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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关于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携手就国内建筑
行业材料领域相关业务及产品开展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
优质”的合作精神,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
签订的协议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披露
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本公告中的“六、其它相关说明”。

一、框架协议签订具体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战略协议”),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携手就国内建筑行业材料领
域相关业务及产品开展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
的合作精神,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战略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及金额。本次签订战略
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81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049024C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刁志中
    注册资本       11,8701.239800 万人民币
                   互联网络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
                   内容;含利用自有网站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
                   心业务;出版物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
                   机维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房地产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
    经营范围
                   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装饰材料、
                   通讯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作网络广告;企业征信
                   服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及类似交   广联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易说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广联达系深交所上市公司(002410.SZ),2020 年营业收入 39.47 亿元,归属
  履约能力分析
                   母公司净利润 3.30 亿元,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以下“甲方”指广联达,
“乙方”指公司)
    (一)合作方向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满足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建
筑材料及行业施工管理水平相关的研究分析成果。
    2、乙方同意在甲方负责的数字供采 BU 承接或组织的供应商考察工作中作为第
三方评估机构提供专业的供应商考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包供应商
考察、建筑材料供应商考察。
    3、基于乙方在建筑行业内有与大型房企合作渠道优势,在上述合作的前提下,
乙方(含乙方分、公司)在开展自身业务同时依法适当推广甲方“平方网”、“广
材网”等建筑材料平台,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平台及推广信息属实,合法,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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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含甲方分、公司)在开展自身业务同时依法适当推广乙方评估业务及
管理咨询、数据咨询等产品,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信息真实、合法,否则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以上合作内容,以公平、公正、互惠、互利为宗旨。双方开展业务合作时,
不得损坏对方利益。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
    1、甲乙共享双方供应商及服务商等建筑行业内渠道资源,具体细节根据双方友
好协商拟定。
    2、双方合作期限为 5 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止。此框
架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每年签署一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战略协议的签署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公司与广联达在国内建筑材
料及行业施工管理相关领域开展合作,有利于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解
决行业痛点提供助力,促进公司运用工程评估大数据优势为国内建筑材料及行业施
工管理领域赋能,加快公司在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的战略布局,以进一步增
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
需另行签订正式协议,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须在开展具体合
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正式相关协议,具体正式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
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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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
  1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暂未签订后续合同
        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2021 年 5 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22),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480 万股
增加值 6,72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
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0 日。
      3、2021 年 9 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58),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由
67,200,000 股增加至 68,378,9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在本
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范文宏先生和黄新华先生合计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34,020,000 股不变,持股比例被稀释后为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7522%。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小玲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62,500
股;副总经理王磊获授限制性股票 55,000 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艳辉女士获
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29,150 股。
      4、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披露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除上述以外的股份减持计
划。若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