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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鸣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国木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是                    不适用
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首次公开发行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
                                               是                    不适用
任的承诺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不适用
由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
                           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022年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
                           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
                           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
                           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无
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小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国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