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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瑞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达瑞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超                       0755-239703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晗                       0755-239763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否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无                  不适用
                                          2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
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唐 超              彭 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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