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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4,4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92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6.16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240 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上述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9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8.02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78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22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9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4,8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7,2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28        范文宏
    2           02*****697        黄新华

    3           08*****494        深圳市瑞宏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43        深圳市瑞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08*****405        深圳市瑞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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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增股本(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3,600,000       75.00%       16,800,000   50,400,000    75.0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00,000   25.00%        5,600,000   16,800,000    25.00%

三、总股本              44,800,000 100.00%        22,400,000   67,20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67,2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1.7921 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公司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根据上述承
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
    咨询联系人:刘艳辉、陈艳华
    咨询电话:0755-8950 9995
    传真电话:0755-8486 264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