超过美
   国,成为全球第一;至 2017 年,我国汽车销量高达 2,887.89 万辆,连续九年位
   列全球汽车市场第一。2018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结构化调整的影响,
   宏观经济发展增速承压,居民消费需求出现下滑;与此同时,2018 年低排量乘
   用车购置优惠政策退出,导致 2018 年部分购车需求在 2017 年被提前释放,形
   成 2017 年销量基数较大、2018 年销量出现下滑的局面。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销量及公司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金额      同比变动     数量/金额     同比变动      数量/金额

中国汽车产量(万辆)              2,572.10         -7.51%      2,780.92        -4.16%    2,901.54
中国汽车销量(万辆)              2,576.90         -8.23%      2,808.06        -2.76%    2,887.89
恒帅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2,501.52          2.19%     31,804.55        6.27%    29,926.97
  其中:一级配套收入(万元)      9,354.19        -21.97%     11,988.71        -4.41%   12,542.30
  二级配套及其他收入(万元)     23,147.33         16.81%     19,815.85        13.98%   17,384.67


        2018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自 1990 年以来首次出现下滑,汽车产量 2,780.92
   万辆,较 2017 年下降 4.16%,销量为 2,808.06 万辆,较 2017 年下降 2.76%。
   2019 年,我国汽车市场保持低迷态势,产销量进一步下滑,汽车产量为 2,572.10
   万辆,较 2018 年下降 7.51%,销量 2,576.90,较 2018 年下降 8.2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926.97 万元、31,804.55 万元、
   32,501.52 万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1,877.58 万元,同比增长
   6.27%。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696.97 万元,同比增长 2.19%。公
   司收入变动趋势与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不完全一致。

        二、公司收入变动趋势与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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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充分
竞争市场的一般供需关系,整车市场的新增销量将决定汽车零部件产业的生产增
量以配合整车市场的产品配套需求,而汽车保有量则决定了汽车行业售后服务市
场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因此,汽车行业内通常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分为向整车
制造商供货的整车配套市场和用于汽车零部件维修、改装的售后服务市场。整车
配套市场进一步以供应商层次划分,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主机厂供应部件总成
系统,二级配套供应商是一级配套供应商的上游企业,为其提供相应部件总成中
的部分零部件。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一级配套市场规模与汽车产量息息相关。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关闭了在北美、西欧、
日本等地的工厂,或者实施裁员、减产等压缩生产规模的措施,转而在亚太等地
区增加生产能力,加速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国际转移。随着全球化采购成为潮流,
汽车零部件国际化分工程度加深,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2018 年实现汽车零部件出口 550.23 亿美元,较 2017 年的 496.61 亿美元增长
10.80%,2019 年实现汽车零部件出口 530.43 亿美元,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3.60%。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目前已成为广汽集团、广汽本田、东风本
田、吉利汽车、东风汽车、上汽通用、中国一汽等知名整车厂的配套供应商;同
时,公司与庆博雨刮(KBWS)、博世(BOSCH)、曼胡默尔(Mann+Hummel)、
斯泰必鲁斯(Stabilus)、东洋机电(DY Auto)、劳士领(Rochling)、法可赛(Ficosa)、
艾倍思(ABC Group)、大陆(Continental)等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所属市场可分为一级配套
市场、二级配套及其他市场。一级配套市场的客户主要为国内整车厂,公司销售
收入与国内汽车产销量及主要客户的汽车产销量密切相关;二级配套及其他市场,
主要产品中以出口为主,受国内汽车产销量的影响相对较小。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一级配套市场收入出现下滑与国内汽车行业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受国内汽车产销量下滑的影响,公司 2018 年一级配套收入同比
下降 4.41%,2019 年同比下降 21.97%。2018 年我国汽车产量 2,780.92 万辆,较
2017 年下降 4.16%;2019 年,汽车产量为 2,572.10 万辆,较 2018 年下降 7.51%。
公司一级配套市场收入与国内汽车行业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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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级配套市场收入出现增长的原因

