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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瑞电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2021-04-29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瑞电子”)
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现就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本人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
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独董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
 1    2020 年 3   第二届董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
       月 25 日   事会第七   案》
                    次会议
                             《关于<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第二届董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月 30 日   事会第八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0 年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
 3                事会第九
       月 13 日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
                    次会议
                             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体、
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勇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