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023-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余养朝之姐余丽花(以下简称“关联方”)所承包的食堂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 300 万元。2022 年实际与关联方余丽
花发生交易金额为 2,566,446.00 元。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余丽花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养朝之姐。余丽花
从事个体食堂承包。目前职工食堂经营状况良好。余丽花具有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上述预计日常性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为参照当地企业采购标准均价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已与关联方签署了意向框架协议,根据公司日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
司将在董事会的批准后与关联方签订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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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养朝回避表
决,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
原则,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
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情况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商业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通
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绿生物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
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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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的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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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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