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7-02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3)
2.00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1 选举许宁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俞国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2)
3.00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3.01 选举章定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王溪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应选人数(2)
4.00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选举邬赛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01 √
监事
选举余丽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02 √
监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
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 09: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7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瑜
联系电话:0574-87050870 传真:0574-87050870
Email:hszqb@motorpump.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 邮编:315033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69”,投票简称为“恒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 选举监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
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
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身份证/营业执照
姓名/名称
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持股性质
是否提交授权委托
委托人
书
股东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恒
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
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提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该列打勾的栏
编
目可以投票
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2、3、4为等额选举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3 选举票数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1 选举许宁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俞国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2
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3.01 选举章定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王溪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人数(2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4.01 选举邬赛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4.02 选举余丽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注: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
“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签字。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