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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络电子: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商络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磊                              联系电话:025-833877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惠萍                            联系电话:025-833876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上市三年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2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是                 不适用
露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是                 不适用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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