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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鸣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国木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规范、买卖股票时间限制等相关规
                                                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是                   不适用
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首次公开发行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
                                               是                   不适用
任的承诺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不适用
由
                           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
                           分,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
                           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
                           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
                           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
                           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
                         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3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
                         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
                         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
                         进行内部问责。
                           2021年12月20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
                           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对国金
                         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
                         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
                         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鸣




                   胡国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