        公司二级配套及其他市场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配套的二级配
   套及其他市场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业务范围遍布全球多
   个市场。虽然汽车零部件会受整体汽车销量的影响,但不同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间的收入和采购需求的差异较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可能因为新项目订单、新客
   户开拓等因素出现与行业增长不符的情形,因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需求是
   多种因素综合反映后的结果,整车销售量是影响其采购需求的因素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客户开发、微电机新产品拓展等方式实现了二级配套
   市场收入的增长。公司 2018 年二级配套及其他收入同比增长 2,431.18 万元,增
   长 13.98%;2019 年二级配套及其他收入同比增长 3,331.48 万元,增长 16.81%。
   如,公司新开拓的客户兆威机电的 ABS 电机实现量产,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0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94.9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斯泰必鲁斯
   (Stabilus)的后备箱及侧开门电机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259.44 万元、1,612.34 万
   元、3,535.77 万元,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德尔股份(万元)                383,373.45        0.88%     380,037.29        50.51%   252,504.00
日盈电子(万元)                 48,648.14       37.78%      35,308.43        11.75%    31,595.94
方正电机(万元)                 99,725.74       -21.13%    126,435.74        2.70%    123,108.42
恒帅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2,501.52        2.19%      31,804.55        6.27%     29,926.97
  其中:一级配套收入(万元)      9,354.19       -21.97%     11,988.71        -4.41%    12,542.30
  二级配套及其他收入(万元)     23,147.33       16.81%      19,815.85        13.98%    17,384.67


        报告期内,2018 年可比公司均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2019 年可
   比公司中德尔股份和日盈电子均保持增长趋势,方正电机 2019 年度收入出现了
   下滑。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未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通过新客户开发、微电
   机新产品的开拓和拓展,具体详见本问题之“二、公司收入变动趋势与汽车行业
   发展趋势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之“(二)二级配套市场收入出现增长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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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的相关分析。

     四、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近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洗泵、清洗系统、微电机等产品,可比公司中从事汽车清
洗系统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主要有日盈电子;可比公司中从事泵类业务的主要
为德尔股份;可比公司中从事电机产品业务的主要为方正电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SH.603286            日盈电子                     23.61%              25.92%               32.33%
SZ.300473            德尔股份                     25.87%              26.02%               30.82%
SZ.002196            方正电机                     18.49%              17.04%               22.18%
              平均值                              22.66%             23.00%               28.44%
             恒帅股份                             38.83%             39.72%               39.14%


     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别较多,其中日盈电子的“汽车零部件”与公司的“清洗
系统”较为接近;德尔股份产品中的“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与公司泵类
产品较为接近;方正电机产品类别中的“汽车应用类产品”与公司微电机类产品
较为接近。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各产品与可比公司相近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产品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SH.603286      日盈电子         汽车零部件                30.28%            35.18%         42.34%
                                电机、电泵及
SZ.300473      德尔股份                                   33.67%            35.70%         40.40%
                                机械泵类产品
SZ.002196      方正电机         汽车应用类                22.91%            21.01%         27.81%
            平均值                                        28.95%        30.63%            36.85%
         恒帅股份               清洗系统                  43.62%            44.62%         46.23%
         恒帅股份               清洗泵                    33.79%            34.52%         32.42%
         恒帅股份               微电机                    40.72%            38.82%         30.65%
   恒帅股份综合毛利率                                     38.83%        39.72%            39.14%


     由上表可知:公司毛利率为分别为 39.14%、39.72%、38.83%,可比公司平
均毛利率分别为 36.85%、30.63%、28.95%,分别高于可比公司 2.29 个百分点、
9.09 个百分点、9.88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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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毛利率较高且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产品结构差异

     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结构与公司并不完全相同,不同的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
的差异,为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系统的毛利率分别为 46.23%、44.62%、43.62%,平均
值为 44.82%;可比公司中日盈电子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2.34%、
35.18%、30.28%,平均值为 35.93%。根据日盈电子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
日盈电子 “汽车零部件”类产品主要包括洗涤系统、汽车电子、汽车线束、注
塑件等,其中洗涤系统 2014 年至 2016 年毛利率分别为 57.04%、54.37%、47.38%,
高于公司报告期内清洗系统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清洗泵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2.42%、34.52%、33.79%,平均
值为 33.57%;可比公司中德尔股份的“电机、电泵及机械泵类”产品主要包括
液压转向泵、电液转向泵、自动变速箱油泵、液压齿轮泵等,该类产品报告期内
的毛利率分别为 40.40%、35.70%、33.67%,平均值为 36.59%,高于公司报告期
内清洗泵产品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毛利率分别为 30.65%、38.82%、40.72%,平均值为
36.73%;可比公司中方正电机的“汽车应用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7.81%、21.01%、
22.91%,平均值为 23.91%。报告期内,公司微电机收入分别为 2,144.69 万元、
3,660.06 万元、5,587.03 万元,由于新产品相继量产,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
高,具体分析详见本节“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之
“2、毛利率分析”之“(1)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情况”的相关说明。

