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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络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
月19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09:15 - 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225,069,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3.5880%。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24,78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20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3,604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67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542,38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77%。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6,258,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02%;通过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283,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5%。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沙宏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6,907,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41%;反对283,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224,7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283,60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5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651%;反对283,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
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