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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绿生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4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参加。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范。每次会议决议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投资协议>并拟在崇左市江州区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关于关联方2022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
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投资协议>并拟在确山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股东大力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体监
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全过程的监
督和检查。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
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认真贯彻了财务决策部署,
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严格遵循了《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准确的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符合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
范围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外),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
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影响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况。
    (五)募集管理与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
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对定期报告、对外投资等事项,均按照制定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其他相关要求,提前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工作,有效防止了内幕信息泄露或交易发生的行为。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四、2023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