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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络电子: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阅,并询问了相关事项内容,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给予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
认可意见

    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天运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

中天运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