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平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园广汇工业区 5 号楼 B 区会 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 7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32,245,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7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数合计为 30,662,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3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6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1,582,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3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70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2,343,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86%。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760,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7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1,582,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9,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4%;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1%; 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440%;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47%;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95%;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4%;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18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8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95%;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4%;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18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8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95%;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4%;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18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8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6,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8%; 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5,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6373%;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413%;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92%;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4%; 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6,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141%;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89%;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9%。 7、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335,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587%;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16%;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5,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6587%;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16%;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97%。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5%;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4%;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3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312%;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26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86%;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1%;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6,7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056%;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4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9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8,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98%;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1%;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7,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722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4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5,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12%;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4,3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6032%;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4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236,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3%;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35,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6373%;反对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0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尚东律师、赵国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