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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23 人,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178,9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67,200,000 股的 1.75%。
    2、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规则,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8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3)。
    3、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1-044)。
    4、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确定以
31.52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57,800 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8

    1、授予日:2021 年 9 月 3 日
    2、授予数量:2,357,8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7,200,000 股的 3.51%。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7,200,000 股的
1.75%,占首次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0.0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 67,200,000 股的 1.75%,占首次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0.00%。
    3、授予人数:123 人
    4、授予价格:31.5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划授出权益   公告日股本总
                                           票数量(股)
                                                          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吴小玲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2,500         2.34%         0.09%

 王磊    中国          副总经理              55,000         2.06%         0.08%

刘艳辉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00         1.12%         0.04%

张剑辉   中国          财务总监              29,150         1.09%         0.04%

         骨干人员(119 人)                 1,002,250      37.57%         1.49%

                合计                        1,178,900      44.19%         1.75%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
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确定的人员。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8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35.0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35.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
首次授予的限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82.00%;
    性股票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75.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146.0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128.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82.0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预留授予的限制                        长率不低于 75.00%
    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146.0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128.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58

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
为“卓越”、“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
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卓越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
                     100%           100%        100%        80%          0
     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 = 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刊 登 于中 国证 监会 指 定的 创业 板 信息 披露 网站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与验资情况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 皇嘉
[2021]C00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21 年 9 月 1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的实收
情况,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 123 位人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37,158,928.00 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
佰壹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1,178,9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5,980,028.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0,400,000  75.00% 1,178,900    51,578,900 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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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00% 1,178,900    1,178,900   1.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00,000    25.00%         0   16,800,000 24.57%
三、总股本                67,200,000   100.00% 1,178,900   68,378,900 100.00%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未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67,200,000 股增加至 68,378,900 股,
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范文宏先生和黄新华先生,二人
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在授予前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020,000 股,约占授予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50.6250%。公司控股股东未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 予完成 后合计 直接持 有公司 股份数 量不变, 占授予 后公司 股本总 额的
49.752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股权分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68,378,900 股摊薄计算,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1.7612 元。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