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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5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材料,经过审慎核查,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
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
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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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俊辉                               黄丽珍




                                                     2021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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