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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1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邮件与微信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
加董事 5 人(董事长范文宏、董事吴小玲、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独立董事张萍女
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

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应进行调整。同
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
等工商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