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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
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
                                    1-2   《每股面值》
                                    1-3   《发行股数》
                                    1-4   《发行对象》
                                    1-5   《发行方式》
                                    1-6   《定价方式》
                                    1-7   《拟上市地点》
                                    1-8   《发行与上市时间》
         第二届监事会               1-9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1                    2020-3-25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
                                    3
                                          案》
                                          《关于<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
                                    4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5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出
                                    7
                                          具相关承诺函并制定约束措施的议案》
                                  8     《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中介机构
                                  11
                                        的议案》
                                  1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                  2020-4-30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次会议
                                  5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1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
                                  1-2   《每股面值》
                                  1-3   《发行股数》
                                  1-4   《发行对象》
       第二届监事会               1-5   《发行方式》
   3                  2020-6-13
        第七次会议                1-6   《定价方式》
                                  1-7   《拟上市地点》
                                  1-8   《发行与上市时间》
                                  1-9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
                                        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届监事会
   4                  2020-8-20   1     《关于审议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
了忠实勤勉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
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慎、细致的检查后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情
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按照上市公司的高标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