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4-29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1]102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属于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行
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情形。公司按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所需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开展以上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及独立
意见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信息
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资金使用等信息真实可靠,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
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