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 8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养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24,942,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921,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2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4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0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股 的 3.61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8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2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1,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288%;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7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余养朝、阮秀莲、宿迁华鑫投资管理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779%;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2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9%;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319%;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36,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47%;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7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余养朝、阮秀莲、宿迁华鑫投资管理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6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36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221%;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2,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76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3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867%;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9%。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40,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876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2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王丽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