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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瑞电子: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0-1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业务办理》”)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37名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
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3、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2
年10月13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6.50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5.30万股。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