     2、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带来的质量和成本优势

     公司基于对微电机技术的深刻理解和掌握,积极实施产品平台化、标准化战
略,即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过程中提高利用平台化技术、模块化生产、标
准化零部件的比率,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清洗泵为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其核心组件为清洗电机,以清洗泵的核心组
件清洗电机为例,公司采取平台化的产品战略,通过微电机标准化实现了少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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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开发平台覆盖全系列清洗电机产品;同时针对清洗电机、清洗泵的其他零部件,
公司采用标准化的设计理念,实现了清洗电机、清洗泵绝大部分零部件的标准化。

     通过平台化和标准化的战略实施,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中简化设计工作,缩
短设计周期,为缩短技术准备时间和发展新产品创造条件,又可以充分利用过去
的工作成果,减少编制工艺及专用工装的设计和制造的重复劳动,减少生产的重
复管理,用有限的、合理的品种规格,满足用户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平台化
和标准化的产品可以简化产品的品种规格、采用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的方式进
行大批量的制造,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在质量控制方面,统一的材料和零件性
能指标,可以充分验证并提高零部件性能的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平台化、标
准化的产品战略带来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成本控制的优势,为公司产品在市
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

     3、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细分市场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带来的竞争优势

     得益于公司在汽车清洗系统细分市场的先发优势以及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成
本控制水平,公司已经成为众多知名整车厂及全球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供应商。
汽车整车厂及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严格的供应商审核体系,一旦形成稳定
的供需关系后,双方合作通常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经合作多年,业
务稳定,且客户资源优质。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和研发、质量控制、
成本控制等优势,通过与众多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
长期紧密合作,配合客户规范运作的要求,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管理及生产经验,
从参与产品的先期研发、生产、交付直至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
务,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优质客户为公司带来了稳定、持续、大批量的采购订单。通过与客户的长期
合作,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日益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标准化和平台化的认可
度进一步提高,为公司持续开发新客户、推广公司平台化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公司新客户拓展和细分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公司标准化和平台化战略所带
来的的规模效应影响愈加显著。

     通常情况下,一辆汽车只需装配一套清洗系统,一套清洗系统通常装配一个
清洗泵。按此推算,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清洗泵在全球乘用车市场的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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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测算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全球乘用车产量(万辆)               6,714.92                 7,049.84             7,345.65
清洗泵(万件)                       1,290.09                 1,275.52             1,292.01
清洗泵全球市场占有率                  19.21%                   18.09%               17.59%
注:清洗泵的数量为公司直接销售的清洗泵及应用于清洗系统产品的清洗泵的合计数,不包含售
后及其他配套市场

     根据上述推算,报告期内,公司清洗泵产品在全球乘用车市场的占有率分别
为 17.59%、18.09%、19.21%,清洗泵产品是汽车清洗系统中的核心部件,公司
在上述产品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在细分市场上具备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较
强的竞争力。优质的客户资源及在细分市场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了一定
的竞争优势。

     4、完整的产业链及精益化成本控制能力

     得益于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对产品和工艺的深入理解,公司从
产品技术开发过程、产品的制造过程、以及产业链的一体化等方面可以持续地进
行精益化的成本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1)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公司的产品开发和工艺开发相辅相成,使公司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精
益成本控制。公司通过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精确度及偏差控制等多个方面对产
品质量、产品成本进行精益控制。

     结构设计:通常情况下,在满足产品性能的前提下,产品结构设计越简单,
后期产品出现故障的概率越小,产品质量更为稳定。公司在研发设计过程中贯彻
精简设计理念,通过简化产品结构设计,达到了节约和控制成本,同时实现产品
质量的更加稳定的目的。

