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独立董事陈蓓女士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5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蓓女士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及专
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并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
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保持了充
分沟通,认真审议并表决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并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
部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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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
日期 会议 发表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号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2021 年 4 及独立意见;
1
月 27 日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向银行
申请贷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第 二 届 董 事 计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一次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会议 意见;
2021 年 4
2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月 27 日
意见;
对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
见;
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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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款用于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3 会第十二次
月 16 日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结
2021 年 11
4 会 第 十 四 次 构的独立意见
月8日
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第 二 届 董 事 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5 会第十五次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月 18 日
会议 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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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
意见;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2
6 会第一次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月6日
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职责。
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1 年预计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子
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
《关于报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与相关附注的议案》;8、《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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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5、《关于公司 2021 年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
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
本人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的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 2 月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蓓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