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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8-04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企业微信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
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职
务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公
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
干人员,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