     材料选择:随着材料技术的发展,新材料的选择将会对产品的成本、性能产
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通过公司不断吸收、验证、应用新材料技术,使得产品在原
料采购、加工过程更为节约和简化、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精确度及偏差控制:精度控制往往与成本控制成反比,且精度控制达到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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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后,更高精度意味着制造成本的成本增加。因而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对精确
度、偏差的掌控程度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始终关
注精确度、偏差控制与成本的最佳平衡,极力避免片面的过度设计,在保证产品
质量的前提下寻求成本效益节约。

     公司通过贯彻产品在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使得公司产品从设计阶段
即最优成本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各项需求。

     (2)产品制造过程的成本控制

     得益于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平台化及标准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在产品的制造过
程中实现了核心零部件的自制,同时向上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以更好的控制成
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毛利率。

     ① 公司清洗泵及清洗系统中所需的核心电机组件已经全部实现自主研发和
生产

     清洗电机为公司清洗泵的核心组件,清洗泵为清洗系统的核心组件。公司基
于对微电机技术的深刻理解和掌握,目前已经实现了清洗泵的核心组件清洗电机
的完全自主研发和生产。由于清洗电机为清洗泵和清洗系统的核心组件,对于公
司清洗泵和清洗系统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尤为重要,为此公司组建了专门的
研发团队,逐步施行以智能化设备代替人工建立全自动生产线的策略,目前公司
已经完全具备微电机车间全自动生产线的自主研发、设计、集成能力。通过公司
技术人员多年的研发已经实现电机生产线多机联动的全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大
幅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满足了客户对于产品可靠性、
一致性的要求。

     ② 供应链纵向一体化,持续对关键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泵及清洗系统产品中的注塑材料,公司通过对精密注塑
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已经建成集中统一的自动化精密注塑车间,提高了注塑设备
及精密注塑车间的整体自动化水平。同时,持续投入注塑生产设备以提高泵及清
洗系统中塑料件的产能,降低对外采购比例。针对微电机所需的机壳等关键材料,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降低成本,公司组建了精密冲压车间,通过对电机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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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工艺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实现了微电机所需的核心部件机壳的自制。

     通常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中,产品集成度越高,产业链越长,中间环节
的利润流失越少。公司通过不断的进行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投入,提高效率降低
生产环节的制造成本;同时公司通过扩大注塑件生产工序、新建精密冲压车间等
方式将主要的生产工序逐渐纳入生产环节,提高核心部件的自制率,降低生产成
本。

     ③ 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供应链共同发展

     公司在自身产品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经验积淀,且公司的工程研发团队在
与客户同步研发过程中持续地学习和成长,市场认可度高。随着产品应用领域增
加,对相关核心技术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已具备为客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的能力。公司系统化研发能力大大增加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黏性。

     虽然整车厂商为了降低整车价格、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会逐年下调已有车
型售价,进而降低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但整车生产厂商为保持竞争力而不断推出
新款车型,使得技术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商拥有的同步开发合同数量逐年上升,由
于新开发项目零部件的项目相对于成熟车型毛利率更高,对于拥有较强的同步开
发能力的生产厂商来说,获取新项目可以有效的抵消因老产品价格下调导致的毛
利率下降影响。公司具有较强的新产品研发设计能力,研发机制反应迅速灵敏,
产品开发周期短,除不断巩固及扩大成熟车型的供货量之外,也通过持续地进行
新客户和新项目的同步开发获取更多优质的订单。

     5、产品和市场两线布局,实现可持续性经营及较高的抗风险能力

     (1)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公司以微电机技术为核心,开发了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产品:一是微电机技术
产品,包括后备箱及侧门电机、风扇电机、ABS 电机等;二是基于微电机技术
开发的流体技术产品,包括清洗系统、清洗泵。

