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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与微信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志刚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通讯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 人变更为 123 人。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8.8000 万股调整为 266.7500 万股,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7.8300 万股调整为 235.7800 万股,预留部分保持不变。
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8.9150 万股调整为 117.8900 万股,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8.9150 万股调整为 117.8900 万股,预留部分保
持不变。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4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除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人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3、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5、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4

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
并向 123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235.7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1.5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