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付华荣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 1 号楼 9 楼会 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1,827,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78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6,137,9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689,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091,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4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 股份 2,776,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3%。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8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8291%;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8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8291%;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先生、李东平先生、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李玉梅女士、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091,64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1%。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先生、李东平先生、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李玉梅女士、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091,64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3.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3.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3.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8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8291%;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3.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81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8,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2,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2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5、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5.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清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5.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付华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5.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东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6、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6.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军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7、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汤玉敏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17.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贺利松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3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 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