     在目前的汽车产业内,上述两个应用方向无论在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均具有不可替代性。随着人们对汽车舒适性、环保性、智能化需求的日益提升,
公司产品重要性更加突出、应用领域更加广阔,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机和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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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传统流体技术产品如清洗系统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公
司部分新开发微电机技术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且毛利率较高。两个应用领域的产品
风险收益相互抵消,公司可持续性经营及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国内外协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主要客户为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56.72%;外销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43.28%。报告期内,公司外销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部分清洗泵客户的产品订单增长以及新开发客户斯泰必鲁斯
(Stabilus)微电机收入增长。公司内外销业务均衡发展的全球化市场布局提升
了公司抵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及较高水平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标准化和平台化的产品战略,公司在行业内逐步积累了
优质的客户资源,在细分市场拥有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并形成了完
整的产业链及精益化成本控制能力,使得公司的产品战略、客户与市场、产品制
造能力、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形成了良性循环。同时,公司在产品和市场上的两
线布局,形成了产品应用领域多元化,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使得公司具
备了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在行业
中保持的较强的竞争力,产品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二)补充说明股份支付的具体事项、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是否是
以换取服务为目的,以及上述股份支付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为有效激励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充分调动中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生产骨干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 2018 年对在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
务、技术骨干,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生产骨干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并采取由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许宁宁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立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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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恒帅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75.00万元,
本次增资金额为9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为275.00万元,由宁波玉米认
缴275.00万元(其中除许宁宁外的激励对象对应注册资本为269.225万元)。2018
年12月,公司收到增资款9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除许宁宁外的激励对象出资
904.60万元),其中275.00万元人民币计入实收资本,余款649.00万元人民币计入
资本公积。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1日出具的《宁
波恒帅微电机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
克森评报字(2018)第1635号),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9,751.53
万元,宁波玉米中激励对象对应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为269.225万元,对应的公允
价值为2,423.03万元,与对应增资金额904.60万元的差额1,518.43万元作为股份支
付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认,计量方法及结果合理,公司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等。


四、内核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


     项目组收到内核会议的审核意见后,对审核意见提及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落实,
详细情况如下:


     (一)请项目组进一步核查发行人的收入情况,并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对发
行人的影响

     回复:

     一、项目组履行的主要收入核查程序

     项目组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销售模式、信用政策、销售
业务的主要环节,各环节涉及的主要部门及经办人员;

     (2)走访和访谈了发行人主要的客户,对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及其他相
关事项进行访谈,实地访谈发行人与客户风险分担方式、仓储情况、期后大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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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情况,并对其最终销售实现情况进行了解;

     (3)查阅主要相关内销客户的工商公示信息、主要外销客户的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资料;

     (4)向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询证报告期内发生的销售金额及期末余额;

     (5)查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账,分析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销售异常情况;

     (6)查阅发行人销售费用-质保费、预计负债等科目明细账,分析主要客户
的期后退货和三包质保等情况;

     (7)获取发行人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及票据台账,结合发行人业务
活动和非业务活动,核查大额资金流动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8)抽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相关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验收单、销售
发票、收款凭证等单据,以及与主要境外客户销售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报关
单、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单据,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进行测试。

     二、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新冠疫情的风险:

     “自 2020 年 1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在国内外
接连爆发,多个国家和地区采取了停工停产等措施以应对突发疫情,停工停产有
效阻止和延缓了疫情的蔓延,但也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发行人所属汽
车零部件行业,业务覆盖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疫情导致了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
复产延迟、产能受限,汽车生产供应受阻等;同时疫情产生的经济影响可能波及
到汽车消费端,进而进一步影响国内和全球的汽车产业发展。

     发行人由于疫情导致的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
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受到延
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国内外下游客户受延期复工的影响,对公
司产品的交付也会相应延后。

     虽然自 2020 年 4 月以来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汽车行业上下游
产业链供应逐步恢复正常,但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面临疫情输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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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国内疫情再次爆发或者全球的疫情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则可能影响发行
人的国内外业务的开展,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外汇掉期期权的交易情况,分析并论证其交易
的目的是否符合对冲外汇汇率风险需要,是否存在利用外汇对冲进行投机交易
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8.81 万元、380.89 万元、36.05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30.15                   373.69            178.35
其他                                    5.90                     7.20            -159.55
         合计                          36.05                   380.89             18.81


       “投资收益-其他”主要为公司锁定外汇汇率波动影响而采取的外汇掉期交
易产生的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1,501.97 万元、13,804.56 万元、
15,597.86 万元,外销收入逐步提高,公司为降低外汇波动影响采取了外汇掉期
期权等交易。


       项目组核查了公司大额外汇掉期和期权交易情况,公司采取的外汇掉期期权
业务与公司外销规模相符,以降低外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利用外汇对冲进
行投机交易的情形。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了核
查,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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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郭煜焘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吴小鸣
                                                            年        月       日
                              胡国木
 其他项目组人员:
                               钟科                              廖维明


                               魏博                              王宣望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任鹏                           年        月       日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总经理:                                           年        月       日
                             金    鹏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79

