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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鸣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国木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拟于 2021 年下半
(1)现场检查次数
                                                 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不适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拟于 2021 年下半
(1)培训次数
                                                 年对公司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 延
                                          是                  不适用
长锁定期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向等承诺
2. 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 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
                                          是                  不适用
承诺
4.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
                                          是                  不适用
股份买回承诺
5.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6.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首次公开发行依法承担赔偿或
                                          是                  不适用
赔偿责任的承诺
8.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
                                               不适用
理由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
                        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管措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
                        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    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3、加强对员
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
                        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
                        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
                        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
                        监会下发[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
                       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
                       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
                       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鸣




                   胡国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