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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帅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公司及股
   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
   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推进会议决议的有效实施,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作为国
   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变局之下的汽车行业近年来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在面对
   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影响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
   沿着既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主业,采取多举措推进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客
   户的能力,与主要客户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持续加强研发力度,提升与巩固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化实施自动
   化、信息化改造,提升精益生产管理水平、管理效率、产品良率,实现更优的资
   源配置,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57,377.99 万元,较上年的 33,817.95 万元
   上升 69.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59.66 万元,较上年的
   6,635.52 万元上升 74.21%,收入和盈利均有所增长。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共计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内容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内容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第一届董事
                          更登记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   2021-4-19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一届董事
                          7、《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2021-4-26
                          8、《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
                          1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3、《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一届董事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第十四次   2021-8-23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
                          4、《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届董事
                          2、《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会第十五次   2021-10-28
                          度的议案》
会议
                          3、《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会第十六次   2021-11-23
                          的议案》
会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溪红女士、章定表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
立意见,对此意见公司均予以采纳。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
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发挥了审核与
监督作用。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优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方面提出了建议,认
真履行自身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
位职责、重要性等情况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力度进行了持
续监督,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谨慎履行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探讨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对公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五、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1、公司上市以后整体运作良好,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快的增长。董事会将继
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
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持续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
加强全体董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学习培训,激发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理顺公司内
部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协调性及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
    3、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
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凝聚市场
共识,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