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绍兴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
3、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续募
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
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在投资过
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被投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
素影响,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后无法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或亏损等风险。公司
将根据本次投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创
未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未来”)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签署了《绍兴
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
“本协议”),参与认购投资绍兴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认缴出
资总额由人民币 15,500 万元(币种下同)增加至 34,500 万元,瑞创未来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入伙,占合伙企业目前认缴出资
总额 2.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 企业名称: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736060
(4) 法定代表人:丁眀峰
(5)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8 日
(7)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基金、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
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
(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9) 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丁明峰 2,160 72%
2 唐祖佳 360 12%
3 钱强 240 8%
4 禹涓 240 8%
合计 3,000 100%
(10) 登记备案情况: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4313。
(11)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16P79
(3) 法定代表人:娄佳
(4) 注册资本:280,000 万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6 日
(6)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育才路以西、群贤路以北 1 幢 1006 室
(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8) 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80,000 100%
(9) 登记备案情况:无。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79066259
(3) 法定代表人:余洪亮
(4)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9 日
(6)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号楼群楼 209
室
(7)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
(9)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2239,且登记
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D4346。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
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绍兴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BQXQ626A
3、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15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百舸南路 521 号 212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合伙协议中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方式 (万元) 比例
深圳市合创资本管
1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理有限公司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
2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28.99%
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
3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0 17.39%
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安途汽车转向
4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000 20.29%
悬架有限公司
索密克汽车配件有
5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8.70%
限公司
6 陈必寿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00 7.25%
7 范刚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盛铭企业管理咨询
8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有限公司
深圳市贝达教育科
9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创未来投
10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资有限公司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
11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2.90%
有限公司
合计 34,500 100%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9、登记备案情况:绍兴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TX161。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将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中国经济
发展的方向,主要侧重于通信系统和终端、芯片和传感器、信息安全和 IT 国产
化、5G 应用相关的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制造及物联网、以及体外诊断和
精准医疗等领域的未上市优质企业的投资,旨在为投资者创造优异回报。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5 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
(1)投资期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到下列日期中较早的一个为止:1)自
首次交割日起的 3 个周年(含后续募集期),或 2)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全部
投资完毕之日,但投资期不得早于后续募集期限届满之日。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
议并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权益的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2)投资期结束后的 2 个周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3)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
过,合伙企业投资期可延长,最多可延长 1 年;合伙企业退出期可延长,每次可
延长 1 年,最多可延长 2 次。
(三)目标募集规模和出资进度
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
币现金出资。合伙企业设立/首次变更之日后,普通合伙人将依照合伙企业的募
集进度,向所有合伙人发出首期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各合伙人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的 40%;普通合伙人应于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 18 个月内根据项目情况就二期出
资(“二期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列明各合伙人应缴付二期出资的应缴
付金额和到账日。其中,各合伙人二期出资比例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30%;
普通合伙人应于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 30 个月内根据项目情况就三期出资(“三
期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列明各合伙人应缴付三期出资的应缴付金额和
到账日。其中,各合伙人三期出资比例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30%。
(四)管理模式和管理费用
1、管理模式
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
理人。对合伙企业及其投资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制、运营和决策权力专属于普
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直接或通过其正式委派的代表进行)。合伙企业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以下或称“投委会”),投委会委员由普通合伙人任免,且应由
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担任。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最终决策由投委
会作出。
2、管理费用
合伙企业支付管理费的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投资期
内,合伙企业按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2%/年支付管理费,每期管理费计算公式
为:每期管理费=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当期管理费计算天数/365。为明确起
见,公式内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应按经后续募集期变更后各合伙人的认缴出
资额计算。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截至该年度管理费支付之日止的本合伙企业尚未
实现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的 2%,每期的管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期管理费
=合伙企业每期期初合伙人尚未实现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2%×当期管
理费计算天数/365。
合伙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管理人不再就延长的期限收取管理费。
如管理人基于合理预算提出高于前述标准的管理费支付方案,经普通合伙人
报送合伙人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的投资对象为:合伙企业应将不低于可投资金总额 70%的资金以股
权投资形式投资于初创期创新性企业和早中期创新型企业。
各方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对未上市企业进行可转债投
资,但该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的 20%。
(六)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享
有对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退出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构成,均由
普通合伙人提名,投委会成员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后委任。
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等,均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投委会成员表决同
意方可通过。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
件。
(七)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
理人。对合伙企业及其投资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制、运营和决策权力专属于普
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直接或通过其正式委派的代表进行)。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约定的
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排他的执行权。
(2)全体合伙人在此特别同意并授权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决定权:
a. 委派或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b. 确认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并出具和签署出资确认书;
c. 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直
至达到目标募集规模;
d. 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本合伙企业权益;
e. 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或退伙;
f. 在本合伙企业正常经营范围之内,决定转让或处分本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权利,但本款的权利仅限于普通合伙人为实现本合伙企业的
目的而合理转让和处分本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
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
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八)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1、费用和收益分配的原则
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入,按照本协议投资收入分配约定的顺序进行分
配。
合伙企业投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按照本协议非投资收入分配的相关约定
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2、投资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临时投资除外),应
按照本条约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归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直至全体合伙人按照本款取得的累计
分配金额足以使其均收回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为止;
(2)如有余额,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
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总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达到 8%为止(按照所有合伙人
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到达合伙企业托管专户起至返还到有
限合伙人账户的期限计算);
(3)如有余额,则向管理人分配,直至管理人获得(2)中分配金额的 25%
为止;
(4)如有余额,则按全体合伙人 80%、管理人 20%的比例分配,全体合伙
人应得部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非投资收入分配
非投资收入是指因各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等,应
计为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本合伙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之
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
分配。
(九)财务会计核算
1、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之
日起到当年之 12 月 31 日。
2、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
(十)一票否决权
瑞创未来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是依托外部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
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并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
展投资业务,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发掘相关领域投资机会,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
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
常开展,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投资基金中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续募集与投资进
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被投企业自身
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后无法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或
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登记进展、经营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
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绍兴柯桥普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