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对商络电子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汇率波动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抵御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
(二)资金规模总额
公司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进行预
计。2021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美
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对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
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针对该项风险,公司将持续保持对汇率走势的记录与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汇率波动情况,相应调整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策略。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
而造成风险。
针对该项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应的内控制度,
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相关事宜需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交易由财务部门会同销售部门根据预计的收
入及收汇情况以及汇率变动趋势等信息确定持有金额与时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
施。
(三)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
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
损失。
针对该项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
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四)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
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该项风险,公司规定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前提,
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该项议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年度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的,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
常的业务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
意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
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
公司此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磊 刘惠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