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
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赛红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
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
了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发行
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
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
“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4、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股数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 为一股
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
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
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
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 分或者
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 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
当期股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
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
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
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 售的金
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
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
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3、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期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或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而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不利影响的;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募集资金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 次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拟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不 超 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0,000.00 20,000.00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
2 18,059.00 6,059.00
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
3 47,164.00 10,241.00
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7,294.00 6,700.00
合计 92,517.00 43,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
2、本次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 用评级
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本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各期债券本金总额 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公司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
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项可能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追
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
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前项采取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相关措施时,公司应按
照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担保,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
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
保障措施。
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公司提起诉讼
/仲裁)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制公司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各期债券项
下的义务。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
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
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
他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
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