                                  3-1-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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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问核表》
     附件二:《保荐代表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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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创业板)
发行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保 荐 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保荐代表人 吴小鸣              胡国木
构        司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核查情况
        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
   1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备案和批复相关文件,认为发行人生产经
        业政策情况           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簿副
        用的专利             本
   2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关证
        用的商标             明文件
   3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4    著作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 的 集 成 电 路 布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5    图设计专有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采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
        矿权和探矿权         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6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书或
        许经营权             证明文件
   7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资质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书
        (如生产许可证、
                             或证明文件
   8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曾发行内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部职工股情况
   9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曾存在工
  10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会、信托、委托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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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情况,目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的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资产完整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
       性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情形
  11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披露的关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
       联方               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12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报告期关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公
       联交易             允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
  13                        现报告期收入的增长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项目组核查了关联方对外销售的情况、查阅了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以及对关联方进行了访谈。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
       备注
                            联方进行销售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实现报告期
                            收入增长的情形
       发 行 人 是 否 存 在 核查情况
       关 联 交 易 非 关 联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及关联方章程、工商档案、董监高及股东调
       化、关联方转让或 查表、账簿等,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注销的情形           化、关联方转让或注销的情形。
  14                        是否核查报告期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项目组核查了发行人关联交易数据,通过关联方名单与公司收
       备注                 入及成本明细进行比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关联采购、
                            无关联销售情形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应商、经销商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15                        不同销售模式对发行人收入核算的影响是否核查,经销商或加
                            盟商销售占比较高的,经销或加盟商最终销售的大致去向是否
                            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均为直销,不适用
       发行人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并一期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16   是否存在新增客
       户
       核查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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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报告期主要客户中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核查,
                         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核查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主要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重要合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同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17                      是否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各项会计估计,如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相比存在
                         显著差异的,是否核查原因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累计影响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会计政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变
        策和会计估计     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8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走访重
                         要客户、主                       是否核查发行人
                         要新增客户                       前五名客户及其
                         、销售金额     是否核查主要      他主要客户与发     是否核查
        发行人的销售收   变化较大客     产品销售价格      行人及其股东、实   报告期内
                         户,核查发     与市场价格对      际控制人、董事、   综合毛利
        入               行人对客户                                          率波动的
                         所销售的金     比情况            监事、高管和其他   原因
 19                      额、数量的                       核心人员之间是
                         真实性                           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否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核查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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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按产品
                         或服务类别
                         及业务、地
                                        是否按业务类                         发行人与
                         区分部列表
                                        别披露发行人                         新增和异
                         披露报告期
                                        所采用的收入    发行人收入确认       常客户交
                         各期营业收
                                        确认的具体标    标准是否符合会       易的合理
                         入的构成及
                                        准、收入确认    计准则的规定,是     性及持续
                         比例。发行
                                        时点。是否根    否与行业惯例存       性是否核
                         人主要产品
                                        据会计准则的    在显著差异及原       查,会计期
                         或服务的销
                                        要求,结合自    因。发行人合同收     末是否存
                         售价格、销
                                        身业务特点、    入确认时点的恰       在突击确
                         售量的变化
                                        操作流程等因    当性,是否存在提     认销售以
                         情况及原因
                                        素详细说明其    前或延迟确认收       及期后是
                         是否核查。
                                        收入确认标准    入的情况。           否存在大
                         报告期营
                                        的合                                 量销售退
                         业收入增减
                                        理性。                               回的情况。
                         变化情况及
                         原因是否核
                         查。
        核查情况         是             是              是                   是
        备注
                         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
                         售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之间是否匹配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前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     五大及其他主要供
                         应商或外协方,核     料采购价格和能源     应商或外协方与发
        发行人的销售成   查公司当期采购       的采购数量及采购     行人及其股东、实际
        本               金额和采购量的       价格,以及与市场     控制人、董事、监事
                         完整性和真实性       价格对比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是
        核查情况               否 □               否 □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
 20
                         主要原材料和能
                         源的价格及其变                            是否核查发行人主
                         动趋势与市场上       是否核查发行人成     要采购合同的签订
                         相同或相近原材       本核算方法符合实     及实际履行情况;核
                         料和能源的价格       际经营情况和会计     查是否存在主要供
                         及其走势相比存       准则的要求,核查     应商中的外协或外
                         在显著异常;报告     报告期成本核算的     包方占比较高的情
                         期各期发行人主       方法是否保持一贯     况,外协或外包生产
                         要原材料及单位       性。                 方式对发行人营业
                         能源耗用与产能、                          成本的影响。
                         产量、销量之间是
                         否匹配;报告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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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料、工、费的
                         波动情况及其合
                         理性。
        核查情况         是                 是                   是
        备注
        发行人的期间费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整
        用               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如果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存在显著差异,是否核查差异情况,并结合
                         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和业务特点,是否存在差异的原因。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
                         比重报告期内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及其原因。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
                         较,是否合理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的
                         一致性,销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行
                         为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关方支付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21                      是否核查发行人报告期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核查研发费用
                         的规模与列支与发行人当期的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是否匹配。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报告期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核查是否
                         根据贷款实际使用情况恰当进行利息资本化,核查发行人占用
                         相关方资金或资金被相关方占用是否支付或收取资金占用费,
                         费用是否合理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
                         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之间
                         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的合理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净利润情   是否分析发行人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以及净利润增减变化情况及
        况               原因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或服务的毛
                         利率,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毛
                         利率对比情况。如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结合发行人经营模式、
                         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核查原因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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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2 号
                         ——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相关规定,
                         进行完整核查;政府补助金额较大的项目,是否核查披露的主
                         要信息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核查是
                         否面临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及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
                         响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性。其中按应收
                         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核查是否满足确认标准,以及确认标准
                         的一致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核查
                         是否恰当,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分配期限确定方式核查是否
                         合理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核查相关会计
                         处理的合规性,如果存在补缴或退回的可能,核查是否已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是否
        发行人货币资金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银   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和流入
 22                      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等     的业务背景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况,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发行人应收账款                                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的一致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计
                                                      性
                         划
                         是
        核查情况                 否 □                是                  否 □
                         
        备注
 23
                         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
                                                      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够按期收
                         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
                                                      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是
                         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
                                                      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额与其营业收入是否匹配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不存在期
        备注
                                                      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盘
        发行人的存货
                         大额存货
 24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发

                                   3-1-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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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应结合其业务模式、市
                         场竞争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披露原因,是否同时分析并
                         披露发行人的存货减值风险。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
                         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和报告期实际执行情况,
                         异地存放、盘点过程存在特殊困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
                         货的盘存方法以及履行的替代盘点程序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固定资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
        情况             真实性
 25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否核
        发行人银行借款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行的资
        情况             行,核查借款情况              信评级情况,存在逾期借款及原
 26                                                    因
                         是
        核查情况               否 □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应付票据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情况
  27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
       发行人的环保情
                         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及
       况
  28                     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控股股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部
       东、实际控制人违
                         门进行核查
  29   法违规事项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联
       事、高管任职资格
                         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30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遭受行政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搜
  31   处罚、交易所公开
                         索方式进行核查
       谴责、被立案侦查
       或调查情况

                                   3-1-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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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行
        发行人税收缴纳
                         人主管税务机关
 32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发行人披露的行业或
                           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市场信息
                           际相符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补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
                           变化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
                           上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及其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
  33
                           著异常。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属于强周期性行业的,发行人收入变化情况与该行业
                           是否保持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显著的,季节性
                           因素对发行人各季度收入的影响是否合理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仲裁                法院、仲裁机构
  34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诉 机构
  35
       讼、仲裁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技术纠纷情况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
  36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
       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责人、董事、监事、
                           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37   高管、相关人员是否
       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38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
       出具的专业意见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39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3-1-4-18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核查情况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
 40                          取得公司美国子公司工商档案、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设立资料
        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取得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新设美国子公司
                             尚未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核查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41     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不
        或居民
                             适用

        发行人是否属于红筹   核查情况
        企业、特殊股权结构
 42                          发行人不属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未盈利企业或
        企业、未盈利企业、
                             分拆上市企业
        分拆上市企业
        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   核查情况
 43
        板定位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核查情况            是                 否□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
        发行人选取的上市标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44
        准指标
                             核查情况            是□                否□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
                             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核查情况            是□                否□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                    -
  4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
  三    其他事项
        -                    -
  4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
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
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
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
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
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1-4-18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附件二: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
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
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
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
政处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吴小鸣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胡国木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职务:
                                   姜文国




                                 3-1-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